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2 09:33:58 好文 我要投稿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推荐)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推荐)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刚好发觉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主动主动地实行措施,仔细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其次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其次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平安、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样状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平安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紧急,必需马上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其次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接着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需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稍微异样,暂不危及平安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需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安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稍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需在下次安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安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马上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状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复原时,应马上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依据当时设备及系统状况快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其次类设备缺陷时,应刚好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快速组织人员实行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刚好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殊是平安措施困难或有较高危急性的作业,必需经过生产技术部、平安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退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和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困难、难以满意平安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需仔细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平安措施以及危急点、危急源的限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需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须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需仔细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平安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退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状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觉存在严峻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状况、缺陷归属分类、发觉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后,要仔细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依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根据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刚好发觉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刚好发觉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峻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刚好发觉重大设备缺陷,避开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赐予通报嘉奖。

  其次十条不填写或不刚好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赐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其次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其次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说明。

  其次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1、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把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乐观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2、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2.1严峻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死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危险,须马上处理。

  2.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准时处理。

  2.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3、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3.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电气主管和工程部经理,并由工程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3.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电气主管和工程部经理汇报,并在强电主管组织下准时抢修。

  3.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准时向电气主管汇报,并在电气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4、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乐观有效措施,掌握事态的进展。全部缺陷均由电气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薄,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一、 运行设备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或使用,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及消除设备缺陷均应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卡,包括时间、设备名称、缺陷情况、发现人、报告何人、消缺人、处理人等内容。

  三、 设备缺陷的.分类

  第一类:运行人员能消除的缺陷(如熔丝熔断,跳合闸指示灯烧坏等);

  第二类:电站检修试验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三类: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门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类缺陷的管理

  1、对于第一类缺陷,运行人员应在当值予以处理消除;

  2、第二类缺陷,由电站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不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安排消缺;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应列入电站月度检试工作计划,积极申请停运,联系备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对于第三类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以便及早派人检查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项目进行消缺。

  五、 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和督促有关班组对设备消缺,解决消缺工作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六、 生产负责人应经常查阅缺陷记录,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随时掌握各运行设备状况,对电站月度检修试验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计划和总体安排,并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和实施。

  七、 坚持设备检修试验工艺及标准,保证检试消缺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消缺后的设备认真进行验收,重要机电设备检修后,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检试工作需要,定期编制检试消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每月终统计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大事记要,填报月生产情况统计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一、目的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

  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

  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

  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

  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

  1、生产部职责

  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设备操作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专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5)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处理缺陷的能力。

  2、维修部职责

  1)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

  2)在维护、保洁工作中检查设备状况,发现和登录设备缺陷,并开展自查自消工作。

  3)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消缺工作的质量,防止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

  3、设备部管理专员(点检人员职责)

  1)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和综合分析,登录设备缺陷。

  2)对设备缺陷进行诊断,向维修人员下达消缺维修单,其格式见附录A,规定消缺期限。

  3)组织协调消缺工作,对消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缺陷。

  4)对暂不能消除缺陷进行确认和后续管理,为消缺和技术支持。

  5)对所管设备的缺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6)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7)每月整理暂不能消除缺陷清单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分析设备缺陷发生情况、重大缺陷和重复发生缺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发现和解决潜伏及正在发展的设备缺陷;落实首次出现的设备缺陷的防止措施,举一反三,消除设备的潜在缺陷。

  4、生产部维修职责

  1)负责消缺工作的归口管理,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影响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2)负责每月按部门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全厂缺陷发生数、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四、过程管理与要求

  一)缺陷的发现和登录

  1、以下情形属常见的维护工作,可由问题的发现部门通知相应的维修部门进行处理,不进入缺陷管理程序:

  1)照明灯损坏、建筑物门窗损坏;

  2)各类滤网的前后差压升高,需进行清理,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3)油箱、轴承油位下降,需要补油,但尚未达到警戒值的;

  4)各类干燥剂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换,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2、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一般缺陷时,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认真登录“设备缺陷单”,其格式见附录B。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组织维修人员,维修消缺;

  3、发现重大缺陷时设备操作人员应逐级向部门主管、生产经理、(事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登录“设备缺陷单”),值班长应立即电话联系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

  4、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状况,对于发现的缺陷,若可以随手消除的应即随手消除,事后在班组进行相应的记录;属不能随手消除缺陷的,应及时登录缺陷并汇报班长。

  5、维修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时,应立即报告生产部经理,由生产经理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除。

  6、设备部设备专员应按照点检计划对自己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并结合对设备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登录。

  7、所有登录的缺陷报告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人员开放,以便查询和管理。

  二)一般缺陷的检查确认

  1、维修部门应及时查看维修部分工范围内本专业新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根据分工将消缺任务安排给相应的班组,若发现缺陷专业定义错误时应修改专业属性后及时转给其它专业的专工。维修主管在接到重复的缺陷单、或经检查没有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时可直接将该部分缺陷判为无效。

  2、消缺人员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对运行的要求,并填写“设备缺陷单”中“检查确认”一栏内的内容。

  三)消缺后的报告

  1、接到消缺(维修单)任务后,维修班长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消除缺陷。

  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单”上“消缺报告”一栏内注明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

  3、“消缺报告”中:消缺情况主要应将消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以及遗留的设备问题如实认真填写,不得空白或用类似“已消除”这样不能反映消缺情况的词语。耗用工时、材料、备品是指消缺工作实际耗用工时数和实际消耗材料、备品的名称、数量。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报告”中各栏填写完毕由消缺工作负责人签名后转给运行验收。

