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自传作文集锦五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传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传作文 篇1
在1995年的那个寒冬,小小的我来到了这个大大的世界,从妈妈的肚子里出来十分的不舍,本来可以在妈妈的肚子里可以自由自在的翻滚,什么都不用想,可是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不能再这样了。我不会用语言表达我的不满,只知道一个劲的哭,不想睁开眼睛,因为我怕把现在唯有的一点记忆忘却。这一天便在我的哭声中过去了。我还是把在妈妈肚子里的情景忘记了,因为我为了看看这个新的环境把小小的眼睛睁开了。哭累了,也看见了这个全新的世界,我终于闭上小小的眼睛睡着了……
整天无所事事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开始学说话。自然,我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妈妈”,当我在妈妈面前第一次说这个词时,妈妈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妈妈一定很高兴,因为她生我时的痛苦没有白费,在我说出“妈妈”的时候,她一定高兴的抱起了我。这就是母爱,简简单单,却无法替代。
1996年,我开始学会走路,妈妈给我的保护使我能在平坦的马路上走,在崎岖的山路山走,尽管不会是永远。等我长的了,妈妈会让我学会自己去走,因为这条路很长,靠更多的还是自己,这一点,我渐渐长大了后也就明白了。
时间过的好快,短短的几年就这样过去了。
2岁时我进入了幼儿园,妈妈说在这里可以学到知识。幼儿园的老师教会我们吃饭前要洗手;看见师长要问好;要尊老爱幼……这些看似简单却可以让我们终身受用。在幼儿园我收获很大,因为老师教会我了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幼儿园的几年生活晃晃就过去了。
5岁半的时候我步入了小学,这又是一个新的环境,幼儿园的老师和朋友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刚开学时,看着小学里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便觉得恐慌。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的压力也随之增大,再也不能像幼儿园里那样,知识玩玩而已。
虽然很多同学买员老师作业布置的太多,可我任然认为我的小学老师是一为非常出色的老师,尤其是老师的那双眼睛,无论走到哪里都忘不了老师的那双眼睛。老师的眼睛将指引我走向成功。
老师的眼睛是无声的妈妈,每当我取得成功的时候,老师的眼睛是那么美丽,那么快乐,却告诉我们不要骄傲,每当我们受到挫折,遇到困难的时候。老师的眼睛是那么深情,那么沉静,像温暖的阳光洒在我们身上,促使我们勇敢的从地上爬起,战胜困难。
老师的眼睛是明媚的阳光,是春天的雨露,是催人奋进的号角,随时都在关注着我们的成长,给我们信心,给我们力量,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挺进。
老师的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是爱的喷泉,她用眼睛把关爱洒向我们。上课的时候,她的眼睛是那样明亮,她的眼光向下巡视,好象在告诉我们:“现在上课了,请大家集中精力听讲。”当同学们听的认真,学的`起劲的时候,老师的眼睛里闪烁着亲切的光芒,那眼神使人更加努力了,。有时同学们上课开小差,做小动作,乱讲话的时候,老师的眼睛里又放射出威严,催人上进,使那些开小差的同学马上改正错误。
