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值班工作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值班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值班工作制度1
一、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加强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二、建立值班制度,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
三、爱护监控设备,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做好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图像信息质量的原始数据记录。
五、加强图像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图像信息资料,做好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登记管理。
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截取有价值的影像,并迅速上报带班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值班工作制度2
为了稳定生产秩序,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1、负责全厂破碎、磨浮、脱水、机电修四个车间的生产协调工作;
1.2、统筹调配各车间所需机电维修工的使用工作;
1.3、负责全厂矿石调运及矿石质量、数量的监督工作;
1.4、负责全厂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转,对设备有带病作业、违章作业现象的,要及时通知其生产班长,责令其修复和改正;
1.5、负责全厂生产供水,督促相关车间做好蓄水工作,保证生产用水充足;
1.6、负责全厂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防洪、防火、防盗的督察工作,保证生产安全运行;
1.7、负责全厂环保抽查工作,及时排除环保隐患,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2.值班人员权限:
2.1、各生产工序与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机时,必须报告值班人员,对紧急停机的,查清原因后上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没有记录的,每次罚款100元;对不报告原因而私自停机的,每次处罚班长100元,酿成后果的,按照损失追究经济责任。停机时间2小时以上的故障,要通知车间负责人及设备主管,停机4小时的要报告厂领导批准;
2.2、值班期间,设备有故障需要抢修的`,除通知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厂部,同时深入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2.3、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三次,在检查中对有违章、违规行为的员工要予以纠正或给与相关处罚,具体标准参照《选矿厂劳动管理制度》。对严重违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通知班长监督执行;
2.4、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有权调动车辆、机电修人员,但调配要合理,对不服从合理调配的,有权作出处罚。
3、值班纪律
3.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每班当日晚20:00至次日8:00,如有事须请示厂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即视为旷工;
3.2、值班期间做好记录,对当班发生的违章违纪及工艺和设备上存在的问题要详细、整齐的进行记录,以便存查;
3.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开启手机,以便工作联系。
4.、本制度自xx年7月1日起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3
为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监控技术和各种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安全巡逻人员及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种设备,严格操作规程。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系统设置状态。
三、对火灾、监控及相关有价值的.录像要做好保留备用。
四、严禁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五、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质及其它杂物。
六、未经领导批准,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七、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监控录像内容。
八、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并做好监控室设备运行和监控内容的登记、交接。
九、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饮酒或酒后值班,工作时间不准打盹、睡觉、看书、看报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坚持对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设备的清洁、防潮工作等,使设备始终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值班工作制度4
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值班工作制度5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值班工作制度6
(一)值班人员要提高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二)节假日及平常值班的排列实行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轮流排列,值班时间是在正常作息时间下班后一小时内必须到岗,无特殊情况不得空岗或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要向带班领导请示,带班领导有事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任何班次不得擅自安排轮流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处理好来文来电,搞好交接,对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误时误事,要追究带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来反映情况、办理公务的,要问清事由,热情接待,严禁冷硬横的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保持整洁,不得出现脏乱现象。
