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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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以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把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乐观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危险,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准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准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准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乐观有效措施,掌握事态的进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1、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值班人员脱岗,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影响消缺,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3、运行人员记录缺陷时,必须查明缺陷的情况,落实到具体专业,因运行人员对缺陷判定不明确,影响缺陷处理的考核50元/项次。影响机组启动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要求运行人员提报、记录、通知检修处理缺陷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否则每项.次考核5分。

  4、检修车间内部分工不明确,延误缺陷处理的加罚50元/项次,因厂部分工不明确,由生产部负责协调处理,生产部处理不及时,考核50元/项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启动炉、除灰每天10点前)检修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及生产部专业专工要分别检查缺陷记录,在本专业缺陷记录本相应栏目内签字,安排、督促、检查班组消缺情况,否则每次扣10分。由值长负责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6、每天早6点前由机、炉、电专业班长负责(外围专业由值长负责)对局域网上记录的所有缺陷进行刷新消项,否则每次扣10分。值长负责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7、《缺陷记录本》更换不及时,每次扣10分。

  8、运行、检修人员巡视检查不认真,应发现的缺陷未发现,考核运行单位50元/项次,考核检修单位25元/项次,造成设备损坏或延误机组启动,同时依据《设备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厂管理者发现的未登记缺陷,除对检修、运行单位考核外,考核生产部相应专业专工100元/项次。

  9、一个缺陷涉及到几个专业时,由值长协调,在缺陷不明没有值长许可的情况下有关专业的消缺人员不许离开,否则按延误消缺考核。

  10、处理缺陷过程中发生推委扯皮现象,查出责任后,对责任单位考核200元/项次。

  11、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的过程中,发现该缺陷属其它专业,应及时向值长说明,得到值长同意方可消项,并及时转到相应专业。否则,对责任单位考核50元/项次。

  12、三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超时未处理的缺陷,要求值长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项。缺陷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但未消的,考核车间主任10分,生产部专业专工5分。受到考核后,仍不积极处理的,逐日加倍累计考核。

  13、因无备件暂无法处理的缺陷,对责任单位以50元/项按天进行累计考核,直到备件到货消项为止。

  14、发生缺陷,检修交待可以运行的,经生产部专业专工确认,可视为消项,但因该缺陷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负荷或机组停运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发生时,对检修单位按3倍考核,同时生产部专业专工连带20%。

  15、确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缺陷重复发生又无力解决的缺陷由生产部确认后,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运行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缺陷重复出现,考核运行人员。

  16、未经验收的外围工程发生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生产部专工监督,列入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后由检修单位负责消缺。

  17、运行人员对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验收负责,只有缺陷处理完时,运行人员才能在验收栏签字,其它情况不许签字,否则考核50元/项次。

  18、生产部专工对一、二类缺陷消除负有连带责任,如缺陷消除后,存在质量问题致使缺陷重复发生,对验收责任人按缺陷责任单位的15%进行考核。

  19、运行、检修人员在缺陷消项时,未按真正消项时间填写,或存在不如实记录缺陷、缺陷末处理即消项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考核责任人200元/项次,考核20分/项次。

  20、发现及时、消缺主动、措施得当,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机及消缺组织好的单位,生产部视情节给予不低于20xx元以上的嘉奖。

  21、当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时率均达到100%,奖励机、炉、电各20xx元、热工1000元。

  22、生产部专工对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每项次考核100元。

  23、生产部对设备消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按天统计并予以通报,每月对缺陷发生及消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当月兑现。

  五、对设备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1、统计方法:各专业每月发生的一、二、三类缺陷的项数与本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之比,为该专业一、二、三类的缺陷发生率。

  2、各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为:汽机专业10315,锅炉专业10188,电气专业10892,热工专业9822,化检4650(含启动炉850);另外启动炉:汽机专业1503,锅炉专业1350,电气专业756,热工专业20xx。

  3、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一类缺陷发生率各专业均为0(含启动炉);二、三类缺陷发生率为:汽机5‰,锅炉专业14‰,电气专业4‰,热工专业4‰,化检8‰;启动炉:汽机、锅炉14‰,电气专业、热工专业12‰。一类缺陷发生即按一类缺陷考核,二、三类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1‰,罚款(奖励)300元,启动炉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1‰,罚款(奖励)100元。生产技术部依据机组运行稳定程度的不断提高,将对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同时,对于本细则定义缺陷范围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实缺陷发生率时予以扣除。

  4、缺陷发生率定额值的确定:上述各缺陷发生率指标×(1+双机运行时间/统计时间),启动炉同样根据机、炉运行台数和时间对定额进行调整,每月依据该定额值进行考核。化学专业按冬、夏季进行定额调整。

  5、电气专业的照明缺陷除照明变和电源开关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六、对重复消缺的考核