老师不仅教会了我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了我关怀与博爱,使我受益匪浅。
小学的六年转眼间过去了,我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懵懂的男孩。
20xx年,我考入了衡阳市迥程实验学校,全家人都很高兴,想想就要与小学的同学和老师分别心中真是十分不舍,但想想能认识新的同学和老师便有了些安慰。
趁着漫长的暑假我在家和妈妈学习作饭,给妈妈减轻一点负担,也明白了往日妈妈的辛苦,想着妈妈为我付出的,便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让妈妈过上好日子,所以进入初中以后我一定要努力,用成绩回报妈妈。
进入了初中的校园,马上就开始了军训。
军训的日子里,我们的意志得到磨练,毅力得到挑战。的确,军训使我长大了许多,我变得更为坚强了。
军训,让我体验了这非同寻常的生活,更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这一份真情。这时我才真正想到,就是这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使生活如此美好……
流逝的军训已成为固化的记忆,但军训留下的共振余音仍在回响。我们要牢记军人作风,以铁的纪律约束自己,以钢的意志来支配自己。
军训,是我最难忘的经历。
7天的军训结束后我们进入正常的初中学习,本来有些不不习惯,毕竟是第一次离开妈妈那么远,刚开始的几天有几次眼泪不争气的往下落。可我渐渐明白只有离开了父母,自己翱翔,搏击风浪,才能练就一双坚硬的翅膀。
在新的环境中我渐渐和新的同学相处的很好,不过学习压力也越来越大,马上就要段考了,我一定要取得好成绩来报答父母。
溜走的11年今天被好好的整理了一下,在过去的11年中仿佛都没什么很大的成就,不过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更加努力,取得更好的成就,至少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可以留下一点痕迹,不要白白的走一趟。
自传作文 篇2
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已经有12个春秋了,据我十二年前离开温暖的“房子”来到这个温暖的家,开始我平凡的生活,也是有12年之之久了。
还记得三岁那年,我刚记事,却是我人生中最淘气的时期,每天总是呜呜呜哇的乱叫。最让妈妈心烦的是我经常把妈妈的眼睛腿掰断,害得妈妈整天往眼镜店里跑。这还不够,我还整日像小布胶一样粘在妈妈身上,一点都不让妈妈休息,也不体谅妈妈。
渐渐地我长大了,也开始学会体谅关心理解妈妈了。当我懂得爸爸妈妈努力工作都是为了我时,我开始帮忙让父母分担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一次,爸爸妈妈很晚了还没回来,我就下定决心要为爸爸妈妈做晚饭,蛋炒饭。我准备好米饭、胡萝卜丁、火腿丁……然后起锅烧油,便把备好的'食材倒入锅中。接下来我用锅铲拼命的翻炒着,终于蛋炒饭做好了。刚把晚饭端上饭桌,父母就回来了,妈妈见是我做的蛋炒饭,便欣喜若狂的尝了一口,连忙夸赞我说:“宝贝,真是长大了。都会做饭了,来,亲一个。”其实我知道妈妈这些话都是安慰我的,蛋炒饭并不好吃,有的焦,有的糊,黑乎乎的。
当我五年级时,我懂得了团队合作。有一次我们举行拔河比赛,老师喊一句:“预备。”同学们立即入场,每个人的双手像一把把铁钳子似的紧紧的握住麻绳,之后迈一大步做好了准备。“开始。”老师话音刚落,大家立即使劲往自己这边拉绳子,我这边的每个人都在用力拉着绳子,绳子一点点被我们拉过来了,我们的脚一点点往后退。红绳一点点往我们这里移动。“快要到了!我们就要赢了啊!”啊!我们赢了,我们高兴的抱在了一起。
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就像调味剂一样,酸甜苦辣样样俱全。这也打开了我专属的“童年之门”,好像打开了一道五彩缤纷的成长彩虹桥!