(五)日常工作时间及下班后一小时的空余时间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按以上规定做好衔接。
值班工作制度7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三、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危险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金属通风管道、设备内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时,都应做到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开始工作,在电源端应挂上警告“禁止合闸”标示牌;如不能停电时也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确切措施,而且必须至少有二人在场一起进行工作。
四、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登梯作业亦应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护。登高2米以上应带保险带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搁向墙面或门框架时均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稳固滑倒或压伤墙面、门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扫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柜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属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导致对地或相间短路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六、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应自觉执行《工作制度》,领班有责任督促大家共同执行好《工作制度》。
七、当值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违规现象出现,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员工间应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维修工在接到检修、报修工作任务时,务必按规定先填写好“工作任务单”,急修或抢修,紧急情况下先进行处理后填单子,但需事先经领班或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检、值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报修故障发生或需紧急处理解决的工作时,酌情需要,也可及时与当值安保领班与经理取得联系后,确定和安排人员参与抢修或维修,防止事故范围或损失的扩大。检修、抢修或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填工作单,并应由报修部门人员或当值安保领班签名认可备查。
十、在牵涉到为租户服务、维修或抢修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租户满意,绝不允许有违纪现象出现,工作完毕后要请租户签名认可,领班应做好监督检查回访情况记录。
十一、维修电工或值班电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配合其它岗位工种,其它班组做本职工作以外范围的工作时,需要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参与,工作时应尊重、服从对方的安排或指挥,积极配合完成好任务。事后也应有完整的工作任务单交回领班。
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值班工作制度8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一名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并保障一辆值班车辆。
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
二、值班时间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科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在《来电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3、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谨在值班期间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5、局纪委和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值班未在岗在位的,扣发当事人当日值班费。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值班人员因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给我局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值班工作制度9
一、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七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会客聊天、不准玩扑克、下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视频室睡觉、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入内、禁止在视频室喝酒)。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
三、搞好视频室卫生。值班人员每天对视频监控仪器设备进行清洁,值班期间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
值班工作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本协会工作,树立协会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xx协会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对协会值班人员及值班期间拜访协会办公地点的会员及其他人员有效。
第二章办公室值班安排
第四条值班时间:
第五条值班地点:
第三章值班人员职责
第六条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遇事提前向办公中心请假,假条需有值班负责人签字。补交的假条无效。
第九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整洁、完好。鉴于项目处管辖团队数量之多,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整理好广大师生对本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由负责人处理。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热情接待工作电话及来访者。认真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必要时立即向理事会成员或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维护团队联合会形象,不得在办公室吸烟、打牌、下棋、酗酒、上网聊天以及从事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办公室进行任何违反协会规定的活动。
第十三条值班负责人负责考勤并如实记录反映,办公中心人员负责监督值班情况。
第十四条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整理好后方可离开。考勤人员负责监督,并填写考勤日记。
第四章外来人员规定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进入协会办公室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监督,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外来办事人员按顺序找工作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其他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应在办完事之后及时离开办公室,不得无故在办公室内逗留。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奖惩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颁布之日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值班工作制度11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值班工作制度12
1.医院总值班是指在正常上班七个半小时以外以及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由院级领导带班、部分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及护士长值班组成的一种正常上班制度。
2.医院总值班由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及护士长组成,每组班2人,职能科室管理人员任组长。院办负责排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找人替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时,只能与同级别人员调换,并经当天带班院领导批准,同时告知电话室、急诊科,通知院办进行备案。
3.总值班主要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临床、行政事务和临时事宜,包括危重病人住院签字、检查各科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调集医务人员和车辆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等。
4.值班期间接到大型抢救、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赶到救治指挥现场,并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时,要认真做好记录,积极组织协调,并立即向带班院长汇报,经批准后按相应报告程序向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上报。
5.总值班实行每天晚上查岗制度,重点检查医护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医院重点部位安全等,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对发现的医务人员脱岗、空岗、各种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带班院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外出、饮酒、会私客,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不准随意占用办公和值班电话线路。值班人员应在总值班室值班,并经常到急诊室巡视,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将去向及时告知电话室,并时刻保持联络,以便寻找。(每天交接班时要及时查询值班手机余额,并做好记录。)
7.做好值班记录,搞好值班室卫生,于第二日上班后向下组总值班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准确交接值班用品,对于值班时的遗留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接。每周二早晨8:00,周一总值班人员要到医患关系调解办参加门急诊交班。每周一早晨8:00,周日总值班人员要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参加职能科室交班,并简要汇总一周值班情况,审计科负责汇总一周总值班签字欠费情况并及时催缴。
8.总值班人员原则上第二天休息一天,但必须以科室工作为重,具体情况由各科根据实际工作安排。
9.男同志年满58周岁,女同志年满53周岁,个人提出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可不再参加总值班。
10.总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背,视情节轻重处以50至300元罚款。
值班工作制度13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自学消防法律、法规,学习自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值班工作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我镇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市政府报告应急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值守应急管理工作要准确、及时、保密、文明。值班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值班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化、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
