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工作制度

时间:2025-04-08 09:33:47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值班工作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值班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值班工作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1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三、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危险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金属通风管道、设备内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时,都应做到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开始工作,在电源端应挂上警告“禁止合闸”标示牌;如不能停电时也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确切措施,而且必须至少有二人在场一起进行工作。

  四、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登梯作业亦应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护。登高2米以上应带保险带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搁向墙面或门框架时均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稳固滑倒或压伤墙面、门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扫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柜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属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导致对地或相间短路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六、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应自觉执行《工作制度》,领班有责任督促大家共同执行好《工作制度》。

  七、当值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违规现象出现,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员工间应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维修工在接到检修、报修工作任务时,务必按规定先填写好“工作任务单”,急修或抢修,紧急情况下先进行处理后填单子,但需事先经领班或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检、值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报修故障发生或需紧急处理解决的工作时,酌情需要,也可及时与当值安保领班与经理取得联系后,确定和安排人员参与抢修或维修,防止事故范围或损失的`扩大。检修、抢修或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填工作单,并应由报修部门人员或当值安保领班签名认可备查。

  十、在牵涉到为租户服务、维修或抢修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租户满意,绝不允许有违纪现象出现,工作完毕后要请租户签名认可,领班应做好监督检查回访情况记录。

  十一、维修电工或值班电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配合其它岗位工种,其它班组做本职工作以外范围的工作时,需要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参与,工作时应尊重、服从对方的安排或指挥,积极配合完成好任务。事后也应有完整的工作任务单交回领班。

  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值班工作制度2

  公司全体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勤、请休假与值班值宿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

  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空岗、漏岗,更不得随意旷工。

  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第二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计全公司出勤统计表与个人出勤登记表,全公司出勤统计表每月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留存。

  第二章值班值宿

  第三条值班值宿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夏令时8∶30--17∶00

  冬令时8∶30--16∶30

  (二)值宿时间:

  夏令时17∶00--次日8∶30

  冬令时16∶30--次日8∶30

  第四条值班值宿人员要对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文件、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

  第五条值班值宿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须提前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第六条值班值宿人员是值班值宿第一责任人,要按时交接班,并填写好值班登记表。值班值宿期间不得出现空岗、漏岗、擅自离岗等情况。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卫生清洁和各种物品完好,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公出

  第八条职工临时公出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在本部门临时公出去向栏中填写外出与返回时间及去向。

  第四章病事假

  第九条副经理请病事假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第十条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5天以内(含5天)由公司分管副经理批准;5天以上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部门副职请病事假5天以内(含5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副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其他干部职工请病事假15天以内(含15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5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因病需住院、休息,应提供正规医院的医疗证明或诊断(加盖医院公章),没有医疗证明或诊断不能按病假休息。干部职工因病不能本人请假,可由其家属代本人进行请假。

  第五章带薪休假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五条副经理年休假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年休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部门副职年休假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经理批准;其他干部职工年休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干部职工带薪休假计划表报送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六章婚假、产假、护理假及哺乳假

  第二十条干部职工婚假及产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婚假15天,产假158天,男方看护假15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具体批程序参照带薪休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期(假条需要附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护理期间视同出勤。

  第二十二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19号)规定。女干部职工哺乳期间,婴儿未满一周岁的,每日享有1小时哺乳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婴儿一周岁后,该假自动取消。

  第七章探亲假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30天,凭相应工作及居住证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配偶是除义务兵以外的现役军人的,可给职工一次探亲假,时间7天,凭相应工作证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八章丧假

  第二十五条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市域内给与5天的丧假;市域外给与7天丧假。

  第九章病事假待遇

  第二十六条干部职工病事假期间基本工资部分的待遇。病事假在1年内发生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发给原工资;病事假1年内发生2个月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事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的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事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二十七条干部职工病事假期间绩效工资部分的待遇。每月累计病事假超过5次者,或累计病事假10天(含10天)的,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每月累计病事假10天以上的,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病事假全年累计满30天(含30天),扣发2个月的绩效工资;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180天的(含180天),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病事假超过180天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取消个人评优选先资格。

  第十章处罚规定

  第二十八条干部职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空岗、离岗、漏岗及违反机关作风相关制度等行为的,对违反任意一项者,上报公司办公室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每次罚款200元。个人每月累计2次(旷工1日为1次)以上(含2次),取消当事人评先选优资格;个人每季累计4次以上(含4次),取消个人评先选优资格,并由部门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个人全年超过7次(含7次)以上,上报公司给予辞退。

  第二十九条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假借公出名义骗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未续期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全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会议和大型活动未请假,无故不参加的。

