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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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优)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优)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补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一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凡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要设备损坏,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的缺陷称为一类缺陷,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

  3.二类缺陷是重要缺陷,这类缺陷设备尚可运行,但情况严重,已经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短期内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胁安全运行。

  4.三类缺陷是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发展较慢,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发现一类缺陷应立即消除,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调度汇报,二类缺陷应及时安排计划消除,三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有计划消除。

  6.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1.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1.2 sf6气室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

  2.1.3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咝咝声。

  2.1.4注油设备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断路器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1.6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以至于影响运行方式的。

  2.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异常,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2.1.8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1.9充油设备大量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下限。

  2.1.10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1.11设备接头灼热、变色。

  2.1.12设备外绝缘严重放电、爬弧。

  2.1.13设备外瓷质部分裂纹达总长20%。

  2.1.14直流电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上。

  2.1.16设备的主保护不能运行。

  2.1.17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驱动操作设备。

  2.1.18与调度联系的通讯全部中断。

  2.1.19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方面的运行参数超过极限值。

  2.1.20站用电全停。

  2.1.21其他严重影响设备运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严重缺陷(ⅱ):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2.2.1注油设备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号或不正确发信号。

  2.2.3重要设备遥信、遥测量不准确,遥控、遥调失灵。

  2.2.4绝缘试验超标准。

  2.2.5不能按铭牌出力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2.2.6接地电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2.2.8瓷质部分有明显的破损者。

  2.2.9隔离刀闸不能进行正常分、合闸操作,但不影响运行方式的。

  2.2.10变电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较严重的`设备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3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告:

  3.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3.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运维部经理(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缺陷月报应在每月2日前报到公司;

  3.4对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由当值人员根据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进行登记和处理。

  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及注销:

  4.1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4.2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日志--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消除缺陷后的验收。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

  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

  ⅱ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

  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

  20xx年12月15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反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主管定期检查设备缺陷记录情况,并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0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录并备案。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以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1.主站端设备管理

  1.1、系统主站端设备配置为分布式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双调度工作站。由于设备失电或网络中断导致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均退出运行的,应为一类缺陷,马上组织检查处理,连续停机1小时的为异样,超过2小时为障碍。

  1.2、由于设备故障等缘由导致调度模拟盘不能正确显示实时信息,应尽快进行检查处理,从接到调度员通知起连续12小时不能复原的为异样,超过24小时的为障碍。

  1.3、正常状况下,不允许将调度工作站退出系统。当远动人员的确须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时,须征得调度班长或当班调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终保证一台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于设备故障或未经领导批准,人为缘由导致两台工作站同时退出系统运行的,应作为一类缺陷,马上检查处理,并至少复原一台工作站正常运行。双工作站退出系统连续时间超过2小时为异样,超过4小时的为障碍。

  1.4、电源故障,导致计算机系统无备用电源保障,应尽快组织处理,超过48小时没有复原的为异样,超过96小时的为障碍。

  2.场站端设备管理

  2.1、在一、二次设备定期检修、校验时,检修人员应通知远动班,协作完成遥信、遥控等联调工作。遥测系统数据更改应刚好反馈到远动班,确保现场信息精确地传送到调度端。当远动调试、通道均正常时,只是由于一次设备缺陷或二次设备不正确,导致遥信遥控误动拒动,应由调度室联系检修工区尽快处理。

  2.2、在一、二次设备通道均正常的状况下,发觉遥信,遥控误动、拒动现象,远动人员应刚好查找缘由,马上处理。

  超过8小时没有解除的为异样,超过12小时的为障碍。

  2.3、远动人员应严格执行变送器定期校验制度,遥测的总精确度不低于1.5级。在测量回路正常状况下,由于变送器故障缘由,没有刚好校验、更换,导致遥测量不正确影响正常调度的,超过8小时为异样,超过12小时为障碍。

  3.通道设备管理

  3.1、要保证明时信息的牢靠传输,远动人员应定期测试通道的`数据传输特性,发觉问题刚好通知通讯人员检查、处理。

  3.2、通讯人员在检查、测试运动通道部分设备时,应刚好通知远动班。在远动设备均为正常的状况下,只是由于通道异样导致主站与厂站端设备的联系中断,应由通讯人员刚好修复,并参照有关通讯专业设备缺陷管理方法进行考核。