第六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第七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八条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员要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特别是在事发初期,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筹建指挥中心,必要时现场设立专线电话。始终坚持“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值班员要将环境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领导同志汇报。
第十条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主管领导,填写《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第十二条值班员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值班工作制度15
版本号:1.0
管理须知文件SI01
编号:FY/SI0117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总则
1.1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
04:00—08:00,
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
00:00—04:00,
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
08:00—12:00,
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水手每班两名。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2.1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1.1认真执行《航海日志记载与保管须知》、《海图作业须知》、《船舶夜航命令簿记载须知》等有关规定。
2.1.2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对来往船只、鱼栅、浮标及各种漂流物做到安全避让。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工作。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有人认真了望。
2.1.3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路标等正确测定船位。在近岸及狭水道航行时,至少每二十分钟测定船位一次。如船长认为必要应按指示随时定位。
2.1.4细心观察航行经过的岸形和各种物标,尤其当这些物标首次出现时,应根据有关的航海图书资料仔细核对。
2.1.5根据技术说明正确地测定或核对电、磁罗经的误差。
2.1.6时刻注意各种情况的发生或变化。
2.1.7掌握每天气象报告的内容,经常注意风力、风向、气压的变化。当能见度不良等危
害性气象来临时,应尽可能测定船位,记录下计程仪读数,并应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9和35两条规定。
2.1.8切实执行船长布置的航路、航向、罗经差、风流压差及各种航行指示。除了有碰撞危险、救助落水者或发生意外危险时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外,未经船长准许,不得改变航向和主机转速或(浆叶角)。
2.1.9经常检查水手操舵的准确性。进行海图作业应限于极短时间并应布置值班水手注意了望。
2.1.10夜间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及时开启航行灯并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一切有碍航行的灯光应予以遮蔽。
2.1.11严格遵守分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和航行要求。
2.1.12当发生火灾、人落水或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立即发出警报、迅速报告船长并做好详细记录。
2.1.13在大风浪中转向,应按船长指示事先通知各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1.14夜间航行应布置空舵水手每二小时巡回检查全船一周,特别要注意防火,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2.1.15遇气象突变,尤其在大风浪来袭时,应派值班水手封闭各货舱通风口,并注意舱内及甲板货物有无松动移位现象。
2.1.16应按大副要求,正确使用和处理好设在驾驶台的监测、警报装置。
2.1.17指导实习生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和天体、物标测定船位。
2.1.18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替代,不得离开驾驶台。如有要事,电话或派值班水手报告船长处理,以确保航行安全。
2.1.19如情况需要,船长随时可以接过指挥权自行引航。在此情况下,值班驾驶员仍应认真了望,测定船位,执行船长布置的工作。船长如需要驾驶员恢复操作,应郑重交代清楚。船长对驾驶操纵负指导职责,但未明确宣布由自己指挥引航前,值班驾驶员仍应负责操作指挥,不应理解为已有船长指挥而放弃自己的职责2.1.20进出港时布置值班水手备妥有关的旗号、灯号及调头信号等以便随时可用:注意观察各种联系信号,及时报告船长并按指示处理。
2.1.21督促值班水手做好引航员上下船的准备工作并亲自接送引航员。引航员领航时,不可疏忽了望,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
2.1.22在内河或港区内航行时,应熟悉并遵守港章及有关的专门规定。
2.1.23在有可变螺距旋桨的船上,每隔四小时(天气不良时每隔一小时)应将浆叶角角度记入航海日志。
2.1.24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2.1.24.1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2.1.24.2对通航环境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2.1.24.3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2.1.24.4到预料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2.1.24.5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变化时。
2.1.24.6主机、推进器、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故障时。