  1、一类缺陷考核基数为300元/项,二类缺陷考核基数为200元/项;三类缺陷考核基数100元/项。

  2、缺陷消除后,一周内重复发生,按500%考核;一个月内重复发生,按300%考核;二个月内重复发生,按200%;三个月内重复发生,按100%考核;三个月后重复发生不考核。

  3、技改、大(小)修中处理的缺陷,在机组启动后重复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xx元,每延长1天,减少20元。

  七、一、二类缺陷的考核:

  1、一类缺陷或无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须由值长负责认定,若值长无法认定,组织生产部专业专工认定。

  2、一、二类缺陷考核按缺陷发生的项数和存在的时间考核。

  3、按月统计,每月每1项天考核责任单位50元,未消的一类缺陷下一月重新进行累计考核直至消项为止。

  4、因一、二类缺陷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行,按可靠性相应条款考核。

  5、若缺陷重复出现,同时按重复消缺相应条款考核。

  八、其它

  1、本细则与可靠性管理冲突重复时,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为主。

  2、本细则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3、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考核细则及补充规定作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反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主管定期检查设备缺陷记录情况,并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0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录并备案。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详细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实行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刚好消退。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觉的设备缺陷刚好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退后,消退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晰。

  5、记录簿应保持整齐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察检查刚好发觉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刚好消退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刚好实行必要运行措施消退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退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退。

  ⑷参与设备缺陷消退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刚好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状况,查阅记录簿,刚好发觉和主动消退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退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退。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仔细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退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察设备,驾驭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缘由,总结阅历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退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安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1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1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热工设备消缺质量,努力实现热工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平安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设备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设备缺陷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状态。

  3规定和程序

  3.1规定

  3.1.1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刚好发觉、刚好响应、刚好消退”的原则。

  3.1.2检修专责人须仔细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刚好在erp系统查阅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消退工作须做到刚好、正确、平安、优质。

  3.2程序

  3.2.1缺陷分类:

  3.2.1.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紧急主要设备平安运行或人身平安,如不刚好消退或实行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逼人身平安的缺陷。

  3.2.1.2一类缺陷:指威逼平安生产或设备平安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退,必需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退的缺陷。

  3.2.1.3二类缺陷:指无备用设备,暂不影响机组运行,但对机组或设备平安经济性有肯定的损害,且需对系统进行隔离或需停机停炉后才能消退的缺陷。

  3.2.1.4三类缺陷:指热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退,消退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退的缺陷。

  3.2.1.5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平安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干脆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等)、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3.2.2消缺时间限定

  3.2.2.1零类缺陷原则上在发觉后6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2一类缺陷原则上在发觉后12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3二类缺陷原则上在发觉后24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刚好进行处理至合格。

  3.2.2.4三类缺陷不涉及停机的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支配处理至合格;需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在机组第一次停役时支配处理至合格。

  3.2.2.5四类缺陷如不涉及生产设备,应根据流程尽快处理,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对涉及生产设备的缺陷,参照三类缺陷执行。

  3.2.2.6以上消缺时间计算公式为:缺陷的创建时间-消缺工单完成时间。消缺时间超过24小时的缺陷将依据详细环节的时间进行考核,详细如下:白天时间段缺陷,每个缺陷环节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夜班时间段缺陷,响应时间从白天工作时间算,往后推两小时,考核责任部门。

  3.2.3缺陷发觉

  部门有关人员在日常设备巡回检查中发觉设备缺陷并核实无误后,须刚好在erp中办理工单、工作票进行消缺。

  3.2.4缺陷的确认、设备停运及缺陷处理

  3.2.4.1各班组在收到缺陷确认通知时,应仔细、细致的查看缺陷内容,杜绝随意退回、作废缺陷;经现场确认不是设备缺陷的缺陷单应选择“作废”;缺陷描述不清晰或责任部门错误的缺陷应选择退回。在退回、作废设备缺陷时必需填写缘由,运行人员接班后要刚好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刚好更改,重新提交。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对缺陷责任部门有争议的,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

  3.2.4.2各班组在缺陷确认后,要刚好创建消缺工单,原则上现场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需有消缺工单和工作票;重大、紧急缺陷、夜间消缺视状况可先行消缺,后补工单。

  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运行设备的,应在创建消缺工单时进行停复役工作的申请,只有在停复役申请批复后才可进行后续消缺工作。

  3.2.4.4对不能明显推断为设备缺陷时,应当确认后开工单、工作票进行缺陷的确认;对缺陷确认产生推诿的,由生技部专工进行仲裁,依据仲裁结果进行考核。

  3.2.4.5凡不具备处理条件的二、三、四类设备缺陷,部门须组织检修力气做好平安、技术措施、落实备品备件,在erp系统中注明短暂不能消退的缘由。

  3.2.4.8缺陷处理时间延长,汇报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申请相关领导批准。

  3.2.5设备缺陷消退验收和投运

  3.2.5.1三、四类缺陷一般可由运行人员组织验收。

  3.2.5.2消缺工单的工作票终结后,联系运行人员要刚好对消缺工单进行验收,验收后,工单负责人要刚好将工单完成。对运行部门验收与检修部门消缺产生分歧的,由生技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依据仲裁结果将缺陷闭环并进行考核。

