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5-04-29 07:23:11 偶像 我要投稿

偶像的作文8篇(通用)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偶像的作文8篇(通用)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的偶像是我的老师,老师像辛勤的园丁,时时刻刻照料着我们,是他让我爱上了写作,爱上语文;是他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认真实在,诚实守信:是他在我要放弃的的'时候,鼓励我继续向前。

  老师啊!我多么想对您说,不是您布置的作业太多,而是我们不去做啊!

  老师常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我已经有了深刻的体会

  老师现在生病了,大家都很担心。我们准备每人出1元,去买些水果探望他。

  我希望老师的病快点好。

偶像的作文 篇2

  放暑假的时候,我的朋友朱笑言问我:“你有没有读过《哈利·波特》这套书?如果你没看过,我建议你去读一读,十分好看。”于是我就拿起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开始读了起来。

  读了以后我觉得确实十分好看。哈利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但是他却幸免于难,这使他在魔法界非常出名。可是他自己到十一岁收到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才知道自己是个巫师。在学校里他和好朋友们一起开始了一次次的冒险,并一次次击退了伏地魔的进攻。在每一次他单独面对伏地魔的时候,他都表现出勇敢坚强、镇定自若的品质。这也让我觉得非常惭愧,我和哈利·波特是同龄人,但是我每次遇到什么小问题第一反应总是想找别人来帮忙,例如遇到一下子做不出来的题目我总是问妈妈,但是妈妈不帮我,叫我自己想,最后我还是能做出来。所以遇到困难不要先想着退缩,俗话说靠人不如靠自己,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自己解决一定能做得更好。

  哈利·波特在密室遇到伏地魔的蛇怪时,情况非常危急,因为据说被蛇怪的眼睛看到的`人都会变成石头。但是哈利·波特一点都没有慌张,他用他的勇敢召唤来了凤凰鸟,并从那只会说话的帽子里拔出了一把格兰芬多宝剑。最后凤凰鸟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用宝剑杀死了蛇怪,他们终于一起成功逃离了险境。像我的话一定做不到,平时如果流一点鼻血我都会紧张得大叫。但是看了哈利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像他一样勇敢。暑假里有一次在厨房里煎荷包蛋,突然几滴油溅到我的手上,要是换了以前我一定要疼得哇哇叫了,可是我想我也是个男子汉啊,这点小事算什么呢,我用冷水冲了一下,继续做早饭。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

  在《哈利·波特和火焰杯》中,因为伏地魔的阴谋,才14岁的哈利·波特被选中参加了三强争霸赛。面对艰苦的比赛,哈利·波特没有惊慌失措,哪怕是直接面对伏地魔的时候,他都能冷静下来思考,最后终于赢得了比赛的胜利,并战胜了邪恶的伏地魔。遇到问题能冷静思考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我就是遇到一点小问题就会很烦躁。比如有一次上奥数课,老师就要开始讲例五了,但是我例四还没有想明白,心里就非常着急,结果越急越想不出来。后来我想一定要静下心来才行,我深呼吸了一口气,集中精力冷静思考,果然不一会儿就想明白了。

  哈利·波特不仅勇敢, 还 非常有爱心。有一次哈利讨厌的表哥达力在公园里搞破坏,居然碰到了两个摄魂怪——这是负责看守阿兹卡班监狱的、可以吸取人的灵魂的可怕的怪物。虽然达力一直欺负哈利,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严格禁止学生接触摄魂怪,哈利更是清楚地知道摄魂怪有多么危险,但是他还是冒着被学校开除的风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帮达力赶走了摄魂怪。我们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两肋插刀,但是在危急关头毫无保留地帮助曾经欺负自己的人真是太不容易了。

  哈利·波特身上还有很多很多优秀的品质,我每看完一本书,对他的敬佩之情就更增加了一分,他就是我的新偶像。我也要学习这些好的品质,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偶像的作文 篇3

  我有幸,从图书馆借得一线装版《闻一多评传》,此书为刘-着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同许多八十年代的文艺经典之作一样,八三年七月印刷第一版,而我所读之书恰为八三年诸多印刷本之一。藏至今,你迈过近三十个年头的风雨历程,经多人借阅,流传于众人之手,我拿到此书时,它已破旧不堪,灰蓝色的封面仿佛一触即破,再翻书页,字里行间,古味甚浓,些许文字也与今不同,繁简混合,可这却也没有为阅读此书带来不便,反而使我对此充满好奇,捕获了我猎取未知之事的情趣。——首先要说的话

  此书之序由闻家驷所作,因家驷对一多知晓甚广,且一多为其兄,故序文中言辞平实,并无夸赞炫耀之词,仅站在众人的立场,简述其得失,更多的笔墨则放在刘?@先生作此评传的过程上,由此可见家驷对刘先生作其兄评传甚为满意,至于一多先生的功过是非,且让读者跟着刘先生的'评传去获悉,去赏读。