2.1.24.7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2.1.24.8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2.1.24.9发现海上遇难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时。
2.1.25每天大副晚餐时,由三副接替值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1.26接班驾驶员至少应提前五分钟达到驾驶台,阅签航海日志/航行警告和船长夜航命令簿,按规定认真交接。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无碍后方可交接。
2.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2.2.1电、磁罗经航向及其误差和风流压差。
2.2.2海图上的船位及求得的方法。
2.2.3主机转速(或浆叶角角度),实测航速及计程仪航速。
2.2.4已在望的或即将在望岸形、物标等海面情况。
2.2.5周围船舶动态及其变化情况,本船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避让措施。
2.2.6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物。
2.2.7天气变化及风、流等情况。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2.2.8航行灯、操舵仪及各种航海仪器的工作情况。
2.2.9舱通风、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船舶横、纵情况,当值的和下一了头水手姓名。
2.2.10进出港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引航员梯、旗号、灯号等)。
2.2.11船长的指示
以及应提醒下班注意的有关事项。
2.3航行中值班水手职责:
2.3.1开航前一小时,一名值班水手到驾驶台做准备工作:
a.清洁驾驶台;
b.解除罗经罩等;
c.准备信号旗;
d.随同值班驾驶员试舵;
e.驾驶员交代做好的其他工作。
2.3.2离泊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a.收进弦外当水扳、安全网、绳梯并绞起舷梯。
b.准备好引航员梯、安全绳、救生圈及照明灯。
2.3.3集中思想操舵或认真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经常注意电、磁罗经的航向,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空舵水手认真了望,经常检查航行是否正常,执行值班驾驶员的指派的工作。如需暂离驾驶台,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2.3.4操舵水手对于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发出的舵令必须先复诵,执行后还应在复告一次。如未听清或不懂应立即询问清楚后再执行。发现舵效失常应立即报告。
2.3.5夜间航行,每二小时由空舵水手巡回检查全船一周,检查防火、甲板、舱口、通风口、水密门、计程仪等,将检查情况报告值班驾驶员。
2.3.6进出港时,空舵水手除了望外,还应注意执行车、舵命令是否正确。按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指示,迅速准确地开关信号灯,悬挂各种信号,向舰、船降旗致敬。
2.3.7空舵水手应在交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驾驶员和接班水手。接班水手至少应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进行交接。交舵水手应在舵把定时交接,如正在避让或转向,必须等到避让清楚或转向完毕后,方可接舵。交接完后,交舵水手应向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报告操舵航向。
2.4航行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2.4.1电、磁罗经航向。
2.4.2操舵仪的工作情况。
2.4.3海面情况及了头人员姓名。
2.4.4货舱通风情况。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等情况。
2.4.5航行灯及悬挂中的旗号、号灯、号型。
2.4.6进出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号灯、号型、照明等。
2.4.7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3.1系泊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3.1.1认真执行上级领导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检查督促全体执勤人员工作情况,搞好安全生产。
3.1.2按照大副的积载计划和要求,经常巡视并下货舱督促检查装卸情况,随时掌握装卸进度,认真记录作业时间及舱口和工班数,发现有未按计划及要求进行作业时,应向装卸负责人提出并立即汇报大副处理。
3.1.3密切与港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尽量保持船体平衡。
3.1.4督促看舱人员认真看舱,及时布置具体的看舱重点,防止发生货损和偷盗。
3.1.5严禁工人在舱内吸烟和违章作业。如果发生由于违章操作以致损坏设备、属具,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认,以便索赔。
3.1.6掌握当天气象报告,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同装卸负责人联系,及时开关舱、防止雨湿货损。
3.1.7装卸期间应注意吃水差,每天早晨工人换班,以及装卸完毕、加完油水、抵离港前应看水尺记录航海日志。
3.1.8每个港口装卸货封舱之前,应下舱查看货物堆垛和绑扎情况。检查时还应注意有无火警苗子、有无偷渡迹象等。
3.1.9督促水手按时测量水舱和污水沟(井)。按照船长或大副的指示,通知加注、排出或移注压舱水,移注燃油、淡水。调整压舱水时应注意保持船体平衡。
3.1.10督促值班水手检查防鼠档,按时升降旗和开关灯,悬挂有关信号。根据泊位水深、本船吃水变化及潮汐等情况,督促值班水手按需调整舷梯、安全网及系揽,使之松紧适度,受力均衡。
3.1.11遵守防污染有关规定,禁止将垃圾、粪便、杂物、污油及带油污水排入港池。
3.1.12主机转车、冲车、试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舷梯和系揽均无影响。进行中还应注意查看。
3.1.13发生火警、人落水、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通知船长或大副,组织全体在船船员全力进行抢救。
3.1.14甲板上明火作业时,应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严格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督。
3.1.15进厂修船期间,应经常巡视各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还应检查全船(机舱除外),消除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子。
