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18 13:35:04 王娟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间保供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0篇)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1

  为加快急需品种的生产进度,保持急需品种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生产服务水平,保证市场供货,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营销公司订单品种的生产,应采取以下应急预案:

  一、准备工作

  1、生产部与营销公司结合,制定各品种规格的月度安全库存量。

  2、生产部做好每日收发货统计,时刻掌握每日实际库存情况。

  3、原辅包装材料计划人员要保证在成品低于安全库存量前将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提前计划并购进到厂检验合格备用。不能按时到货的必须及时分别向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追要处理结果。

  4、各生产车间和公用工程部门必须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保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组织过程

  1、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订单品种,有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有关部门必须在所涉及的购物计划单、货款申请单、车辆申请单、设备维修申请单、生产指令单、请验单、检验报告单等单据上注明“加急”字样。

  3、供应部、财务部、总务部、公用工程部在接到带有“加急”字样的.申请单时,要迅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各生产车间必须优先安排生产,在接到生产指令的第一时间进行转产,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不得拖延时间。需加班生产的车间自动安排加班。

  5、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生产单位要提前与技术部沟通,技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生产现场,拿出解决方案,进行跟踪指导。

  6、质检部门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品种的检验(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取样,立即检验,检验需要加班的自动加班。检验结果出来二十分钟内将检验报告下发到请验单位。

  7、对于欠货品种客服部必须做到随时入库随时发货,不得延误。

  8、各有关单位对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拉和隐瞒。

  三、异常情况的处理

  1、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供电、供水、供汽、空压、中央空调等出现故障时,公用工程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将故障情况及抢修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和生产管理部。

  2、遇到问题影响正常购进、运输、生产、检验、发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小组组长报告,并索要明确指示意见,按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四、监察与处理

  1、监察部负责对启动应急预案品种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并对违背预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拿出处理意见。

  2、对违背预案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不能及时向小组组长报告而造成断货、影响市场发货者,按照以订单为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该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情节对该单位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2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蔬菜批发市场快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因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极端气象条件蔬菜供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xx〕26号)、《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金叶蔬菜批发市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市本级城区发生突发事件及台风、暴雨、冰雪、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市场蔬菜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的紧急事态,按照政府指示精神,需要蔬菜批发市场组织应急调运和储备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同配合;

  (二)保障供应、维护稳定;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四)加强检测,确保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市供销社分管领导为组长,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处长、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批发市场经理等组成的舟山市供销社保障蔬菜应急供应领导小组。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根据本预案精神,建立相应的应急供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落实市政府保障蔬菜应急供应指示;

  (二)制定完善保障蔬菜供应的应急措施;

  (三)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四)预案启动时,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落实应急运输措施,优先保障蔬菜运输车辆通行;

  (五)向市政府汇报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预案实施步骤

  (一)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或建议启动本预案:

  1、政府指示;

  2、气象预报本市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暴雨、冰雪、干旱等恶劣气象条件,市场供应紧缺或可能出现紧缺情况;

  3、蔬菜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其他紧急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实施蔬菜应急调运储备的建议。

  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调运、储备的蔬菜品种、日调运储备的数量、储备时间、应急储备量的检查和管理以及调运和储备期间损耗估算等。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按步骤落实以下工作:

  1、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根据应急调运储备的'蔬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有关经营户,使其任务明确,责任清楚。

  2、批发市场及时与上游蔬菜批发市场取得联系和沟通,确保菜源优质供应,优先发货装载。必要时,金叶公司派员前往宁波、杭州等上游批发市场协助调运菜源,确保批发市场菜源不断档、不缺货、不脱销。

  3、金叶市场批发市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下达的调运和储备任务进行检查,确保足量蔬菜供应。

  (2)要求有储备任务经营户切实做好菜源的储备管理,做好前、后期蔬菜出入库的调换替代工作,以减少不必要损耗。

  (3)安排市场职工加班加点,延长营业时间,确保安全有序供应。

  4、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确保绿色通道同行:

  (1)及时通知相关经营户尽量避开在恶劣气候时间段内调运。

  (2)积极和舟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联系,要求开道护行。

  如遇恶劣气候时间延长,及时向政府提出放宽应急调运和储备时间。

  5、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菜”,增加蔬菜农残日抽检批次,确保蔬菜食用安全。

  6、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以保证市场蔬菜的平稳供应。

  (三)应急结束

  市金叶蔬菜果品有限公司要认真汇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3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蔬菜的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xx〕31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3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海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蔬菜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县(区)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北海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新闻办、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为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一)应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实施工作。

  2.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收集报告市场供销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菜篮子”工程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蔬菜货源组织调配;经市政府批准后,负责蔬菜市场交易调控临时管制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

  2.市物价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每月定期对蔬菜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召开),会商结果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报告;负责蔬菜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负责发布蔬菜市场价格情况,公告相关价格政策法规和政府采取的稳定物价具体举措,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依法查处造谣惑众、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适时向协调小组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3.市农业局。负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用地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蔬菜产业,以逐步满足市场供给。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工程应急蔬菜“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在编制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收支预算时预留蔬菜市场应急准备资金,专项用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6.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蔬菜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8.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负责流通环节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10.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负责蔬菜的价格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县(区)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出现“菜篮子”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县(区)按照属地原则、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2.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协调小组报告。

  3.应急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菜篮子”工程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加强实时监测。市农业局及时启动蔬菜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或一日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预测研判蔬菜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3.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市农业局根据蔬菜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替代农产品品种。

  4.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5.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6.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菜篮子”工程蔬菜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蔬菜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7.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公路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菜篮子”应急蔬菜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8.实行价格干预。市发改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蔬菜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9.维持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10.加强舆论引导。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11.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蔬菜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时,经报请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对当月登记在册的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应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八、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菜篮子”工程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应急协调小组。

  九、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4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菜篮子”产品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产品脱销断档、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本预案所指主要“菜篮子”产品,是指猪肉、家禽、水产品、蔬菜四大类。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市、县“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处理本市或属地范围内的应急保障工作。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异常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保障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市场异常的先兆,应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急预警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Ⅱ级预警(重大市场异常波动)、Ⅲ级预警(市场异常波动)。具体表现为:

  (一)Ⅰ级预警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产品出现全面短缺、脱销,供求关系紧张,群众性大量集中抢购、囤积,价格大幅度上升,对经济社会和社会安定产生重大影响。

  (二)Ⅱ级预警

  四大类主要“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种商品(其中一肉一菜)同时出现短缺、脱销,造成供求关系局部紧张,部分市民批量采购、存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两个以上(含两个,下同)农贸市场同时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三)Ⅲ级预警

  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一种商品短缺、紧张,流通渠道受阻,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一个农贸市场发生非正常罢市歇业,群众情绪不稳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阳江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联席会议(简称市联席会议,下同)负责。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任副总召集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协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阳江银保监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

  (一)市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实施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分析市场动态,观察和判断市场异常及其发展态势,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3.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不同警情,下达调控应急商品的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对各单位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向市政府汇报应急保障情况、工作效果。在处置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并帮助解决。

  (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市联席会议有关“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应急调控保障指令和指示精神,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管,并及时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2.发生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收集汇总情况并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汇报。

  3.负责汇总应急保障工作的分析材料,提出以后改进应急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市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菜篮子”产品市场的价格进行动态日常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牵头负责猪肉储备,并适时投放政府储备;牵头负责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的建议方案。

  2.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所需的经费。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农产品流通、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组织,确保“菜篮子”应急商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督查和协调落实“菜篮子”应急商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5.市农业农村局:科学预判和组织蔬菜生产,合理规划蔬菜种植面积,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稳定渔业生产;负责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合理布局畜禽养殖规模,切实抓好生猪为重点的畜禽业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农业面源、水、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7.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确定应急供应单位和应急销售点;负责“菜篮子”应急商品货源组织调配;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领域波动情况监测;提出产品政府储备需求;组织进口采购事宜。