  此书约三十又二万字,一直到闻一多的出生记述到死亡,也就如时光记下每一个完整人生,由生至死,无丝毫间断停息。

  至于刘先生记述闻一多之生与死,确实为与众不同,不同之处在于生之平凡,死之平凡。乍一看,生与死并无惊奇迷幻,但闻一多之死却能再平常中见真实,这样反倒能加深言辞的真实性。大凡我所览人物传记抑或评传,总以生死不凡而诱惑读者,如数代帝王生之时,天必见奇云,或是电闪雷鸣,或是巨龙腾空,竟无一人生之时,天地犹如往常;曾读林彪出生时,更是喜鹊长鸣不休,以之来暗示此人日后必成大器,叫人观之,到底怀疑,真假几分,以至于读后文时也抱着幻想与怀疑的态度,把一部人物传记当作玄幻小说来读,这也就丧失了传记或评传的意义,也违背了作者美好的初衷,实为不值也!而刘先生的反其道,走真实,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偶像的作文 篇4

  李太白是谁?李太白就是李白呀!他的诗流传千古,值得我们细细回味。他是智慧的化身,他是大唐的灵魂,更是我的偶像!

  据说,李白小时候学习不用心,经常逃学。有一次,他玩心大发,从学堂溜了出来。他趟过了一条小溪,看见一位老奶奶拿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铁杵在磨,李白好奇地凑上前问:奶奶,你在干什么?我在磨针呀!老奶奶回答。小李白笑了,说:铁棒怎么能磨成针呢?老奶奶说: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就像你们小孩子读书一样,功夫不到,怎么能学到真知识呢?李白听了,顿时面红耳赤。从那以后,李白发愤读书,经常手不释卷,终成一代诗仙。

  我非常喜欢李白的诗,尤其是那首家喻户晓的《静夜思》。这首诗读起来朗朗上口,蕴含着浓厚的感情色彩,写出了他对亲人、对家乡的思念之情。思念,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感情,是一种血缘之间联系的纽带,是亲情与亲情的桥梁。

  我还喜欢他的.《宣州谢脁楼饯别校书叔云》。这是一首送别诗,写出了李白的忧愁。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李白的想象力可真丰富,他把自己的愁绪比作江水,让我一下子感受到李白愁绪的浩大。一个人如果有了这么多的愁绪,他该多痛苦呀!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李白正举着酒杯喝酒,他苍白的头发下有一副焦虑的脸,蓝中带白的袍子更衬出他的忧愁。我似乎听见他在喊:苍天呀!大地呀!你难道看不到我一颗赤诚的心吗?我读了这么多的书,满腹才华,本可以为国出力,可朝廷却没有人赏识我,重用我,我读了这么多书有什么用呢?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呢?说完,李白又举起酒杯,喝下一口冰凉的酒,提起毛笔,刷刷刷写下了一首滚烫的诗歌。

  这就是我心中的李白。李白,你是智慧的化身,你是中国的骄傲,你的诗歌鼓舞了几千年的中国人,你永远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5

  说起我的偶像,那可是当今社会最最最最最红的“亚洲天王”。他的专辑,我不会唱也能把里面的歌名全都倒背如流的说出来。他最令我着迷之处就是他的长相,那个帅啊:小小的眼睛,魅力从中释放;大大的鼻子,和眼睛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是看起来,却没有丝毫不妥之处;厚厚的嘴唇,唱歌时总爱翘起来。这样一搭配,就形成了他那张独一无二的无与伦比的脸。

  他的歌更是无与伦比。他刚出道时,有一大堆的人说他唱歌吐字不清(我也在其中),可是时间久了,不喜欢也成喜欢了(其中也有我)。

  他去年11月出的'专辑《11月的萧邦》超级超级超级好听,而且因为那张专辑,我们班的同学都喜欢上了他(嘻嘻,也有我的功劳哦),他的歌每日必唱,现在,听同学唱他的歌比听他唱歌更令人回味!

  知道他是谁吗?

  他就是JAY,周杰伦!

偶像的作文 篇6

  武异洵在寒假的一天,我无意中从书橱中翻出了一本我以前没有看过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只读了一会儿,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情节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英国侦探——福尔摩斯在英国帮助了许多人破除了一个个疑难的案件。而他也是个怪人,在文学方面,他丝毫不懂,而和破案有关的'任何知识都很精通。这本书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也很了不起,他因为在波尔战争中,在南非野战医院的优异表现而被荣封为爵士。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感触颇多,在探案过程中,他善于抓住蛛丝马迹究根探底。

  如果是假案,他总能一眼看穿,这得需要多么敏锐的观察力啊!比起福尔摩斯我很是惭愧,在学习上我总缺乏那股“钻”劲儿,遇到困难喜欢半途而废,生活中也不善于观察,是个典型的“马大哈”。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应该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那种敏锐的观察力和做事执着的精神。

  读书使我们的视野开阔,读书让我们的精神食粮更加充足,读书让我们能够分辨出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丑,什么是美……让我们都来读书,都来在书中品味生活吧!