3.1.16如气象良好且又不进行装卸作业时在布置好值班水手有关工作并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做本职所管的工作(如修改海图、检查消防器材等等),但还应巡视检查全船和周围的情况。
3.1.17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靠离时,应在首尾守望,采取各种防止碰撞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船长或大副,并应记下对方的船名、国籍和船籍港,做好海事记录,认真填写航海日志,以备交涉。
3.2系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3.2.1首尾吃水、潮汐、本船周围情况,泊位水深情况等。
3.2.2气象预报及系缆情况。
3.2.3加装油、水及调整压舱水等情况。
3.2.4有关防火、安全等注意事项及措施。
3.2.5临时修理工程和进度情况。
3.2.6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3.2.7港口及本船悬挂的号灯和号型。
3.2.8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提醒下一班注意的事项。
3.2.9要求在船的船员人数和其他人员的在船情况。
3.2.10船长布置的工作。
3.3系泊中值班水手职责
3.3.1及时调整舷梯及安全网、保持舷梯安全稳妥、整洁并照明,注意上下船人员安全,不准无关人员登船,来访者应问明情况才能引领会见。
3.3.2根据潮汐和装卸情况,及时调整系揽、防鼠档及碰垫等。
3.3.3经常注意本船四周情况,尤其是船尾推进器的安全,禁止与本船作业无关的船舶傍靠。
3.3.4凡有船舶靠(离)船旁时,负责系(解)缆,放好(收起)碰垫、绳梯、照明灯等。
3.3.5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告离时,应在首(尾)守望并采取准备靠把等防范措施。
3.3.6经常整理甲板索具、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及时悬挂各种旗号、号灯。
3.3.7经常注意装卸设备包括属具和索具是否正常,禁止违章操作。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3.3.8认真进行防火等安全巡回检查,尤其在夜间更应多加注意,若发生火警或其它意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并速报值班驾驶员或船舶领导。
3.3.9在加油开始时,尤其应注意附近水面有无油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3.3.10下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水手。交接工作应现场进行。
3.3.11认真执行大副和值班驾驶员布置的其它工作。
3.4系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3.4.1涨落潮、舷梯、安全网、系缆、防鼠档及上下船人员等情况。
3.4.2悬挂着的旗号、号灯、包括锚灯锚球等以及周围情况。
3.4.3安全防火及有关要求。
3.3.4专用设备及绑扎器材的使用情况,开口舱及甲板和货舱照明灯。
3.3.5本班遇到的问题及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3.4.6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3.4.7值班驾驶员、值班—水应根据以上规定将有关情况分别记录在《航海日志》。
锚泊中船长应注意的事项及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的职责
4.1锚泊时,船长应根据水深、底质和周围环境等条件选择良好的安全锚位,并结合气象、风流等因素确定锚链长度。及时布置锚泊值班注意事项,经常检查并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执行锚泊值班规定。
4.2锚泊期间,船长应注意下述各种情况,及时向驾驶员布置有关事宜或亲自指挥操作;
4.2.1每次抛锚或动链后,应督促大副或船尾操作人员认真检查锚机刹车带和离合器、制链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锚机和锚孔中间某一链环上设一明显标记(如绳头等),便于检查和判断有无溜链情况发生。
4.2.2随时注意观察和掌握气象、潮汐、周围环境等情况,要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减少首尾吃水差、减少受风面积、备另一只锚,乃至备车、动车等。
4.2.3注意船头调转方向,如锚泊时间较长又朝一个方向掉转,应每隔3—4天将锚链绞一次或者起锚重抛,以免发生链绞结或链缠锚等情况。
4.2.4锚泊在河道中,更应注意涨落潮时间、流速、水深、底质等因素,预备各种安全措施。此外,由于锚地狭窄,必要时应动用主机配合低潮转头,以防搁浅。
4.2.5在冰区,锚泊特别要警惕走锚、断链、丢锚等事故发生。
4.2.6如锚泊时间较长或船舶因风浪而颠簸,应每隔若干天(如4—5)将锚链松(绞)若干链环,使之改变摩擦部位,以防损伤锚链。
4.2.7锚泊装卸作业时,除考虑各种安全措施外,尤其应注意根据所增加的`负荷,适当放长锚链。
4.2.8深水抛锚,应按深水抛锚的规定进行,以防丢锚、断链。
4.3锚泊值班时间
4.3.1船长可根据锚位底质、气象、潮流、环境和港口条件等因素,决定驾驶员和水手按航行班或系泊班轮值。
4.3.2在开敞锚地或底质不佳、周围环境复杂、回旋受限、强风急流、浮冰、能见度不良情况,应明确按航行班轮值。
4.3.3锚泊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和水手可参照系泊值班时间轮值;如因天气等原因,可根据船长指示改值航行班。
4.4锚泊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4.4.1抛锚时,大副在船艏应及时主动报告船长有关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以使用车舵配合,按船长指示松链,锚抛妥抓牢后立即报告船长。
4.4.2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锚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船舶回旋圈。还应将锚位和出链情况、水深和底质等记入“航海日志”。
4.4.3利用各种物标经常核对船位是否正常。
4.4.4注意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严密注意并经常核对其距离和方位有无变化及其变化情况。以防他船走锚危机本船安全。
4.4.5注意来泊船的锚位及其回旋圈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鸣笛通知对方或报告船长处理。
4.4.6如过往船只或附近锚泊船起锚离泊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若判断对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一旦被碰撞,应将对方的动态和时间,以及我轮所采取的措施和受损情况等详细记录并画出示意图,以便交涉。