  4、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班组与维修部门专工讨论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变动时应得到设备专员员同意。

  四)设备缺陷的验收

  1、各工段长、班长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将本班新发现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现存的较大缺陷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2、设备操作人员在接到维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除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单”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

  3、工段长应随时主动查阅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及时验证或观察消缺效果,及时验收已消除的缺陷;若发现缺陷现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重新填写“缺陷报告”将缺陷返回维修班组处理。考核意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1.缺陷的划分

  (1)危急:设备和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的问题,需要紧急进行处理的`缺陷;

  (2)严重:设备发生问题,程度较重,不及时处理还可以暂时运行的缺陷;

  (3)一般:设备问题较轻,不处理时对安全运行威胁不大的缺陷。

  2.缺陷管理办法

  (1)设备缺陷,无论是危急、严重或一般,均应由当值人员共同签订,并记入缺陷记录;

  (2)发现危急缺陷立即报告配电中心室,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在没消除前应加强监视,随时掌握缺陷发展变化情况;

  (3)发现严重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

  (4)在缺陷没消除前,要重点加强监视,有了变化及时上报,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5)缺陷消除后,由当值登记消除缺陷日期和单位;

  (6)领导或负责人每月组织所有人员对缺陷进行一次会诊分析。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设备缺陷及早发现并得到尽快处理,使机组安全可靠性进一步提高,特制定设备零缺陷运行管理制度如下:

  1、 运行各岗位值班员应严格执行规定,定期对设备按检查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在设备巡检中要认真仔细,同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及缺陷。

  2、 各部门专业人员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运行人员存在巡检不及时、检查不仔细、不到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值长、单元长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监盘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早发现设备问题。

  4、 各岗位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时应立即汇报主值班员、单元长,同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5、 白班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单元长、主值班员可直接通知检修班组,并填写好通知时间、被通知人。重大设备缺陷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同时汇报值长及分场,并在单元长、值长交接班日志做好记录。

  6、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每填写一张正确合格的.缺陷通知单(包括通知、验收)生技处将根据缺陷重要情况嘉奖1-5元。

  7、 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重大缺陷可填写请奖报告,由本单位或值长签字后交有关部门后,由公司研究决定后进行嘉奖。

  8、 对于由于运行人员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的设备缺陷,每发生一次将扣岗位责任人50元。对于由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设备缺陷构成异常以上事故的按公司安全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检修处理后的设备缺陷后,运行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设备缺陷记录及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由检修、运行人员共同签字。

  10、检修未能处理的缺陷应向值长、单元长说明原因。较大缺陷运行人员应进行交班,岗位值班员应对缺陷进行监视级检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把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乐观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危险,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准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准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准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乐观有效措施,掌握事态的进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平安的异样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峻威逼设备平安运行或人身平安,不刚好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刚好处理,尚能保持平安运行者。

  2.发觉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马上组织消退或实行牢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退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气予以消退。所以无力消退的缺陷,应刚好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刚好消退,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觉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修理安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退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具体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常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状况,对未消退者应尽快支配处理。

  7.消退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刚好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恳求支助,以避开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驾驭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主动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紧急,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须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刚好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刚好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刚好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主动有效措施,限制事态的.发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某学校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2以“讲诚信、守协议”的道德准则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

  2.3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明确有关各方责任,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解决方案。

  3.释义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是指通过对缺陷处理工作的组织、鉴定设备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责任方、确定解决方案以及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审核及落实处理费用等管理活动,保证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接货卸车过程中,对外观、数量提出缺陷。

  4.1.2在设备开箱验收时,由参与验收的各单位技术人员提出设备缺陷,并由代保管单位统一形成书面材料(验收程序参照《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4.1.3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装和调试单位提出,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缺陷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出。

  4.2对缺陷的鉴定与审批

  4.2.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材料缺陷及缺陷责任的鉴定,确定缺陷对工程的影响:影响接口性能、影响设备性能、影响设备寿命,可能达到的修复水平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同时,填写《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附件一),并经总监确认,三期办批准后,进行缺陷处理。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如厂家无人参加,可传真通知或确认。若属于在开箱验收时发现的.缺陷(缺件),且责任明确,处理方案简单,可在验收时直接提出处理方案。

  4.2.2建设单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使用、修复或退货、重新购买。

  4.3缺陷的处理及费用负担

  4.3.1缺陷的处理原则上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4.3.1设备材料的缺陷及责任鉴定明确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物资缺陷处理方案报审单》(附件二),责任单位出具处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审批,三期办批准后由监理转责任单位处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4.3.3如责任单位不能及时予以处理,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在征得责任单位的同意后,由三期办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处理意见,设备物资组确认。如果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明确表态是否委托,也不自行处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可先行委托处理。

  4.3.4设备材料现场消缺的费用由缺陷处理单位提出《异常处理费用申请表》(附件四),责任单位确认,三期办、设备物资组共同核实。责任单位可通过传真确认,如责任单位迟迟不予确认,为不影响施工进度,则建设单位直接批准,费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厂,由责任单位具体办理返厂事宜,物资代保管单位配合;若属于供货单位责任的,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具体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4消缺设备的质量保证及验收。

  4.4.1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跟踪缺陷的处理过程,并对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消缺设备材料进行缺陷处理验收,并组织审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写的《设备材料缺陷报验表》(附件五)。

  4.4.2未出库的设备材料消缺后,由物资代保管单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5确因责任过大或缺陷处理过程中无法协调解决,需要进行索赔的由设备物资组负责组织协调进行索赔。

  4.5索赔过程原则上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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