  3.2.5.4涉及到设备停复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结束后,消缺工单负责人应在erp系统中填写竣工信息,将停复役申请单闭环。

  3.2.6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

  3.2.6.1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的责任人。依据缺陷状况和缺陷消退率提出考核看法。对重复发生的缺陷,部门应组织专题分析,查明缘由,实行有针对性的对策并组织落实,对相关责任班组提出考核看法。

  3.2.6.2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

  a)对于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消缺完毕,但由于非设备缘由无法完成试运行的缺陷,在试运行合格后,不统计为消缺不刚好,若试运行不合格则统计为消缺不刚好。

  b)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上报时注明。

  c)因缺少备品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部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认可,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

  3.2.7因设备备件问题无法刚好消退的缺陷,由班组提出安排外备件申请,检修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送物资供应部进行紧急选购。备件到货后马上领取,支配缺陷处理。

  4职责

  检修部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缺陷的分析、统计和缺陷处理的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组间协作消缺。

  5考核与

  5.1记录

  5.2.3对班组检查考核下列内容:

  考核内容

  扣分(款)标准

  1、月末缺陷积存数

  有存积缺陷项目,考核责任班组20元/条

  2、消缺不刚好,影响设备运行

  正常工作日不刚好处理,月度考核班组100元/条;非工作时段,消缺人员无特别状况15分钟不能到达现场,考核班组100元/次;值班人员无故不刚好处理,交接班必需对未处理缺陷进行说明,否则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3、同一设备缺陷当月重复发生

  检修质量不过关,导致缺陷重复发生的,考核班组100元/条。

  4、缺陷未作处理登录为“已消缺”

  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组100元/条,值班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5、可处理的缺陷列入“待处理”

  无缘由列入“待处理”的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刚好处理。

  6、已支配并有条件消退的缺陷未执行

  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刚好处理。

  7、待处理缺陷无整改安排

  待处理缺陷的责任班组未刚好制定整改安排,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

  8、工作中无扯皮、推诿、拖延、怠工等现象

  缺陷单所填设备的责任班组如不经现场核查就推卸责任,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其他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条

  9、按规程与作业指导书程序执行

  图纸资料齐全,刚好更新

  现场作业不携带作业指导书,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次。执行不规范如漏填、填错、无签字、执行漏项、跳项等考核工作负责人20元/次。

  图纸资料不齐全,不刚好更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0、备品修理有安排、有实绩,备品台帐清晰,保管得当

  备品选购安排由班组根据检修安排及备品库存综合考虑后上报并跟踪。未刚好跟踪影响消缺考核班组100元/次。

  11、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严格,且有记录。检查路途规范,无遗漏

  巡回检查超周期、巡回检查不到位,应当发觉的隐患未发觉,考核班组100/次,不巡回检查,虚造记录200元/次。

  12、有维护试验周期表,定期试验执行严格

  无特别缘由超周期,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检验报告管理不善,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3、检修厉行节约,用工合理,无返工奢侈

  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4、设备台帐、记录簿按厂部规定设置,种类齐全,记录完整、工整、刚好、精确。

  每次检查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5、班组上报有关工作材料不刚好、落实工作支配不力

  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

  检修人员发觉重大设备缺陷,避开重要设备损坏及机组非安排停机

  视状况赐予嘉奖

  设备缺陷在正常状况下不能处理,由检修人员实行特别技术手段赐予处理8,避开机组非安排停机

  视状况赐予嘉奖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

  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

  ⅱ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

  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

  20xx年12月15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平安的异样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峻威逼设备平安运行或人身平安,不刚好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刚好处理,尚能保持平安运行者。

  2.发觉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马上组织消退或实行牢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退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气予以消退。所以无力消退的缺陷,应刚好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刚好消退,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觉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修理安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退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具体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常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状况,对未消退者应尽快支配处理。

  7.消退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刚好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恳求支助,以避开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1.缺陷的'划分

  (1)危急:设备和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的问题,需要紧急进行处理的缺陷;

  (2)严重:设备发生问题,程度较重,不及时处理还可以暂时运行的缺陷;

  (3)一般:设备问题较轻,不处理时对安全运行威胁不大的缺陷。

  2.缺陷管理办法

  (1)设备缺陷,无论是危急、严重或一般,均应由当值人员共同签订,并记入缺陷记录;

  (2)发现危急缺陷立即报告配电中心室,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在没消除前应加强监视,随时掌握缺陷发展变化情况;