4.4.7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我而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本船所能采取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这些措施包括立即报告船长,派值班水手去船首松链或加抛另一锚,使用碰垫,通知机舱备车等。
4.4.8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应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至少一次去船首检查锚链和锚机、锚装置的情况。
4.4.9能见度不良,必须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鸣笛“·—·”开亮各层甲板的照明灯,派水手分别去船首敲钟船尾敲锣。
4.4.10锚泊装卸作业除应执行系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尤应注意傍靠船舶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根据船长指示及时松放锚链。
4.4.11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帜、锚球、开关锚灯及甲板照明灯以及各种信号灯、号灯。
4.4.12认真执行船长交代的各项工作。
4.5锚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4.5.1锚位及锚链情况。
4.5.2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4.5.3周围锚泊船的距离、方位及动态。
4.5.4信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4.5.5天气情况以及恶劣天气(如能见度不良、大风浪等)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4.5.6有关装卸业务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4.5.7对于傍靠船舶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4.5.8开启VHF并保持不间断收听。
4.5.9船长布置的有关工作。
4.6锚泊中值班水手职责
4.6.1注意过往船只和周围锚泊船的信号和动态。
4.6.2按照规定或按驾驶员指示悬挂或开关各种旗号、锚球、号灯和灯光并经常检查是否正常。
4.6.3经常巡视甲板,查看锚链、锚机和锚装置等是否正常。锚泊在急流区域或遇大风浪天气,至少每小时巡视查看一次。
4.6.4出现各种危险局面时,按值班驾驶员的命令,迅速、正确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4.6.5能见度不良时,按章开亮甲板和上层建筑外部的所有灯光,并按值班驾驶员指示去船首敲钟和船尾敲锣(尾机型小船可在罗经甲板敲锣),注意周围的声影。
4.6.6装卸作业时,有关工作参照系泊值班职责并应注意本船舷梯的安全,与傍靠船舶间的系泊、碰垫、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牢固、良好,警惕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4.6.7执行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指派的有关工作。
4.7锚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4.7.1锚链及甲板情况: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4.7.2周围船(包括傍靠船舶)的情况。
4.7.3锚球及各种旗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4.7.4有关装卸方面的情况(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4.7.5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交代的有关工作。
5.航行中值班轮机员和值班机工的职责
5.1航行中值班轮机员职责。
5.1.1值班轮机员负责领导并督促本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完成机舱内的各项工作。
5.1.2应急情况下根据驾驶台命令迅速准确地操纵主机,并记入车钟记录簿,认真填写《轮机日志》,不得任意涂改。
5.1.3按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使机电设备保持在额定的工作参数范围内,保持油水分离器和各种滤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注意废气锅炉(或)辅助锅炉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5.1.4维护机舱及各种设备的清洁,按时巡回检查,仔细观察,倾听机电设备、轴系的运转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即设法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报告轮机长。
5.1.5如果主机故障必须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应先征得驾驶员同意并立即速报告轮机长。如情况危急,将造成严重机损或人身事故时,可先停车,同时报告驾驶员和轮机长,并将详细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5.1.6在恶劣天气中航行时,为防止主机空车和超负荷而需要降低主机转速时,应取得轮机长同意并通知驾驶台。
5.1.7根据设备运转需要,随时进行驳油、净油、造水、充压缩空气等工作,保持日用油、水柜有足够数量的准备。除日用油柜驳油外,移驳燃油应事先与大副联系。
5.1.8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领导值班人员按《船舶注、排压载舱水操作须知》移注、排灌压舱水,供应或停供所需的水、电、汽,认真遵守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5.1.9注意防火检查,随时清洁油污,正确处理油污破布、棉纱头等引火物。
5.1.10船舶发生紧急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分工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5.1.11三管轮值班时,轮机长经常下机舱检查指导,大管轮班人员进晚餐时由三管轮班人员下机舱接替,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5.1.12认真执行船长、轮机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5.2航行中值班机工职责
5.2.1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属分工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值班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5.2.2经常检查辅机的运转情况,按时检查并记录辅机机油、燃油、冷却水、排气压力和温度等工作参数。发现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轮机员并协助处理。
