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优选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读优秀的书籍就像在和名人面对面促膝而谈。每个人都会选择自己爱看的书。我也是,我喜欢看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写了一个小学6年级的一位女学生——金铃。她不是班上的尖子生,却每天活得开开心心。后来的一个时候,金铃想做好孩子,为此她做了很多努力。最喜欢的段落是毕业考即将来临,金铃母女两床前的温馨对话,让我想起了我妈妈平时对我的'关爱,十分感动。
这本书里的女主角金铃。她富有同情心,喜爱小动物,同情弱小。她是班里的中等生,所以不太受老师和同学的关注。她数学不怎么好,却因为阴差阳错的到了一位数学老师家里,数学老奶奶耐心得教她,她的成绩也愈来愈好。她是一个重量级选手,所以被妈妈误以为是肥胖,影响了智力。她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
这本书的主人公和我们一样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他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人和事,似乎我们也都经历过。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读三遍还不厌烦。因为它的词句都很吸引我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教师点评:此文文字优美,处处充满真情,可见,此学生的确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去读过这本书,而且这本书对她的影响真的很深,看完很有感触,情真意切,深有体会。表面上她是在写青铜葵花的一家,或者这本书吸引人之处,但字里行间也充满了自己的诉求,自己对生活亲情的向往,令人怜爱,本文的人生观也值得读者深思学习。不过,美中不足的是,阅读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影响还可以更详细一点,详略安排欠考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说到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大家应该都各有所好吧!有的或许喜爱伍美珍、郁雨君一类天真,富满童真、童趣的书;有的或许喜爱郭敬明、韩寒一类新颖,词藻唯美、华丽空灵的书;有的或许喜爱中国古典名著类的书。我喜爱的,倒是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初闻书名,会有不少人以为是言情吧?最初看这本书,是在小学,同学们都以为是言情,我只是笑着摇摇头。现在想想,小学时看书的那股疯劲,现在却是不再有了。那是可以因淘到一本好书高兴上好几天,不超过三天,便可把一本书“啃完”。一本《树叶的香味》我可一天看完,老师总是惊诧,说我总去借书,是否每本都看完?我每每这时都说看完了,可老师却不信,但他却也奈何不了我,借书是我的权利,他能拿我怎么办呢!哈。
再次读《简·爱》,已是初中,虽有许多同学都听过它的名字,却未细细品读过吧。那由我为大家娓娓道来,《简·爱》的`作者是夏绿蒂·勃朗特,小说中其实也有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它是一部带有传奇色彩的长篇小说,小说以简爱的一生为故事所展开。从简·爱最开始在舅母家受尽屈辱般生活,到最后,她嫁给罗切斯特先生。都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因为作者,同样也是位诗人,所以小说富有诗意。
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所描绘出的简·爱是一个不甘于现状、敢于抗争、不甘受辱的女性形象,她爱恨分明,且重视尊严,对于她来说,尊严+爱=人生价值;对她来说,尊严是最高贵、最重要、最不可侵犯的,当初她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为的就是尊严,她知道罗切另有妻子,为了自己的尊严,也为了罗彻,更为了他的妻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直到接近尾声,她再回到庄园,得知在她离开后,庄园曾起了场大火。罗切斯特为了救佣人,与他的疯妻子,最后一个离开,导致失去一个眼睛,与一只胳膊。而罗切的妻子,尽管他尽力相救,她仍死于那场大火中。简·爱大受震动,最后却也幸福地嫁给了罗切斯特先生,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面对生活的态度,喜欢她那不屈从于现状的精神。她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小鹿,毫无畏惧,勇往直前,只为追求自己所想的。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并不因自己出身低微而自卑,她从不向命运低头,正如同贝多芬那句话:“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简·爱》对于我来说,就犹如一杯冰水,犹如一股清泉,犹如点点雨露,净化我心灵每一处,不容忍一点污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在我那小小的书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只有它——《第六双足迹》。不过我告诉你这本书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
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人民日报上连载小说,解放军叔叔那英勇、刚强不屈的精神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让爸爸给我买,可爸爸对我说:“这本书还没出版呢!”