  第三十条对公司办公室随机抽查中存在临时填写假条、捏造请假理由等阻碍检查工作的,一经查实,按旷工1次处理,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取消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第三十一条对于干部职工旷工或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聘用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值班值宿规定的干部职工按照《公司值班值宿工作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其它规定

  第三十三条请销假必须坚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逐级请销假,按管理权限,按程序逐级审批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干部职工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应第一时间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案,如在检查中发现未按时上交假条或假条丢失,视为未请假。

  第三十五条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公出时间超过3天以上(含3天),需将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备至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考勤制度是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聘用人员续聘或辞退以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干部职工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3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值班工作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省防总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责,当好省防总的参谋,提高对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快速反应与高效运作能力,参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和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三防办实行全年值班带班制,分汛期和非汛期两个阶段。汛期一般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每天(含法定节假公休日)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非汛期为当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4月14日,由防办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值班与带班。

  第三条 值班每24小时为一班,自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值班人员一般包括主班和第一、二副班及带班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一业务组的人员同一班值班,避免同一班的值班人员均为女同志。

  第四条 值班主班、副班及带班领导,按规定应在岗值班、带班的,必须24小时在值班区域履行职责;无需在岗值班、带班的,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赶回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第二章 汛期值班

  第五条 正常状态下由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六条 气象部门预测省内将有较大范围强降雨或省防总启动防洪、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的预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第一副班均24小时在岗值班,第二副班待命,随时听从带班领导安排。

  第七条 省防总启动防洪、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的应急响应,或因其它较大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第一副班、第二副班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非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事务的处置。

  第三章 非汛期值班

  第八条 正常状态下每天安排主班、副班和带班领导各一人,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带班。

  第九条 省防总启动防旱Ⅲ级或防低温冰冻蓝色预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省防总启动防旱Ⅱ级或防低温冰冻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或因其它重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实行主班、副班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十条 省防总启动抗旱Ⅲ级以下或防低温冰冻Ⅳ级应急响应,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实行主班24小时值班。省防总启动抗旱Ⅱ级以上,或防低温冰冻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或因其它重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实行主班、副班24小时在岗值班;非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应急事务的处置。

  第四章 值班交接

  第十一条 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领导在岗带班的,由带班领导主持,接班的带班领导及交接班人员全部参加。其它的由值班人员与接班人员交接。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当班人正在处理且接班人难以接手的事宜,应由当班人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

  第十二条 防办主要领导可根据需要,每月召开一到二次交接班例会,相互通报一段时间的值班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五章 值班职责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迅速、礼貌,语言要规范、简洁,回答要准确、耐心。对上级的指示或相关单位、人员的有关业务要求,应认真做好笔录,做到指示有落实,要求有答复。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密切监视各个信息系统和文件传输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接收和查询各时段的水文、气象、海洋等部门的'信息以及各类报告、报表,并做好归类、统计和上传下达工作。遇灾害性天气或重要事项处理,应主动与相关区域和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收的传真、文件、报表、资料、电话等,凡与工作密切相关、有保留价值、或有待处理的,一律做好登记,并对当班发出的快报、通知等文电,办理、交办、督办、转办等事项应在值班日志中如实填写登记。

  第十六条 当出现异常情况尤其是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主动与相关地市防办或工程管理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当地的水旱风冻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以及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后果和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追踪防风、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全过程,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每件事都做到周密细致、有始有终。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的指示起草的命令、电报、通知、报告、总结等材料,应在领导审核签发后随即发送,并对接收情况进行核实。文件发出后,应立即做好纸质文档的归档、登记,并把电子文档上传到三防办公管理系统的相应栏目。文件电子原稿需在值班室电脑保存的,一律移到指定的“值班文稿”文件夹,以保持值班室电脑桌面的整洁。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值班室和机房设备的巡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或维护人员处理。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在值班室和周边大声喧哗。非相关工作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值班室。

  第六章 带班职责

  第二十条 带班领导原则上由副处以上干部担任。主要江河水库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冻情等三防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驻守办公室,其它时间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如无特殊情况或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广州市区,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带班领导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二十一条 负责值班室的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务的处置;

  第二十二条 签发三防快报、函件及普通事务文电;审核重大事项的文电并负责送防办主要领导或省防总领导签发;

  第二十三条 全面掌握全省汛情、旱情、冻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及相关工作动态并负责信息报送安排;

  第二十四条 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各地市三防部门的信息报送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二十五条 根据省防总领导的授权向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第七章 信息报送

