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荐)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设备缺陷及早发现并得到尽快处理,使机组安全可靠性进一步提高,特制定设备零缺陷运行管理制度如下:
1、 运行各岗位值班员应严格执行规定,定期对设备按检查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在设备巡检中要认真仔细,同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及缺陷。
2、 各部门专业人员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运行人员存在巡检不及时、检查不仔细、不到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值长、单元长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监盘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早发现设备问题。
4、 各岗位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时应立即汇报主值班员、单元长,同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5、 白班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单元长、主值班员可直接通知检修班组,并填写好通知时间、被通知人。重大设备缺陷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同时汇报值长及分场,并在单元长、值长交接班日志做好记录。
6、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每填写一张正确合格的缺陷通知单(包括通知、验收)生技处将根据缺陷重要情况嘉奖1-5元。
7、 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重大缺陷可填写请奖报告,由本单位或值长签字后交有关部门后,由公司研究决定后进行嘉奖。
8、 对于由于运行人员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的设备缺陷,每发生一次将扣岗位责任人50元。对于由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设备缺陷构成异常以上事故的按公司安全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检修处理后的设备缺陷后,运行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设备缺陷记录及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由检修、运行人员共同签字。
10、检修未能处理的缺陷应向值长、单元长说明原因。较大缺陷运行人员应进行交班,岗位值班员应对缺陷进行监视级检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明确缺陷处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健康水平能够始终满足为客户安全供电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配电设备缺陷:是指配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本身任何部件的损伤、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缺陷分类
设备缺陷分类: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如下三类
1、危急设备缺陷: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设备使用寿命缩短的设备缺陷。
如:线路导、地线断股,导线接头接触不良超过允许值,配电变压器套管裂纹,杆塔拉线被盗,线路耐张金具变质损坏致使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配电变压器严重过负荷,避雷器预试不合格,开关机构失灵等等。
2、重大设备缺陷: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有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对人身与设备安全有威胁,但允许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如:线路杆塔铁构件生锈严重,绝缘瓷件破损超过规程规定,拉线严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线基础有被冲刷的可能或已冲刷300mm深,开关容量随负荷的增加已不能满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无威胁,且不致在短期内发展成为重大或危急缺陷,对设备出力及经济运行无影响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设备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此类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检修工作计划或随设备的正常停运及在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
1、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①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上报分公司。
②按发现缺陷的严重程度对缺陷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③在设备大修前,提出消除缺陷的内容,并监督缺陷的消除情况和质量。
④将缺陷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在缺陷记录薄中,并汇总上报。
⑤对不需停电且能自行处理的设备缺陷,由维护班组自行按规定处理,并做好统计。
2、检修(或消缺)人员的职责:
①按分公司安排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②提高检修质量,保证“修必修好”,避免出现重复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应做好检修记录和设备变更后的资料移交工作。
③及时全面掌握检修设备所存在的缺陷,并不断学习工艺规程,按要求施工,及时反馈缺陷消除情况。
3、分公司的.职责:
①对巡视人员上报的缺陷认真统计,必要时组织现场鉴定。
②及时组织人力、物资,消除设备缺陷,并对消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③对危急和重大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分公司和用电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安排处理。
④根据对一般缺陷的统计汇总,安排月度停电计划,及时组织处理。并协助分公司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分析,据以提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年度大修计划。在缺陷消除前对运行班组提出运行维护要求。
⑤提出对重大缺陷的处理方案,报分公司和用电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⑥按时统计上报缺陷的处理情况。
4、用电处的职责:
①督促各分公司及时消除危急设备缺陷。
②指导及协助各分公司制定消除设备缺陷的有关技术措施。
③协助各分公司实施设备缺陷消除计划。
④协助各分公司全面完成设备大修计划,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⑤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审核)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
⑥按设备缺陷和运行情况及各分公司的实际,及时调整生产检修计划,提出当前反事故技术措施及组织编写下年度技措大修改进项目上报局领导,并据此提出检修费用调整方案报批。
四设备缺陷管理
按上述设备缺陷的分类,缺陷分为如下三级管理
1、班组:运行维护和检修等班组应掌握危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全部内容。
2、分公司:应掌握危急、重大设备缺陷。
3、用电处:应掌握危急设备缺陷及分公司所不能解决的设备治理与改造问题,及时列入年度、季度或月度计划,并安排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由相应分公司予以落实。
4、按设备缺陷三级管理的要求,分级建立相应的设备缺陷记录,由各级专责人员及时对缺陷进行登记。
5、线路设备缺陷由巡视人员在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回局后及时填写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班长审阅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配电专责人,由分公司配电专责根据缺陷情况积极安排处理。
6、生产班组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保持交通车辆的状况良好,正确使用施工工器具,对不足和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并补齐,确保在紧急处理缺陷或事故抢修情况下人、材、物能及时到位。同时应按所维护设备备足事故备品备件,并按要求确保备品备件的最低数量。
7、积极开展带电作业。凡能够带电处理的缺陷,一般不安排停电处理。
五线路设备缺陷处理的程序
1、危急设备缺陷:巡视人员发现有可能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危急缺陷时,应立即用电话向分公司详细汇报,并提出处理缺陷所需要的人员、工器具和材料。分公司应根据情况汇报用电处,同时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危急缺陷一般应立即安排消除,如不能立即消除,应经局长或总工程师同意,但应加强巡视,密切注意缺陷的发展情况。
2、重大设备缺陷:由巡视人员填写缺陷单,经班长审阅签署意见后,在当日或次日上午交分公司配电专责人,分公司配电专责按设备缺陷情况向用电处汇报,根据用电处意见积极组织处理。
3、一般设备缺陷:每月20日前由运行班长汇总整理,报分公司配电专责。分公司配电专责根据缺陷情况在填报下月停电计划时予以安排,并负责将安排结果通知各相关班组。
4、对需其他部门配合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由设备维护单位配电专责汇总后,报用电处配电专责统一安排处理。
六设备缺陷分析与统计
分公司配电专责在安排处缺以后,应及时了解缺陷的处理情况,定期召集运行分析会,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现缺陷数、消除缺陷数及重大缺陷处理计划书面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和用电处,并自留一份备查。
用电处配电专责应对重大、危急缺陷建立缺陷登记薄,逐项登记,每季分类统计一次全部设备缺陷数和重大设备缺陷消除率,上报主管生产的局领导,每半年组织一次配网运行分析会。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1.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一、 运行设备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或使用,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及消除设备缺陷均应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卡,包括时间、设备名称、缺陷情况、发现人、报告何人、消缺人、处理人等内容。
三、 设备缺陷的分类
第一类:运行人员能消除的缺陷(如熔丝熔断,跳合闸指示灯烧坏等);
第二类:电站检修试验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三类: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门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类缺陷的管理
1、对于第一类缺陷,运行人员应在当值予以处理消除;
2、第二类缺陷,由电站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不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安排消缺;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应列入电站月度检试工作计划,积极申请停运,联系备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对于第三类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以便及早派人检查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项目进行消缺。
五、 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和督促有关班组对设备消缺,解决消缺工作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六、 生产负责人应经常查阅缺陷记录,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随时掌握各运行设备状况,对电站月度检修试验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计划和总体安排,并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和实施。
七、 坚持设备检修试验工艺及标准,保证检试消缺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消缺后的设备认真进行验收,重要机电设备检修后,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检试工作需要,定期编制检试消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每月终统计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大事记要,填报月生产情况统计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1.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1.2 sf6气室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