  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菜篮子”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证市场正常、有效运转,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食用农产品和应急保障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卫生防疫工作。

  10.市统计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的生产统计调查,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11.阳江银保监分局:负责对各银行机构涉农贷款及普惠型涉农贷款建立考核制度,按季度进行数据监测、通报,督促各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

  12.市供销社: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等应急商品征集、调拨和供应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负责市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测预警机制

  (一)市场监测。定期对主要“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主要“菜篮子”产品零售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综合分析,全面监测“菜篮子”市场动态。

  (二)供求预测。定期对全市“菜篮子”产品供需情况进行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三)预警预报。当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出现先兆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立即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市联席会议视警情先兆及发展态势,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预报。

  五、应急响应

  (一)人员到位。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联席会议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随时待命,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先期处置。事发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

  (三)应急启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集汇总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经会商确证为Ⅰ级预警的,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预案,并在省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保障工作。Ⅱ级预警的由市联席会议启动预案,统一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Ⅲ级预警的由事发地县(市、区)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并将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指挥协调。应急保障中涉及到行政执法、交通、治安等问题,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属地“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机构负责人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协助。

  六、应急措施

  (一)加强实时监测。实施“菜篮子”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日报制度。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市相关部门会商,预测分析判断“菜篮子”商品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菜篮子”产品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菜篮子”产品货源。

  (四)实行市场临时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对部分产品品种实行市场交易调控,征购社会现有产品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五)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各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应急“菜篮子”产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车辆参与运输。

  (六)实行价格干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菜篮子”产品价格干预措施建议,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七)加强舆论引导。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八)维持社会秩序。密切注意社会动态,严厉打击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以及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行为。

  (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主要“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且严重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时,经报市政府批准,按照规定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七、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根据市联席会议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产品及时到位,数量足额,质量安全。

  (二)资金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筹安排应急资金并按规定拨付,确保应急资金落实到位。

  (三)信息保障。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必须保障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发布全面畅通,为市联席会议指挥工作提供依据。

  (四)运输保障。调运应急保障商品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运力不足时,全市现有运输车辆应服从市联席会议调度,用于运送应急保障商品。

  (五)治安保障。在应急保障中,发现哄抢、破坏、造谣和故意制造事端扰乱、阻碍应急保障工作等违法事件时,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治理和打击。

  八、应急结束

  事态平息,市场异常情况排除,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联席会议批准宣布。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和市政府。

  九、附则

  (一)本预案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订、补充。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5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防止由于洪水和台风造成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的程度和范围,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汛抗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公司电力生产实际制定。

  1.3工作原则遵循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原则,公司所属各部门在本地区处于汛、台期间,均应做出应急反应,立即按本预案投入防汛抗台,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共同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和救援工作。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应对和处置因洪涝、台风造成的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供电中断事件,并用于指导公司各部门防汛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与处理。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公司设置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各专业工作组包括生产技术组、安全保卫组、设备运行组、设备抢修组、调度通讯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及营销工作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调度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技部,事故情况下公司调度所值班室和行政值班室代为行使应急指挥部值班室职能。

  2.1.1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生技部、安监部、营销部、调度所、输配电部、变电运行部、乡镇供电所负责人。

  2.1.2防汛抗台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台指挥部工作指示,统一指挥本公司防汛抗台工作,组织本公司因洪涝、台风造成的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2)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警戒状态或紧急状态;

  (3)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4)组织研究、制定洪涝、台风期间电网运行的应急措施;

  (5)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对现场设备进行保护或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和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的指令;

  (6)协调本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有关防汛抗台的工作关系,就本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与配合;

  (7)组织诊断现场状况,研究、制定应急措施,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三明电业局应急指挥部和省网调度机构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事故及处理情况;