  第二十六条 值班信息,包括三防快报、简报、专报或新闻通稿等,由值班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起草,经带班或分管领导,重大事件信息经防办主要领导或防总领导签发后报出。

  第二十七条 对于重要的水旱风冻情、灾情、险情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值班人员应视情及时摘录并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给防办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值班期间产生的任何文件、资料或数据。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二十九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文件资料归类有序,摆放整齐。

  第三十条 值班人员对当天的发文、收文和传真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好文件分类登记、归档与处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值班人员在非上班时间代收的带密级的文件资料,应立即通知保密员回来交接处理或按有关规定暂行妥善保管,严防泄密。

  第三十二条 外来人员非防办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值班室翻阅、复制、拍摄文件资料或使用办公设备,本办人员借阅值班室资料、文件等要履行登记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第九章 值班排班

  第三十三条 值班、带班安排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并在三防办公管理系统发布,正常情况下不另行通知。

  第三十四条 为便于值班排班,在异常或应急状态下的人员出差应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原则上不同时出差;

  (二)分管领导和其分管的组长一般不同时出差;

  (三)各组人员出差,应保证至少有一人留家;

  (四)值班人员因出差不能到位值班时,应提前向带班领导报告,并通知排班负责人安排他人接替。带班领导出差应提前将出差的行程和时间通知排班负责人。

  第十章 值班待遇

  第三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值班人员享受值班补助。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值班、带班人员因工作失误对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对相关事件处置欠妥当等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其它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值班工作制度5

  天然气站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到场站生产岗位的认真交接,工作清晰,责任明确,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班要求:总结本班内及前班生产情况和需跟踪协调的相关问题,整理好文件、工具、物品,清洁责任区域内卫生,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接班要求: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准备接班。认真听取交班人说明的.生产情况和问题,对现场和资料进行确认,认真查看值班记录、传阅文件,存在疑问时,要与当班人认真核对清楚并加以确认,对遗留的问题,必要时要求其处理完成。接班人员同意接班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值班室。

  第四条

  交接班严格执行“六交”和“六不接”,具体内容如下:

  一、“六交”是指:

  交运行方式、设备状况;交资料、报表;交内外联系、上级指令;交工具、用具、通讯、消防器具;交岗位卫生;交存在问题。

  二、“六不接”是指:

  生产情况不清不接;报表、资料不清不全不接;内外联系不明确不接;岗位卫生不好不接;该处理的问题不处理不接;工具、用具、通讯、消防器具不全不接。

值班工作制度6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市三防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当好市三防指挥部参谋,提高对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快速反应与高效运作能力,参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三防办值班工作制度,结合本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三防办实行全年值班带班制,分汛期和非汛期两个阶段。汛期一般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每天(含法定节假公休日)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非汛期为当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4月14日,由防办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值班与带班。

  第三条 值班每24小时为一班,自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值班人员一般包括主班和副班及带班领导。

  第四条 值班主班及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在值班区域履行职责;无需在岗值班、带班的,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赶回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第二章 汛期值班

  第五条 正常状态下由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六条 气象部门预测我市将有较大范围强降雨或市三防启动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均24小时在岗值班。

  第七条 市三防启动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或因其它较大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时,主班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副班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事务的处置。

  第三章 非汛期值班

  第八条 正常状态下每天按上班时间上班,如遇特殊灾害性天气,实行主班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带班。

  第四章 值班交接

  第九条 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为每天上午8 时30分。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

  第十条 防办主要领导可根据需要,每月召开一到二次交接班例会,相互通报一段时间的值班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五章 值班职责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迅速、礼貌,语言要规范、 简洁,回答要准确、耐心。对上级的`指示或相关单位、人员的有关业务要求,应认真做好笔录,做到指示有落实,要求有答复。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密切监视各个信息系统和文件传输

  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接收和查询各时段的水文、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遇灾害性天气或重要事项处理,应主动与相关区域和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收的传真、文件、报表、 资料、电话等,凡与工作密切相关、有保留价值、或有待处理的,一律做好登记,并对当班发出的文件、通知等事项应在值班记录中填写登记。

  第十四条 当出现异常情况尤其是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当地的水旱风冻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以及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后果和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追踪防风、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全过程,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的指示起草的电报、通知、报告、总结等材料,应在领导审核签发后随即发送,并对接收情况进行核实。文件发出后,应立即做好纸质文档的归档、登记。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值班室和机房设备的巡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或维护人员处理。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第六章 带班职责

  第十八条 带班领导原则上由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担任。主要江河水库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冻情等三防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驻守办公室,其它时间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带班领导主要负责值班室的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务的处置;全面掌握汛情、旱情、冻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及相关工作动态。