  (3)发现严重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

  (4)在缺陷没消除前,要重点加强监视,有了变化及时上报,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5)缺陷消除后,由当值登记消除缺陷日期和单位;

  (6)领导或负责人每月组织所有人员对缺陷进行一次会诊分析。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

  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

  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

  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

  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

  1、生产部职责

  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设备操作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专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5)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处理缺陷的能力。

  2、维修部职责

  1)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

  2)在维护、保洁工作中检查设备状况,发现和登录设备缺陷,并开展自查自消工作。

  3)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消缺工作的质量,防止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

  3、设备部管理专员(点检人员职责)

  1)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和综合分析,登录设备缺陷。

  2)对设备缺陷进行诊断,向维修人员下达消缺维修单,其格式见附录A,规定消缺期限。

  3)组织协调消缺工作,对消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缺陷。

  4)对暂不能消除缺陷进行确认和后续管理,为消缺和技术支持。

  5)对所管设备的缺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6)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7)每月整理暂不能消除缺陷清单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分析设备缺陷发生情况、重大缺陷和重复发生缺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发现和解决潜伏及正在发展的设备缺陷;落实首次出现的设备缺陷的防止措施,举一反三,消除设备的潜在缺陷。

  4、生产部维修职责

  1)负责消缺工作的归口管理,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影响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2)负责每月按部门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全厂缺陷发生数、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四、过程管理与要求

  一)缺陷的发现和登录

  1、以下情形属常见的维护工作,可由问题的发现部门通知相应的维修部门进行处理,不进入缺陷管理程序:

  1)照明灯损坏、建筑物门窗损坏;

  2)各类滤网的前后差压升高,需进行清理,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3)油箱、轴承油位下降,需要补油,但尚未达到警戒值的;

  4)各类干燥剂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换,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2、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一般缺陷时,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认真登录“设备缺陷单”,其格式见附录B。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组织维修人员,维修消缺;

  3、发现重大缺陷时设备操作人员应逐级向部门主管、生产经理、(事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登录“设备缺陷单”),值班长应立即电话联系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

  4、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状况,对于发现的缺陷,若可以随手消除的应即随手消除,事后在班组进行相应的记录;属不能随手消除缺陷的,应及时登录缺陷并汇报班长。

  5、维修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时,应立即报告生产部经理,由生产经理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除。

  6、设备部设备专员应按照点检计划对自己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并结合对设备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登录。

  7、所有登录的缺陷报告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人员开放,以便查询和管理。

  二)一般缺陷的检查确认

  1、维修部门应及时查看维修部分工范围内本专业新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根据分工将消缺任务安排给相应的班组,若发现缺陷专业定义错误时应修改专业属性后及时转给其它专业的专工。维修主管在接到重复的缺陷单、或经检查没有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时可直接将该部分缺陷判为无效。

  2、消缺人员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对运行的要求,并填写“设备缺陷单”中“检查确认”一栏内的内容。

  三)消缺后的报告

  1、接到消缺(维修单)任务后,维修班长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消除缺陷。

  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单”上“消缺报告”一栏内注明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

  3、“消缺报告”中:消缺情况主要应将消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以及遗留的设备问题如实认真填写,不得空白或用类似“已消除”这样不能反映消缺情况的词语。耗用工时、材料、备品是指消缺工作实际耗用工时数和实际消耗材料、备品的名称、数量。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报告”中各栏填写完毕由消缺工作负责人签名后转给运行验收。

  4、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班组与维修部门专工讨论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变动时应得到设备专员员同意。

  四)设备缺陷的验收

  1、各工段长、班长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将本班新发现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现存的较大缺陷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2、设备操作人员在接到维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除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单”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

  3、工段长应随时主动查阅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及时验证或观察消缺效果,及时验收已消除的缺陷;若发现缺陷现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重新填写“缺陷报告”将缺陷返回维修班组处理。考核意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驾驭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退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平安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改变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供应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依据其严峻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2.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平安运行。

  2.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平安运行。

  2.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干脆影响设备平安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需快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察中发觉的缺陷应刚好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状况,提出处理看法。重大及以上缺陷应马上向主管领导回报,并依据缺陷严峻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平安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退的期限

  缺陷消退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退;重大缺陷视其严峻程度在1个月内支配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安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退。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电气试验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平安运行的异样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平安运行的`威逼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峻、状况紧急、若不马上实行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峻,对人身或设备有肯定威逼,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安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安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觉设备缺陷应马上报告生产科长,并依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实行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马上依据生产科长的要求,主动实行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察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依据生产科长的答复实行措施直至缺陷消退;

  6.设备缺陷消退后,由检修人员和平安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退记录,并由平安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视察处理效果记入巡察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退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留意视察处理效果,发觉异样应马上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起先计算,对于检修安排到期仍未消退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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