  (8)指令调度、营销部门联络并网发电厂和重要用户,采取应急措施;

  (9)及时掌握、了解本公司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本公司信息发布。

  2.2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

  2.2.1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人员组成主任:生产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成员: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生技部、安监部、营销部、调度所、输配电部、变电运行部、乡镇供电所负责人。

  2.2.2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本公司电网防汛抗台情况,提请应急总指挥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警戒状态或紧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组织预案的实施;

  (3)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掌握本公司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做好上级防汛抗台精神的传达,密切关注、公告台风最新动向,及时编辑防汛抗台简报,统计上报台风受灾损失情况;

  (6)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或参加信息发布会

  (7)负责联系上级防汛抗台指挥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2.3.1电网调度机构是所辖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当值调度员是所辖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2电网调度运行人员的主要职责

  (1)根据汛台预警,密切注视系统异常情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运行方式;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3)按照应急预案、电网调度规程、电网黑启动方案等,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4)负责提供电网运行参数,提供电力系统及其保护装置等的事故工况,并就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5)负责重要用户供电中断、恢复的联络与告知。

  2.4生产技术组

  2.4.1生产技术组人员组成组长由生技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输配电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生产、输配电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2.4.2生产技术组主要职责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协调本公司各生产、基建部门,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及时、准确将洪涝、台风中涉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3)负责应急处理技术与抢修力量的保障,组织或指导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诊断和抢修方案的制定,组织外援力量的调配;

  (4)负责提出设备备品备件清单,提交物资供应组;

  (5)开展相关故障设备的检查、恢复和事故评估、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反事故对策。

  2.5安全保卫组

  2.5.1安全保卫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安监、保卫部门人员组成。

  2.5.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防汛抗台工作中人身和设备安全;

  2)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和现场保护工作;

  3)负责灾害抢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协调外部安全保卫力量的支援4负责联系地方政府安监、公安部门。

  2.6设备抢修组

  2.6.1设备抢修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生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变电运行、变电检修、输配电部、营销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上述部门技术人员和班长组成.2.6.2设备抢修组主要职责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负责组织洪涝、台风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现场工作,尽快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恢复电网的正常运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负责组织有关生产部门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准确完成故障设备隔离,落实抢修设备安全措施,确保抢修过程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检查各生产部门抢修力量和备品备件是否足够齐全,及时向生产技术组提出援助请求;

  (4)准确提供现场抗洪抢险情况汇报给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2.7物资供应组

  2.7.1物资供应组人员组成组长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物资供应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7.2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生产技术组,负责提供防汛抗台物资所需的物资;负责抢修用的各种备品备件、材料、工具的供应。

  2.8后勤保障组

  2.8.1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车队、工会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2.8.2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联系各应急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的生活、医疗、交通等后勤保障。尤其要根据洪灾实际,为现场抢修人员配备口罩、眼药水、氧气袋,注射防疫针等;

  (2)负责联系医疗、交通管理部门。

  2.9.1宣传报道组人员组成组长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人员组成。

  2.9.2宣传报道组主要职责

  (1)在应急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及时收集防汛抗台情况,做好信息的汇总、传递,及时整理文字材料上报指挥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2)启动应急状态警报后,每天07:00和16:00前分两次收集、汇总公司各部门有关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应急办公室审核,由应急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协助应急办公室及时编辑防汛抗台简报,负责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有关防汛抗台信息;

  (4)参加信息发布会,及时做好与系统内外新闻媒介的沟通联系,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地进行宣传报道。

  2.10营销工作组

  2.10.1营销工作组人员组成组长由营销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营销部相关人员组成。

  2.10.2营销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将防汛抗台通知、要求等传达到各中心、乡镇供电所,并指导、协调各中心、乡镇供电所防汛抗台工作,负责各中心、供电所受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必要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分级