  第七章 信息报送

  第十九条 值班信息,对于重要的水旱风冻情、灾情、险情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值班人员应视情及时发送给防办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值班期间产生的任何文件、资料或数据。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二十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文件资料归类有序,摆放整齐。

  第二十一条 值班人员对当天的发文、收文和传真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好文件分类登记、归档与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在非上班时间代收的带密级的文件资料,应立即通知水务局秘书股保密员回来交接处理或按有关规定暂行妥善保管,严防泄密。

  第二十三条 外来人员非防办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值班室翻阅、复制、拍摄文件资料或使用办公设备,本办人员借阅值班室资料、文件等要履行登记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第九章 值班排班

  第二十四条 为便于值班排班,在异常或应急状态下的人员出差应按以下原则掌握:主任和副主任原则上不同时出差;值班人员因出差不能到位值班时,应提前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及时安排他人接替。带班领导出差应提前将出差的行程和时间通知所在班值班人员。

  第十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值班、带班人员因工作失误对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对相关事件处置欠妥当等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值班工作制度7

  一、加强事业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当班人员(含节假日干部值班)必须认真负责,思想集中,严肃门卫纪律,按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当班人的直接责任,不得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娱乐活动。

  二、及时做好电话传达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事业院内,遇有重大情况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汇报。

  三、外来人员进出事业须主动出示证件,门卫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如有携带大件物品,当班人员有权进行查问。加强做好办公楼院、生活区周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当班人员在夜间要开启防盗报警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盘查、记录,及时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四、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过夜停放,非机动车辆进出一律主动下车推行。

  五、及时做好邮局报刊、信件收、分、登记手续。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围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

值班工作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农机发生的.各类情况和突发事件,保证农机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合浦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是合浦县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值班工作的责任部门,监理站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由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

  二、应急值班工作具体分为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值班领导由监理站领导担任,值班员由监理站全体职工担任。

  三、应急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四、值班人员如出差或病事假不能到岗值班,由监理站领导同意调整其他人员代替,但必须保证按时到岗,并提前向办公室报备。

  五、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安排好节日值班。

  六、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值班工作制度9

  近日,为切实保障对各类航空安全信息的及时上报和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理,中国民用航空北京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北京监管局”)连续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完善值班应急制度。

  目前采取的举措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近两年新入职公务员尤其是新取得监察员证人员进行值班培训,进一步扩大值班应急的人员队伍,并有效提高值班的整体质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赴首都机场隔离区现场了解、掌握航空器活动区驾驶的路线及规则,并由航安办专门讲授值班时记录、询问、报告各类不安全信息和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的步骤与技巧,对常见的鸟击、复飞、滑错滑行道、中断通讯、低油量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帮助新值班人员迅速了解值班的内容与程序。第二,召开局务会,对值班制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处室之间在业务上有侧重也要有配合,有紧急情况发生要及时向相关处室领导汇报,同时副班应切实履行职责,全力配合主班处理好相关事宜;二是要严格执行“五分钟上报信息、半小时到达现场”的应急反应制度;三是通过与飞行区管理部进行沟通,解决无场内驾照无法开车进场的问题,同时对现有值班人员也应加强培训学习,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问题。第三,在吸收、整合现有的《民航北京监管局值班管理规定》、《值班航空安全信息处置程序》、《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程序》等制度的'基础上,择机修订《北京监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总体应急的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细化现有的值班制度。

  随着首都地区航空业的蓬勃发展,航空安全信息和各种突发事件的数量呈现高速增长趋势,北京监管局将结合实际情况,从人员、制度、设备等方面全力完善现有值班应急制度,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为首都地区的民航安全保驾护航。

值班工作制度10

  一、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加强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二、建立值班制度,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

  三、爱护监控设备,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做好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图像信息质量的原始数据记录。

  五、加强图像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图像信息资料,做好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登记管理。

  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截取有价值的影像,并迅速上报带班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值班工作制度11

  为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监控技术和各种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安全巡逻人员及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种设备,严格操作规程。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系统设置状态。

  三、对火灾、监控及相关有价值的录像要做好保留备用。

  四、严禁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五、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质及其它杂物。

  六、未经领导批准,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七、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监控录像内容。

  八、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并做好监控室设备运行和监控内容的登记、交接。

  九、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饮酒或酒后值班,工作时间不准打盹、睡觉、看书、看报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坚持对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设备的清洁、防潮工作等,使设备始终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值班工作制度12

  为了稳定生产秩序,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1、负责全厂破碎、磨浮、脱水、机电修四个车间的生产协调工作;