自传作文 篇3
本人姓哈,名宇辰。小眼睛,小鼻子还有一口兔子牙。
从外表来看我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但异于他人的是,我有一口参差不齐的牙。自从换过牙以后,那两颗突兀的门牙在两侧小而又小的“犬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大。导致大家都说我像只兔子,一想那毛绒绒的兔子我也就认了吧。
再说说我的姓氏,哈姓真是少极了。从小学到现在,大概全校只有我和老师是同一个姓。因为姓氏,几乎所有人都问我是不是蒙古族。看到身份证上写的是满族又让我震惊不已,我盘问爷爷才得知没错,就是满族。百度一查,满族分八旗,爷爷告诉我是正黄旗,使我又惊喜又骄傲。
在两年前有多增一个妹妹,与我相差12岁,从此我便颇有姐姐的`气概,说话变温柔,脾气也好了。
小从四岁起学美术,画画时感心旷神怡,换过许多老师也收获许多技巧。没事爱画天空,一幅水粉渲染画面,使人格外舒服。
样貌平凡,性格平凡,爱好平凡。平凡的我生活在平凡的世界,内心其实住了一个不想平凡的我。
自传作文 篇4
在一个名叫永和的地方,医院里传出一阵响亮的婴儿哭声,而那个婴儿就是我。
我小时候喜欢调皮捣蛋,不太喜欢听父母的话,但我的个性却很率直、大方,很受同学们的喜爱。但是我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那就是:我只要受到一些些轻微的委屈,就会闹得天翻地覆,不可开交。所以当他们看到我又要哭的时候,就会赶紧安抚我的`情绪,以免再发生同样的事。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成为能担当重任的高年级了。我已不在像以前一样爱玩积木了,反而成天想着与计算机为伍。升上五年级后,课业压力繁重,已经无法再像以前一样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了,真希望能够再回到从前那轻松、愉快的日子。
由于我那大方的个性,所以经常代表班上参加各种比赛。我有参加过:英语朗读、国语朗读……,几乎每一项都有得名次,使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在我所有参加过的比赛中,就属「永和是闽南语才艺竞赛」印象最深了。因为那是个较大型的比赛,所以那比赛的场景和过程的印象我都记的一清二楚。我记得那时看到个个选手们都说的一口流利的台语,而我却没有甚么把握可以讲的好。后来,我还是勇敢的上了台,尽力的演讲,最后赢得观众们的喝彩。
虽然现在和以前的自己有很大的差异,但我还是希望自己的个性不要太直接,以免伤到别人。最近的课业表现有点不太满意,希望自己能够尽快修改过来。因为我很喜欢音乐,音感不错,也有那种勤于练习的精神,所以希望以后能够从事那一方面的工作。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当生物学家或保育动物学者,让我能够藉由它来让我更了解他们的习性。所以我现在要好好努力,让这些梦想早日成真。
自传作文 篇5
我是一个小姑娘,今年十一岁了。上帝赐给我双重性格,既是一个文静的爱看书的女孩,又是一个野性十足,胆大包天的女孩儿。
我爱看书。记的六岁时,我捧着一本厚厚的《格林童话》在看。大人们十分惊奇,连连夸我,就是在这些夸奖中,我渐渐的爱上了看书,开始,我读的是带拼音的童话书,后来我”野心膨胀”,开始了”殖民扩张”,不只许多的中外名著,所有的好书都是我的追捕对象,不是去图书馆借,就是躲在书店里看。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零花钱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书商骗走了。我津津有味儿的啃着书,啃着精神食粮,仿佛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又仿佛是在无边无际的蓝天中自由飞翔。于是我认识了格林兄弟笔下的巫婆,王子,公主,认识了,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和林黛玉,认识是卡斯特那笔下的小木偶。认识了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和杜真子,还有金巴狗地包天,贵妇狗菲娜和会各种笑的笑猫……
说起书,我滔滔不绝,说起书,我两眼放光,书的世界有无穷的魔力,吸引着我来到一个又一个的奇妙境界,我不知疲倦的读着书,津津有味的咀嚼着精神食粮,书,让我潸然泪下,书,让我手舞足蹈,书,让我为之振奋,书,让我兴发如狂。同时,书还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如何命题如何写作,教我许多妙笔佳句,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默默的陪伴着我,让我的学习天天蒸蒸日上。
我虽然有这爱看书的好习惯,但是也有一个胆子太大的缺点,十岁半时,我和妈妈去乡下,和表弟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马蜂窝,我要去捅,表弟胆小不敢,我自告奋勇地逞英雄,捡了一块儿石头就砸,石头不偏不倚的砸到马蜂窝,马蜂窝很结实,晃了几下,没有掉下来。表弟吓得满地乱跑,我想也没想,折一根树枝,就去捅,啪的一声!蜂巢掉了下来,马蜂一窝蜂的乱了起来。我傻乎乎的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被马蜂叮的半死不活,身上到处都是大红包,又痒又痛。因为胆子大,我吃了不少苦头。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一个爱学习的我,一个胆子大,不长记性的我,我虽然平平凡凡,却也过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快活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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