  按照台风等级、汛期水位等气象预警信号及电网故障事故的严重程度,将防汛抗台风应急状态分为三级。各级别状态的启动和解除由防汛指挥部确定,并由防汛办公室负责发布。发布的方式可以通过公司手机短信息平台、电话、电子邮件及组织会议等。各部门要将相关信息传达到每位员工。

  3.1预警状态:根据省公司的防汛抗台相关信息及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警报,台风7级风圈半径进入本地区48小时警戒线或未来24小时内将有八级及以上大风,或降雨量50-100毫米暴雨。从发布时间起进入预警状态。各部门应着手检查备品备件、相关的防汛抗台物资,并组织人员做好薄弱地段设备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巡视检查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待命,做好抢修准备。

  3.2警戒状态: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紧急警报,台风正在直接袭击或进入本地区24小时警戒线(即台风将在24小时内正面登陆),风力可能达到10级及以上。或未来24小时内将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各部门实行24小时防汛抗台值班,抢修人员到岗到位。

  3.3紧急状态:10级以上台风正在直接袭击或进入本地区24小时警戒线(即台风将在24小时内正面登陆)。洪水、台风已导致电网;未来24小时内将有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50毫米以上)大面积停电,造成杆塔倾倒、导线断落、供电设备损坏等险情,或重要用户及城区大部分停电,110kV重要设备损坏,电力系统已不能稳定运行。各部门应在防汛抗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到抢修排险工作中。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应急报警

  4.1.1.1当值调度员获悉台风、暴雨预报信息或有关部门人员接到三明电业局、地方政府等防汛、抗台风预警后,立即报告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主任。

  4.1.1.2防汛抗台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到台风、暴雨警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防汛抗台应急程序。

  4.1.2应急启动

  4.1.2.1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台风、暴雨警报之后,根据未来可能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后果等,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防汛抗台应急状态。必要时召集紧急会议,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1.2.2当应急指挥中心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通告应急机构各小组和所属各部门、各供电所,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并立即将台风、暴雨未来预测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及三明电业局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处理工作应自觉接受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并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援助。

  4.2指挥控制

  4.2.1预警状态控制

  4.2.1.1应急办公室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应急机构各小组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各部门值班室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4.2.1.2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机构各小组应制订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表。

  4.2.1.3相关的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派人赶赴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现场,根据预案督促应急行动的落实,并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

  4.2.1.4应急办公室主任应负责应急协调工作,并根据需要派人到一线现场了解应急行动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汇报。

  4.2.2警戒状态控制

  4.2.2.1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中断日常工作,在应急指挥部开始警戒状态的值班与处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范围,制定妥当的应对措施。并根据现场情况派人到一线指导应急行动。

  4.2.2.2各部门实行24小时防汛抗台值班,抢修人员到岗到位,并能按照部门分工,安排对已停电用户的恢复供电工作。

  4.2.2.3各应急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应急行动落实情况。

  4.2.2.4在警戒状态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对城区、重要地区、重要用户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电网当值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4.2.3紧急状态控制

  4.2.3.1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需在第一时间内到达指挥部值班室掌握台风、暴雨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做好事故处理的指挥协调;指挥部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4.2.3.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应按分工到一线指导应急处理;

  4.2.3.3应急办公室成员及相关的应急小组应派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的现场,根据预案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2.4当发生电网出现频率、电压、潮流等运行参数严重超运行限额,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为严重的电网事故时,电网调度机构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4.2.5在应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事故现场协调和决策,并注意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变动现场的,需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和信息保存,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4.3应急措施

  4.3.1应急指挥值班要求

  4.3.1.1总指挥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后,由公司防汛办公室公布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组成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各部门、各供电所应编制防汛、抗台风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并要求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部门、各供电所要组建必要的抢修队伍;要检查备品备件、相关的防汛抗台风物质,组织人员做好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薄弱地段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特殊时期巡视记录。各部门、各供电所必须指定一名专门的信息收集和发布人员,负责与防汛指挥部保持信息联系。