5.2.3按时测量辅机机油,使之保持在正常的油位高度。
5.2.4按时检查海、淡水泵及日用热水循环泵等运转是否正常,海淡水日用柜的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及时调整日用热水温度和海淡水压力。
5.2.5管理好柴油分油机,及时分油和补充轻油日用柜并保持正常油位。
5.2.6及时补充压缩空气,保持空气瓶正常压力。
5.2.7保持废气锅炉(或辅锅炉)的正常水位和气压,调节排气门开度,注意检查给水泵的运转是否正常。
5.2.8负责清洗辅机机油、柴油系统的滤器以及机舱地板和集控室的清洁工作。
5.2.9执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5.3.航行中值班机工交接事项。
5.3.1值班机工应于交班前半小时(白天4—8,8—12班于交班前45分钟)通知接班人员,并做好交班准备。
5.3.2若接班人员因故不能履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不应向其交班,而应报告轮机长。
5.3.3接班人员应于上班前15分钟到达机舱,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查看舵机、主副机、轴系、锅炉及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和操作模式。各日用油、水柜存储情况、污油、水柜的液位和卫生系统处理的特殊要求,机舱污水情况、《轮机日志》的填写情况,发生问题汇总由接班轮机员提出,其中主要问题应记入《轮机日志》,双方如有争议应报告轮机长处理。
5.3.4交接人员向接班人员分别介绍。
5.3.4.1运转中的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
5.3.4.2曾经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和注意事项。
5.3.4.3需要继续完成的工作。
5.3.4.4驾驶台的通知或轮机长的常规命令和特别指示。
5.3.4.5任何潜在的不利条件及由此而采取的特殊措施。
5.3.5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同意后才能下班。
5.4附则
5.4.1轮机长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到机舱指挥。
5.4.1.1进出港、过运河时。
5.4.1.2机电发生故障危及安全运转时。
5.4.1.3狭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及船长命令时。
5.4.1.4应变部署时
5.4.1.5值班轮机员工作有疑难,要求轮机长前往时。
5.4.2轮机长在下列情况应做到:
5.4.2.1出港定速航行命令下达后,应在机舱监督检查做好下列工作;
a.调整主、副机燃油系统及轴承润滑和冷却所需油、水量、压力、温度(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船内制定的常用数据执行)。
b.调整废汽锅炉汽压,转换蒸汽阀门(有强制循环泵的应投入使用)。
c.调整扫气温度。
d.调整锅炉冷凝器循环水,使凝水温度达到所需度数。
5.4.2.2对燃油锅炉的油温、油压、风压和燃烧情况加以检查或调整,以便靠港后正常使用。
5.4.3电工在下述情况必须到机舱。
5.4.3.1进出港、移泊、过运河时
5.4.3.2电所设备发生故障危及航行安全时
5.4.3.3狭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并在轮机长命令时
5.4.3.4应变部署时
5.4.3.5值班轮机员在电气方面有疑难时。
6.停泊中值班轮机员和值班机工的职责
6.1停泊中值班轮机员职责
6.1.1督促检查轮机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6.1.2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6.1.3及时供应日常工作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气、汽。
6.1.4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污油污水排出舷外。
6.1.5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移注、排、灌压舱水。
6.1.6装卸货期间如起货机发生障碍,应组织力量抢修。
6.1.7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时或值班机工有疑难时,应立即到机舱处理。
6.1.8若临时进厂修理,应认真检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1.9加强机舱和舵机等部位的安全检查。晚间十点后,全面巡回检查机舱一次。
6.1.10主机试车、冲车、转车前,应通知并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1.11发生火警和意外危险时,立即报告轮机长或大管轮,并在船舶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
轮机部全体在船人员进行抢救。
6.1.12根据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按时做好移泊准备工作。
6.2停泊中值班机工职责
6.2.1除了履行在航行中的值班职责外,还应:
6.2.2经常查看辅机膨胀水柜,保持正常的水位高度。
6.2.3注意伙食冷藏机和空调压缩机的运转情况及温度、压力、油位等是否正常。
6.2.4接到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后,按《船舶注、排压载舱水操作须知》移注、排灌压舱水,并由值班轮机员签字认可。注意防止含油污水排出舷外。
6.2.5提前半个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和清洁工作。
6.2.6机电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值班轮机员。
6.2.7认真执行轮机长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6.3停泊中值班轮机员、值班机工交接事项。
6.3.1值班轮机员每天早上八时交班。
6.3.2值班机工按航行值班时间进行交接。
6.3.3交班轮机员和交班机工应向接班轮机员和接班机工分别介绍:
6.3.3.1运转中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
6.3.3.2曾经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6.3.3.3提醒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6.3.3.4安全防火及轮机长交代的工作或甲板部的有关通知。
6.3.4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下班。
7.相关文件
FY/SI0209《海图作业须知》
FY/SP0220《注、排压载水须知》
外来文件《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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