我只得看报纸,可每当读到关键时刻就没有了,我于是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何不把所有故事收集在一起订成一本书呢?
于是,每当邮递员给我家送报时,我总是一口气读完,然后让大伙读,最后把故事裁剪下来,日积月累,我已经积攒了厚厚地一叠了。
有一天,我睡在床上,忽然想起今天的报纸没裁剪,便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把故事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又在后面用纸裱好。
经过一段时间,我终于自己装订了一本书,我把美术书皮订成封面,又在上面写了五个精美大字——《《第六双足迹》。看着自己装订成的书,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象吃了蜜似的。
有一次,一位同学和我借这本书,因为我对这本书十分珍爱,所以嘟嚷着不愿意借给他。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说:“你虽然爱这本书,但应该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听了这话,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第二天一早,我就把书借给了那位同学。
现在,我更爱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给了知识,而且还让我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句话出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撒野》。
蒋丞是一个叛逆,又不被自己家人喜爱的男孩。他出生曾会以为自己像其他孩子一般天真,无论如何任性,也终究会被家人原谅,被家人所疼爱。但事实总是和现实有差距的,他在17岁那年被家人告知,自己是被领养回来的。一时之间,他离开了那个本不属于自己的地方,被养母送回他原本的地方——破旧又灰暗的钢厂。
在下火车的那一刻,我相信蒋丞应该是迷茫的。他从小就受到严厉的家教,本以为会这样一辈子过下去,但没想到会迎来转折,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出于善心在火车站帮助了顾淼。
但是这个转折并没有使这位学霸放弃自我,他还是继续努力拼搏,努力奋斗。但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也会因为刷题太多了而疲倦,也会因为作业没写而紧张,也会因为旷课而感到愧疚,但是他那刻进骨子里的倔强告诉他,无论他在哪里,他都要证明自己!
好了,再来说说另一个主角吧!相比之下,顾飞比蒋丞累多了,从小家庭环境就不好。他亲眼看见父亲在水里淹死,但是他不敢去救父亲,怕父亲再次欺负他,妹妹和母亲。从此被挂上了杀父的称号;他的母亲还保留着少女的天真,妄想得到一段美好的爱情;她的妹妹顾淼患有自闭症,不愿与任何人交流,如果遇到的事情不如意的话,就会大叫,又不能离开顾飞。就这样,顾飞靠着自己开的一家店维持这个破残的家庭。
他在老师眼中浑身是刺,是一个不良少年。但在暗地下会很宠自己的妹妹,一个校霸会为了妹妹而把微信名换成小兔子乖乖;会为了妹妹而学会编织;会为了妹妹而学会、滑滑板。看似在学校狂傲的他,实际上是在换种方式保护自己而已,其实他的'心还是很善良的。
顾飞其实拥有一身的光芒,但却把它藏起来了。顾飞很会音乐,这些都是别人不知道的。他只有和蒋丞在一起玩耍的时候,才会透露出来,其实他是很活泼的,但是却因为生活而被蒙蔽了心。
两个性格不大相同的男生相遇了,因为顾淼相遇了。对于顾飞来说,那个嚣张的却又充满了闪光点的蒋丞,是他在钢厂黑暗黑生活中的一束光,是他的救赎。但对于蒋丞来说,顾飞又何尝不是他的光?顾飞用他的温暖和阳光带给了蒋丞希望,带他远离远离这片黑暗,走向光芒。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这句话包含了蒋丞的希望。但是,后来顾飞说了一句:“丞哥,算了吧。”让蒋丞想不通,也让顾飞自己灰了心,他不想让别人为他付出那么多,那么累,他认为他和蒋丞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只是偶然,他们相遇了。我但是蒋丞再次把顾飞拉了回来,他们俩也更加信任对方。
整个故事的主旨是救赎。两个经历太多的男生互相救赎,从黑暗的世界里走向光明。
“我一脚踏空,我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你说……”
如果同学们感兴趣的话,就可以去看一看,记得巫哲记得这本书的作者是巫哲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很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同学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世界大百科》。因为它讲了很多关于动物的知识,比如蹬羚和豹子的`故事。有一只豹子追蹬羚,没追上,是因为豹子在跑步中身体的体温会上升,上升到一定的温度就会死亡。可是蹬羚不会这样。所以豹子追不上。而且蹬羚孩是豹子的捕食对象呢!