  4.3.1.2进入警戒状态后,各部门、各供电所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室电话等情况及时报送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随时待令,部门抢修队伍到位,必要的抢修物资备齐;调度、95598呼叫中心、营销、输配电等服务部门和车辆运输等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值班力量。

  4.3.1.3进入紧急状态后,各单位、各部门应在防汛抗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分工协作,迅速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4.3.2各相关部门重点防范措施

  4.3.2.1生产技术部门重点做好有关生产部门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1)督促输配电部、变电运行部对所管辖的电力设施进行防洪、防台风专项排查,提高设备防汛抗台能力;

  (2)检查有关生产部门防汛抗台预案、措施的落实,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落实备品备件清单和物资储备情况,了解抢修人员情况,满足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4.3.2.2调度部门重点做好电网运行方式调整,落实防汛抗台措施。

  (1)负责汇总、编制、审核防汛抗台电网运行方案,并及时将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2)根据汛台期间电网运行情况提出电网运行方式调整建议;

  (3)当值调度员根据汛台警报通知,按照相应的防台风电网运行方案,调整好电网网运行方式;

  (4)做好确保政府机关、防汛指挥中心、防汛设施及防汛抢险单位的保供电工作,做好保供电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

  (5)对重要用户提前告知受台风影响可能中断电力供应,请各重要用户提前启动、做好事故停电预案;

  (6)加强电力通讯设施、调度自动化设备检查,确保畅通、正常。

  4.3.2.3变电运行部重点是加强变电站运行值班和变电站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防止变电站户内设备进水和地质灾害引起塌方。

  (1)检查户外各端子箱、机构箱门是否关紧、关好,户内各门、窗是否关紧、关好对各变电站站内可能渗漏水的建筑物及端子箱、机构箱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

  (2)检查各线路保护重合闸装置是否按调度要求投入并接触良好;

  (3)加强主控室监盘工作,做好事故预想及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4)将操作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及应急灯(夜间)置于主控室内备用;

  (5)加强对变电站排水沟、渠等防洪设施的检查工作,防止山体滑坡

  (6)无人值班站改为有人值班或少人值班;

  (7)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并正确迅速执行调度指令;若通信中断时,则按《现场运行规程》规定处理,先隔离故障点尽快恢复供电,避免故障设备再次投运

  (8)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调度、应急办公室。

  4.3.2.4变电检修部门重点是做好抢修、抢险准备。

  (1)防汛抗台期间安排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做好各个变电站设备故障的检修准备以及大件物资的领用、调试准备

  (2)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各变电站重要程度,按优先顺序排列安排抢修。抢修时要做好危险点分析预控,布置好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防汛抗台期间计划检修工作暂停,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4.3.2.5输、配电线路运行检修部门重点是汛期到来前线路走廊清障工作,做好抢修、抢险准备。

  (1)加强台风前线路走廊的巡视检查,清理广告牌、布条、脚手架等对线路造成的威胁,防范线路拉线、塔材被盗倒杆、断线事故发生。

  (2)做好线路倒塔、线路基础受冲刷塌方、线路对建筑物、树木风偏放电等防范措施。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6

  为切实贯彻上级《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天然气的平稳有序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的安全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天然气规划、迎峰度冬谋划,督促调度燃气企业落实保供能力,确保我县迎峰度冬天然气平稳有序供应。

  二、天然气供应保障

  (一)落实燃气企业的保供能力。

  20xx年,预计我县采暖季用气量为1166万方(国源844.9万方、中燃287.1万方、聚隆34万方),实际签订合同量1292.315万方。

  临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330.115万方,分别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68.68万方,与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LNG购销气量261.435万方;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城分公司与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暖季LNG购销气量34万方;临城国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928.2万方,分别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728.2万方、与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LNG购销气量200万方,并签订LNG储气设施库容租赁合同,租赁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库量为85万方的库容设施作为我县应急储气设施,该设施的储气量可保障我县居民三天的应急用气,确保20xx年我心天然气持续稳定供应。