  4、建立调度自动系统缺陷管理记录薄,发觉缺陷应进行登记,缺陷处理完毕应进行注销,并有负责人签字。

  5、考核要求:

  本标准的考核作为远动维护人员月度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月度考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二、职责:

  变电所长对所内设备缺陷的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对发现缺陷不及时、不汇报负责;值班员对未巡视出设备缺陷负责;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发现缺陷、督促班段处理;工程师负责缺陷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管理要求:

  1. 变电所设备缺陷分为:

  1) 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 一般缺陷: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 当值人员发现缺陷后由值长和所长到现场进行确认后记入缺陷记录中,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值班长或所长应立即汇报调度及运行主任,调度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一般缺陷应由当值值长汇报调度。

  3. 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并向所长汇报。

  4. 变电所所长每天查阅设备缺陷记录,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的缺陷应每月末统计汇报变电段,由变电段通知相关班段处理。

  5. 各班段每天在网上查阅变电所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处理所管辖缺陷,处理后当班值长将缺陷处理情况记录,然后向调度汇报消除缺陷。

  6. 每月由变电工程技术人员将设备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提供给相关班组参考。年末汇总后上报技术组。

  考核办法

  1、因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不及时汇报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

  相关文件:

  1、变电所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2、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3、红外线测温仪使用管理制度

  相关记录:

  1. 值班运行记录

  2. 设备缺陷记录

  3. 设备巡视监盘记录

  4. 检修试验记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1、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值班人员脱岗,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影响消缺,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3、运行人员记录缺陷时,必须查明缺陷的情况,落实到具体专业,因运行人员对缺陷判定不明确,影响缺陷处理的考核50元/项次。影响机组启动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要求运行人员提报、记录、通知检修处理缺陷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否则每项.次考核5分。

  4、检修车间内部分工不明确,延误缺陷处理的加罚50元/项次,因厂部分工不明确,由生产部负责协调处理,生产部处理不及时,考核50元/项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启动炉、除灰每天10点前)检修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及生产部专业专工要分别检查缺陷记录,在本专业缺陷记录本相应栏目内签字,安排、督促、检查班组消缺情况,否则每次扣10分。由值长负责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6、每天早6点前由机、炉、电专业班长负责(外围专业由值长负责)对局域网上记录的所有缺陷进行刷新消项,否则每次扣10分。值长负责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7、《缺陷记录本》更换不及时,每次扣10分。

  8、运行、检修人员巡视检查不认真,应发现的缺陷未发现,考核运行单位50元/项次,考核检修单位25元/项次,造成设备损坏或延误机组启动,同时依据《设备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厂管理者发现的未登记缺陷,除对检修、运行单位考核外,考核生产部相应专业专工100元/项次。

  9、一个缺陷涉及到几个专业时,由值长协调,在缺陷不明没有值长许可的情况下有关专业的消缺人员不许离开,否则按延误消缺考核。

  10、处理缺陷过程中发生推委扯皮现象,查出责任后,对责任单位考核200元/项次。

  11、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的过程中,发现该缺陷属其它专业,应及时向值长说明,得到值长同意方可消项,并及时转到相应专业。否则,对责任单位考核50元/项次。

  12、三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超时未处理的缺陷,要求值长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项。缺陷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但未消的,考核车间主任10分,生产部专业专工5分。受到考核后,仍不积极处理的,逐日加倍累计考核。

  13、因无备件暂无法处理的缺陷,对责任单位以50元/项按天进行累计考核,直到备件到货消项为止。

  14、发生缺陷,检修交待可以运行的,经生产部专业专工确认,可视为消项,但因该缺陷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负荷或机组停运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发生时,对检修单位按3倍考核,同时生产部专业专工连带20%。

  15、确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缺陷重复发生又无力解决的.缺陷由生产部确认后,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运行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缺陷重复出现,考核运行人员。