这本书里分好几个大部分:动物大家庭、怎样生活、能工巧匠、危险的杀手、聪明的猎手、动物的行为、珍惜动物。这本书多好看呀!小朋友们也来看一看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世界上的书多犹如一片珍珠,这本书就是其中最最明亮的一颗,照亮了我的心田!
这本书就是——《水浒传》。
《水浒传》中,有这么几个地方令我感慨万千:
李吉心里面想:我做猎户,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华阴县里出三千贯银,捕捉他三个贼人。史进那家伙前些日子说我偷东西,原来他倒和贼人来往!于是连银子带书信拿了,到华阴县去告发。
从这段中,我体会到:猎户李吉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只要是给钱给得多的人叫他尽快办什么事的话,就是出卖朋友、出卖亲戚都再所不辞,哪里还管江湖道义不道义的事,像这种只为钱做事的人,迟早也会把自己的良心“出卖”掉的!
且说最后一段说词:八方来此相聚,异性亲如一家,患难相依,生死与共。相貌语言,南北东西各有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地方四五百里,英雄一百零八人。上梁山,各有一条坎坷路;说水浒,且听世人论短长。
这段说明了: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虽说性格各异,姓也不一样,可在这样的情况下,患难与共,人人互帮互助,就像麻绳一样紧紧依偎。团结互助,最终换来梁山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如果可能的话,我推荐你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但要说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只有这一本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彻骨的冬天,动物冬眠,鱼儿也被冻结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寻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布莱恩仅仅13岁,一个人生活了三个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呀!其他季节还好对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莱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没有防寒的衣服,没有温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绝境。然而,他却对自已说:“积极应对,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这句话,布莱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过狼群,黑熊突袭,布莱恩在艰苦环境中慢慢地成长。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布莱恩与驼鹿的'殊死过博斗。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空,时有几颗星星不停得闪烁着。突然,一个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沉睡的布莱恩,他立即左手抓石头箭矢,右手拿着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只公驼鹿正向他飞奔过来。布莱恩脑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头箭矢,猛得向驼鹿扔去,没想到,驼鹿竟然一躲,躲了过去,它仿佛跑得更快了!布莱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驼鹿刺去,接着就被驼鹿踩在脚下,昏倒在地上!……他醒来时,驼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们在成长中也会遇到许多风风雨雨,不能总是依赖大人的力量,我们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生存能力。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冬天》,它教会我许多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请你看看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在世上,书本的内容十分丰富——有的书本会让我们体验到快乐,也有的只能让人收获悲伤……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则是《忠义岳飞传》!
有一次,在比武场上,小梁王与岳飞相遇了。小梁王挑衅岳飞:“有胆量的话,咱们立下生死状书再来争状元。”岳飞答应了。回到战场上,岳飞手持一根金枪,左刺右刺,如天神降临一般,杀得小梁王只有招架之力,毫无还手之力。岳飞越战越勇,最终,将梁王刺死在马下。当金兵入侵祖国的时候,他十分悲痛,便在忧伤中写下了一首名为《满江红》的诗作。后来,却被奸臣秦桧陷害了。就这样,一位优秀的抗金名将逝去了。
虽然岳飞死去了,但他爱国的精神留了下来,至今值得我们钦佩!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是——叮叮火山历险记。
这本书讲的是叮叮、安妮和布莱特大叔,他们借了一架飞机,然后就飞向了一座火山,碰到了一支去火山的侦察队,然后他们开始了火山之旅。
他们一路上遇到了很多非常新奇的事情,比如他们居然在火山上泡温泉,他们发现了火山石,他们还遇到了一个小伙伴,叫乔治,这是一位住在离火山不远的.村庄的人,他们和乔治一起快乐的玩呀玩,最后他们和乔治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就踏上了回家的路……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下次我还要多看这样类型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精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04-30
【精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01-1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05-3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07-1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经典)10-24
(经典)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3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09-19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优03-2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学作文03-01
[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