  1.2、统筹调配各车间所需机电维修工的使用工作;

  1.3、负责全厂矿石调运及矿石质量、数量的监督工作;

  1.4、负责全厂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转,对设备有带病作业、违章作业现象的.,要及时通知其生产班长,责令其修复和改正;

  1.5、负责全厂生产供水,督促相关车间做好蓄水工作,保证生产用水充足;

  1.6、负责全厂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防洪、防火、防盗的督察工作,保证生产安全运行;

  1.7、负责全厂环保抽查工作,及时排除环保隐患,杜绝环保事故发生。

  2.值班人员权限:

  2.1、各生产工序与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机时,必须报告值班人员,对紧急停机的,查清原因后上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没有记录的,每次罚款100元;对不报告原因而私自停机的,每次处罚班长100元,酿成后果的,按照损失追究经济责任。停机时间2小时以上的故障,要通知车间负责人及设备主管,停机4小时的要报告厂领导批准;

  2.2、值班期间,设备有故障需要抢修的,除通知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厂部,同时深入现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2.3、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每班至少巡回检查三次,在检查中对有违章、违规行为的员工要予以纠正或给与相关处罚,具体标准参照《选矿厂劳动管理制度》。对严重违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通知班长监督执行;

  2.4、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有权调动车辆、机电修人员,但调配要合理,对不服从合理调配的,有权作出处罚。

  3、值班纪律

  3.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每班当日晚20:00至次日8:00,如有事须请示厂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即视为旷工;

  3.2、值班期间做好记录,对当班发生的违章违纪及工艺和设备上存在的问题要详细、整齐的进行记录,以便存查;

  3.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开启手机,以便工作联系。

  4.、本制度自xx年7月1日起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本协会工作,树立协会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xx协会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对协会值班人员及值班期间拜访协会办公地点的会员及其他人员有效。

  第二章办公室值班安排

  第四条值班时间:

  第五条值班地点:

  第三章值班人员职责

  第六条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遇事提前向办公中心请假,假条需有值班负责人签字。补交的'假条无效。

  第九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整洁、完好。鉴于项目处管辖团队数量之多,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整理好广大师生对本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由负责人处理。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热情接待工作电话及来访者。认真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必要时立即向理事会成员或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维护团队联合会形象,不得在办公室吸烟、打牌、下棋、酗酒、上网聊天以及从事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办公室进行任何违反协会规定的活动。

  第十三条值班负责人负责考勤并如实记录反映,办公中心人员负责监督值班情况。

  第十四条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整理好后方可离开。考勤人员负责监督,并填写考勤日记。

  第四章外来人员规定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进入协会办公室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监督,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外来办事人员按顺序找工作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其他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应在办完事之后及时离开办公室,不得无故在办公室内逗留。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奖惩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颁布之日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值班工作制度14

  一、凡机关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都要参与行政总值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者,要经行政院长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准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岗暂时离开,必须在值班室门上贴有留言,告知去向,标明联系方式。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紧急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意见认真办理。要认真规范填写值班记录,做到不漏项。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不空档。交班时应面对面进行交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确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认真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总值班在凌晨1—4点必须履行夜间查岗职责,节假日、双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时间各查一次,并做好查岗记录。除此之外,还要多次巡视办公楼,并对非正常工作时间进入行政楼的人员进行登记。

  五、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交接班前要彻底打扫室内卫生,并当面交接室内物品。

  六、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认真积极地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七、值班人员对一切涉及医院机密的特殊、重大信息要严格保密。

  八、节假日值班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与带班领导保持联系,带班领导有事外出也应告知值班人员自己的去向和联系方式。

  九、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提前认真做好调班事宜,原则上自行安排调整,但必须经行政院长签字同意,并将调班情况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及院办公室备案。否则,出现的责任后果自负。

  十、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公私财产安全。

  十一:考核细则

  1、无故不参加总值班者扣5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换班、调班及未到办公室备案者扣3分。不能坚守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者扣5分;总值班期间,遇有紧急事项未能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或汇报后未按领导指示使及时处理者扣5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值班期间,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出现漏项者扣2分;对非正常工作时间出入办公楼的人员未进行登记的扣1分;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没有按规定巡视查岗者扣5分;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者,出现一次扣2分;不打扫室内卫生者扣1分;必须坚持面对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现丢失、损坏者,接班人员发现指出,由上一个班次人员赔偿;如接班人员没有发现,则有当班人员赔偿。

  3、值班期间,若出现办公楼因未上锁而致物品被盗,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备注:每分值折合人民币10元。

值班工作制度15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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