  16、未经验收的外围工程发生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生产部专工监督,列入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后由检修单位负责消缺。

  17、运行人员对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验收负责,只有缺陷处理完时,运行人员才能在验收栏签字,其它情况不许签字,否则考核50元/项次。

  18、生产部专工对一、二类缺陷消除负有连带责任,如缺陷消除后,存在质量问题致使缺陷重复发生,对验收责任人按缺陷责任单位的15%进行考核。

  19、运行、检修人员在缺陷消项时,未按真正消项时间填写,或存在不如实记录缺陷、缺陷末处理即消项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考核责任人200元/项次,考核20分/项次。

  20、发现及时、消缺主动、措施得当,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机及消缺组织好的单位,生产部视情节给予不低于20xx元以上的嘉奖。

  21、当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时率均达到100%,奖励机、炉、电各20xx元、热工1000元。

  22、生产部专工对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每项次考核100元。

  23、生产部对设备消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按天统计并予以通报,每月对缺陷发生及消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当月兑现。

  五、对设备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1、统计方法:各专业每月发生的一、二、三类缺陷的项数与本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之比,为该专业一、二、三类的缺陷发生率。

  2、各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为:汽机专业10315,锅炉专业10188,电气专业10892,热工专业9822,化检4650(含启动炉850);另外启动炉:汽机专业1503,锅炉专业1350,电气专业756,热工专业20xx。

  3、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一类缺陷发生率各专业均为0(含启动炉);二、三类缺陷发生率为:汽机5‰,锅炉专业14‰,电气专业4‰,热工专业4‰,化检8‰;启动炉:汽机、锅炉14‰,电气专业、热工专业12‰。一类缺陷发生即按一类缺陷考核,二、三类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1‰,罚款(奖励)300元,启动炉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1‰,罚款(奖励)100元。生产技术部依据机组运行稳定程度的不断提高,将对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同时,对于本细则定义缺陷范围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实缺陷发生率时予以扣除。

  4、缺陷发生率定额值的确定:上述各缺陷发生率指标×(1+双机运行时间/统计时间),启动炉同样根据机、炉运行台数和时间对定额进行调整,每月依据该定额值进行考核。化学专业按冬、夏季进行定额调整。

  5、电气专业的照明缺陷除照明变和电源开关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六、对重复消缺的考核

  1、一类缺陷考核基数为300元/项,二类缺陷考核基数为200元/项;三类缺陷考核基数100元/项。

  2、缺陷消除后,一周内重复发生,按500%考核;一个月内重复发生,按300%考核;二个月内重复发生,按200%;三个月内重复发生,按100%考核;三个月后重复发生不考核。

  3、技改、大(小)修中处理的缺陷,在机组启动后重复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xx元,每延长1天,减少20元。

  七、一、二类缺陷的考核:

  1、一类缺陷或无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须由值长负责认定,若值长无法认定,组织生产部专业专工认定。

  2、一、二类缺陷考核按缺陷发生的项数和存在的时间考核。

  3、按月统计,每月每1项天考核责任单位50元,未消的一类缺陷下一月重新进行累计考核直至消项为止。

  4、因一、二类缺陷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行,按可靠性相应条款考核。

  5、若缺陷重复出现,同时按重复消缺相应条款考核。

  八、其它

  1、本细则与可靠性管理冲突重复时,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为主。

  2、本细则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3、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考核细则及补充规定作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2以“讲诚信、守协议”的道德准则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

  2.3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明确有关各方责任,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解决方案。

  3.释义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是指通过对缺陷处理工作的组织、鉴定设备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责任方、确定解决方案以及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审核及落实处理费用等管理活动,保证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接货卸车过程中,对外观、数量提出缺陷。

  4.1.2在设备开箱验收时,由参与验收的各单位技术人员提出设备缺陷,并由代保管单位统一形成书面材料(验收程序参照《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4.1.3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装和调试单位提出,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缺陷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出。