偶像的作文 篇7

  拥有着俊朗的面容,多姿的身材,蒸蒸日上的事业,都不是我所崇拜的,而有着一颗质朴的心,那是我所向往的。——题记

  我心目中的的偶像,不是那些有着绚丽光芒的明星,也不是有着一番壮举的伟人,他只不是芸芸众生中在平凡不过的人罢了,他的职位,也许在许多人眼中是低下的,我也不例外,却又那么一件事令我改变了我的看法。

  那天,秋高气爽,我仍像往日一样,背着书包,哼着小曲,蹦蹦跳跳地来到路旁,等待校车的到来。突然,一股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我不禁皱起眉来,转身一看,一位老大爷佝偻着身子,很吃力的背着脏兮兮的麻袋从我面前走过,没多久就走到了我眼前的几箱垃圾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仔细地大量着,他衣着虽破烂,却不失整洁,两只手紧紧地抓住那黑漆漆的麻袋。随后,他放下麻袋,伸手放进垃圾桶,那刻我就断定他是个捡垃圾的。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厌恶之感。迫使我不得不用手捂住鼻子,一副嫌弃的样子。

  他在垃圾桶里翻了又翻,好不容易才找到可以回收的瓶子、纸张…。他正准备转身拿麻袋时,看到了我,对我笑了笑便提着麻袋向我走来,对我说:“是不是在等车啊?”我尴尬地点了点头。他又说:“要好好读书啊,才能找到好工作,就不会像我这样干这行了。”听了他的话,我愣住了,不解为什么他要和我说这些呢?为什么她会干这一行呢?曾经,我们总是将对捡垃圾这个行业的反感强加于捡垃圾的人。我们又为何不换个角度来看呢?他至少不会像乞丐那样,乞讨别人的.怜悯,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汗水,“捡”出他们的的一片天地,我们为何不以它为豪呢?却总是带着有色的眼镜看待他呢?想到这,我早已打心底地敬佩他,以他为我的偶像。

  当我醒悟过来时,那位老人已提这麻袋走远了。我远远地看到,那黑漆漆的麻袋已变得金灿灿的了,里面装的不再是垃圾,而是一个又一个的宝贝——那位老人的品质,更是每个捡垃圾人员的精神。那位老人的背影早已消失在我的眼前,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

  那位老人,我心目中的偶像,他的身上无时无刻散发着耀眼的星光,时刻推动着我前进的道路。

偶像的作文 篇8

  挽指千年,丝丝琴弦,奏出那夜风的寂寥,在心中泛起了点点涟漪。——题记

  再次临于这片竹林,风儿轻轻吹过,竹叶交织在一起发出沙沙的声响,鸟儿的嬉戏声是那么的美好,阳光映射出的竹影更是为此时的景象增添了几许神秘。恍然间,我迈着缓慢的步伐朝林中走去。不知走了多久,身边的景象早已转变,望着那陌生的景象,心中不免有些恐惧。随即,一段优柔的琴曲落入耳帘。琴音中,好似有些莫名的情愫,而我,却听不出那份情。我寻觅着那琴音,不久,便出现了一栋小屋,走近屋落,便发现一位抚琴之人坐于青石上,他那指落间的交错,琴音间的束织,一同构成了一幅平凡而又独特的美景。仿佛我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而我也沉醉于那琴音中,这一醉,便是千年……

  千年之间,历尽了太多了沧桑;千年之中,包含了太多悲欢,离愁,但更多的是那淡淡的回忆与那数不尽的……千年之际,转眼逝去。

  梦初醒,抚琴人缓缓落指。老人缓缓站起,我与他对视着,却没有言语,此时,无声却似有声。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前辈,您¨¨¨随即,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呵呵,几年了,终于有人来看我了。我笑了笑,并没有多言¨¨¨

  老人带我来到另一片竹林,在这漫无天际的林中,我却感到一丝恐惧。此时,老人的淡然自若让我产生了一丝仰慕之情。这片竹林不远处,便能依稀看见那一泓清泉,阳光与那泉水朝晖夕阴,凸显一片美景,不知什么时候,老人已坐于岸边的青石上,我寻着他的目光,眼中的那份柔情,对象竟是那古琴,这令我有些不解¨¨¨乐声想起,他那飘迷的`气质,忘却红尘,更是忘记了自我。时空一转,我已来到了那盘龙古殿。令我奇怪的是,琴声却没有消散,当我望到那白衣男子时,便释然了。帝王临于那龙椅上,正饶有兴致的看着下方的舞女,那舞曲的曼妙,却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三分凄凉,七分醉人。也许这些舞女只是被迫进入皇宫的吧。望着帝王那虚假的笑容,不免感叹道:自古君王多无趣呵¨¨¨

  时空瞬转

  一股凉风袭来,令我打了个寒颤。此刻夜已深,夜晚的美丽却不永恒。夜寂,人却未寂,老人依旧弹奏着,仿佛他已融入了琴音一般,琴音中有那寂寥的星空,落叶极致的美丽。多么洒脱,装饰着银光点点的星空。

  忽然,一片竹叶追随着琴音,飘向了远方¨¨¨

  一落叶,一枯叶,落红离弦去,弦落抚清心。——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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