2.1.3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咝咝声。
2.1.4注油设备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断路器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1.6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以至于影响运行方式的。
2.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异常,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2.1.8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1.9充油设备大量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下限。
2.1.10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1.11设备接头灼热、变色。
2.1.12设备外绝缘严重放电、爬弧。
2.1.13设备外瓷质部分裂纹达总长20%。
2.1.14直流电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上。
2.1.16设备的主保护不能运行。
2.1.17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驱动操作设备。
2.1.18与调度联系的通讯全部中断。
2.1.19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方面的运行参数超过极限值。
2.1.20站用电全停。
2.1.21其他严重影响设备运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严重缺陷(ⅱ):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2.2.1注油设备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号或不正确发信号。
2.2.3重要设备遥信、遥测量不准确,遥控、遥调失灵。
2.2.4绝缘试验超标准。
2.2.5不能按铭牌出力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2.2.6接地电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2.2.8瓷质部分有明显的破损者。
2.2.9隔离刀闸不能进行正常分、合闸操作,但不影响运行方式的。
2.2.10变电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较严重的设备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3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告:
3.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3.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运维部经理(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缺陷月报应在每月2日前报到公司;
3.4对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由当值人员根据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进行登记和处理。
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及注销:
4.1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4.2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日志--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消除缺陷后的验收。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刚好发觉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主动主动地实行措施,仔细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其次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其次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平安、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样状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平安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紧急,必需马上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其次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接着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需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稍微异样,暂不危及平安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需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安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稍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需在下次安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安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马上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状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复原时,应马上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依据当时设备及系统状况快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其次类设备缺陷时,应刚好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快速组织人员实行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刚好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殊是平安措施困难或有较高危急性的作业,必需经过生产技术部、平安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退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和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困难、难以满意平安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需仔细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平安措施以及危急点、危急源的限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需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须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需仔细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平安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退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状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觉存在严峻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状况、缺陷归属分类、发觉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后,要仔细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依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根据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刚好发觉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刚好发觉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峻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刚好发觉重大设备缺陷,避开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赐予通报嘉奖。
其次十条不填写或不刚好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赐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其次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其次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说明。
其次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驾驭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主动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紧急,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须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刚好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刚好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刚好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主动有效措施,限制事态的发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某学校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1设备缺陷分类
⑴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安排临时或事故抢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较容易解决,列入日常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管理程序
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设法消除,消除后,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
⑵凡运行人员发现的,若无法消除时立即上报,同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时如需进行生产调整,及时向车间、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⑷记录中应注明缺陷的设备名称、部位写清楚,并写明时间,班次和发现人。
⑸运行人员应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状况,主动消除缺陷。检查出的缺陷上,并将查出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本》。
⑹缺陷消除后,应记录消除时间、检查验收人,在缺陷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⑻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要主动与检修人员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后,应由班长和有关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卫生情况),认可后,班长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签字后如再发现有遗留问题,由运行人员负责。
⑽在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未能得到处理的设备缺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发现缺陷后没有及时汇报、记录,要追究责任,严肃考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随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设备缺陷的发现:
(1)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是供电营业所员工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寻找和发现设备的缺陷。
①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设备,学习规程,通报及上报批示对照设备检查。
②结合安全检查,分析设备的检修、试验、校验和技术资料。
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试中发现的缺陷。
3、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处理缺陷应由所长统一安排,明确负责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以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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