  4.2对缺陷的鉴定与审批

  4.2.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材料缺陷及缺陷责任的鉴定,确定缺陷对工程的影响:影响接口性能、影响设备性能、影响设备寿命,可能达到的'修复水平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同时,填写《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附件一),并经总监确认,三期办批准后,进行缺陷处理。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如厂家无人参加,可传真通知或确认。若属于在开箱验收时发现的缺陷(缺件),且责任明确,处理方案简单,可在验收时直接提出处理方案。

  4.2.2建设单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使用、修复或退货、重新购买。

  4.3缺陷的处理及费用负担

  4.3.1缺陷的处理原则上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4.3.1设备材料的缺陷及责任鉴定明确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物资缺陷处理方案报审单》(附件二),责任单位出具处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审批,三期办批准后由监理转责任单位处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4.3.3如责任单位不能及时予以处理,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在征得责任单位的同意后,由三期办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处理意见,设备物资组确认。如果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明确表态是否委托,也不自行处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可先行委托处理。

  4.3.4设备材料现场消缺的费用由缺陷处理单位提出《异常处理费用申请表》(附件四),责任单位确认,三期办、设备物资组共同核实。责任单位可通过传真确认,如责任单位迟迟不予确认,为不影响施工进度,则建设单位直接批准,费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厂,由责任单位具体办理返厂事宜,物资代保管单位配合;若属于供货单位责任的,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具体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4消缺设备的质量保证及验收。

  4.4.1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跟踪缺陷的处理过程,并对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消缺设备材料进行缺陷处理验收,并组织审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写的《设备材料缺陷报验表》(附件五)。

  4.4.2未出库的设备材料消缺后,由物资代保管单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5确因责任过大或缺陷处理过程中无法协调解决,需要进行索赔的由设备物资组负责组织协调进行索赔。

  4.5索赔过程原则上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1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热工设备消缺质量,努力实现热工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设备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设备缺陷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状态。

  3规定和程序

  3.1规定

  3.1.1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消除”的原则。

  3.1.2检修专责人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及时在erp系统查阅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消除工作须做到及时、正确、安全、优质。

  3.2程序

  3.2.1缺陷分类:

  3.2.1.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3.2.1.2一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3二类缺陷:指无备用设备,暂不影响机组运行,但对机组或设备安全经济性有一定的损害,且需对系统进行隔离或需停机停炉后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4三类缺陷:指热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3.2.1.5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等)、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3.2.2消缺时间限定

  3.2.2.1零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6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2一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12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3二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24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及时进行处理至合格。

  3.2.2.4三类缺陷不涉及停机的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安排处理至合格;需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在机组第一次停役时安排处理至合格。

  3.2.2.5四类缺陷如不涉及生产设备,应按照流程尽快处理,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对涉及生产设备的缺陷,参照三类缺陷执行。

  3.2.2.6以上消缺时间计算公式为:缺陷的创建时间-消缺工单完成时间。消缺时间超过24小时的缺陷将根据具体环节的时间进行考核,具体如下:白天时间段缺陷,每个缺陷环节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夜班时间段缺陷,响应时间从白天工作时间算,往后推两小时,考核责任部门。

  3.2.3缺陷发现

  部门有关人员在日常设备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并核实无误后,须及时在erp中办理工单、工作票进行消缺。

  3.2.4缺陷的确认、设备停运及缺陷处理

  3.2.4.1各班组在收到缺陷确认通知时,应认真、仔细的查看缺陷内容,杜绝随意退回、作废缺陷;经现场确认不是设备缺陷的缺陷单应选择“作废”;缺陷描述不清楚或责任部门错误的缺陷应选择退回。在退回、作废设备缺陷时必须填写原因,运行人员接班后要及时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及时更改,重新提交。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对缺陷责任部门有争议的,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

  3.2.4.2各班组在缺陷确认后,要及时创建消缺工单,原则上现场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须有消缺工单和工作票;重大、紧急缺陷、夜间消缺视情况可先行消缺,后补工单。

  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运行设备的,应在创建消缺工单时进行停复役工作的申请,只有在停复役申请批复后才可进行后续消缺工作。

  3.2.4.4对不能明显判断为设备缺陷时,应该确认后开工单、工作票进行缺陷的确认;对缺陷确认产生推诿的,由生技部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进行考核。

  3.2.4.5凡不具备处理条件的二、三、四类设备缺陷,部门须组织检修力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备品备件,在erp系统中注明暂时不能消除的原因。

  3.2.4.8缺陷处理时间延长,汇报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申请相关领导批准。

  3.2.5设备缺陷消除验收和投运

  3.2.5.1三、四类缺陷一般可由运行人员组织验收。

  3.2.5.2消缺工单的工作票终结后,联系运行人员要及时对消缺工单进行验收,验收后,工单负责人要及时将工单完成。对运行部门验收与检修部门消缺产生分歧的,由生技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将缺陷闭环并进行考核。

  3.2.5.4涉及到设备停复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结束后,消缺工单负责人应在erp系统中填写竣工信息,将停复役申请单闭环。

  3.2.6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

  3.2.6.1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的责任人。根据缺陷情况和缺陷消除率提出考核意见。对重复发生的缺陷,部门应组织专题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并组织落实,对相关责任班组提出考核意见。

  3.2.6.2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

  (a)对于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消缺完毕,但由于非设备原因无法完成试运行的缺陷,在试运行合格后,不统计为消缺不及时,若试运行不合格则统计为消缺不及时。

  (b)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上报时注明。

  (c)因缺少备品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部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认可,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

  3.2.7因设备备件问题无法及时消除的缺陷,由班组提出计划外备件申请,检修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送物资供应部进行紧急采购。备件到货后立即领取,安排缺陷处理。

  4职责

  检修部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缺陷的分析、统计和缺陷处理的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组间配合消缺。

  5考核与

  5.1记录

  5.2.3对班组检查考核下列内容:

  考核内容

  扣分(款)标准

  1、月末缺陷积存数

  有存积缺陷项目,考核责任班组20元/条

  2、消缺不及时,影响设备运行

  正常工作日不及时处理,月度考核班组100元/条;非工作时段,消缺人员无特殊情况15分钟不能到达现场,考核班组100元/次;值班人员无故不及时处理,交接班必须对未处理缺陷进行说明,否则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3、同一设备缺陷当月重复发生

  检修质量不过关,导致缺陷重复发生的,考核班组100元/条。

  4、缺陷未作处理登录为“已消缺”

  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组100元/条,值班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5、可处理的缺陷列入“待处理”

  无原因列入“待处理”的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

  6、已安排并有条件消除的缺陷未执行

  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

  7、待处理缺陷无整改计划

  待处理缺陷的责任班组未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

  8、工作中无扯皮、推诿、拖延、怠工等现象

  缺陷单所填设备的责任班组如不经现场核查就推卸责任,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其他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条

  9、按规程与作业指导书程序执行

  图纸资料齐全,及时更新现场作业不携带作业指导书,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次。执行不规范如漏填、填错、无签字、执行漏项、跳项等考核工作负责人20元/次。

  图纸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更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0、备品修理有计划、有实绩,备品台帐清楚,保管得当

  备品采购计划由班组按照检修计划及备品库存综合考虑后上报并跟踪。未及时跟踪影响消缺考核班组100元/次。

  11、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严格,且有记录。检查路线规范,无遗漏

  巡回检查超周期、巡回检查不到位,应该发现的隐患未发现,考核班组100/次,不巡回检查,虚造记录200元/次。

  12、有维护试验周期表,定期试验执行严格

  无特殊原因超周期,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检验报告管理不善,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3、检修厉行节约,用工合理,无返工浪费

  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4、设备台帐、记录簿按厂部规定设置,种类齐全,记录完整、工整、及时、准确。

  每次检查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5、班组上报有关工作材料不及时、落实工作安排不力

  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

  检修人员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重要设备损坏及机组非计划停机

  视情况给予奖励

  设备缺陷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处理,由检修人员采取特殊技术手段给予处理8,避免机组非计划停机

  视情况给予奖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驾驭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主动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紧急,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须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刚好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刚好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刚好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主动有效措施,限制事态的发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某学校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全面驾驭设备健康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主动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l )紧急缺陷:性质严峻,状况紧急,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接着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l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紧急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刚好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安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主动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安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紧急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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