  (二)明确燃气的保供顺序。

  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通知精神,分类汇总民用、工业、车用等行业用气量,形成保供方案。

  坚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保供顺序,努力实现供需平衡,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三)建立迎峰度冬有序用气机制。

  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县平衡、供需协商,科学确定城乡民生用气和“气代煤”工程用气需求量,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用气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城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

  加强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供需平衡,及时协调天然气供需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保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气源保障,提升保供能力。

  燃气公司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根据“气代煤”任务数、增加工业用户数等规划,积极谋划年需增加用气量,与上游公司早日洽谈,保障气源供应。

  除此之外,要积极争取气源指标。

  (三)做好燃气储备,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

  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天然气销售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

  加快推进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

  (四)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管调度。

  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协调联动,县住建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企业日常供应情况的监管、预警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燃气企业的指标量、供应量、缺口量和压减量等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并对燃气供应的紧张程度进行预估、研判,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和用气结构,以及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加强监管调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节约用气。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播途径,大力宣传节约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同时印发宣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营造全民节气的良好氛围,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供气单位要与大工业用户沟通协调,开展安全防范和技能培训,促使工业用气节约高效。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7

  为防御可能出现的大洪水,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浦北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本镇的防汛抗洪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大洪水,提前做好各项防守准备,并在洪水到来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以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区内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浦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二、洪涝灾害预防措施

  (一)防汛制度

  1、监测制度

  负责洪涝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洪涝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洪涝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2、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洪涝时,根据镇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预警信号。

  3、速报制度

  各村委(社区)、村民小组发现洪涝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应迅速报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办。

  洪涝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洪涝灾害类型、洪涝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一般采取广播、小喇叭、电话等形式,在发生灾害后,村委(社区)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在镇人员赶赴现场前,镇水利站须将预警信号再次进行通告。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突发性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根据县减办的讯号,来开展工作。

  Ⅰ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符合启动Ⅰ级响应行动条件时,镇防汛办宣布启动Ⅰ级响应行动;同时将汛情灾情和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上报县防汛办。

  ①指挥到位。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办公会,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听取汛情险情汇报,分析当前气象、水文形势,对天气形势和洪水趋势进行预测,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②进驻现场。根据汛情发展,相关工作组30分钟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在15分钟内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与镇、村居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抢险应急队伍进场:抢险队伍指挥部通知进入危险区段,进行抢险;对应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员实行强制疏散。

  后勤保障工作组:做好抢险物资调用、搬运;组织人员对物资情况进行严密看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紧急避难安置受灾群众,强化安置区管理。

  镇防汛办公室:保障防汛通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指挥部要求及时播报相关通告、通知、命令,公布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医疗保障工作组:对伤病员及时进行救护;做好灾后全面消毒、巡回医疗的`准备。

  ③各村居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根据镇防汛指挥部要求,立即组织防汛队伍进入一线。村四职干部第一时间赶赴险情最严重地区进行现场指挥。防汛指挥机构、抢险队伍等人员迅速到岗。派出巡查组,及时掌握实时情况。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30分钟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Ⅱ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1小时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需要,在3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村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③下达命令。根据灾区现场情况需要,及时由防汛指挥部发布相关命令。

  Ⅲ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召开会商会

  a.申请上级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村汇报(直接或电话)当前汛情和险情。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③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在2小时内到达灾区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乡镇组成现场临时防汛救灾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相关工作组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天气形势及雨情、灾情等重要消息。做好物资储备和救援准备,开展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正常供应。办公室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要求播报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④巡查。镇防汛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巡查组到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建议。

  ⑤汛情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

  Ⅳ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镇防汛办及时向有关乡镇、单位通报汛情、灾情,同时上报县、镇防汛指挥部。相关村必须立即召集防汛抢险小组成员待命。

  ②会商:由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分析防汛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③必要时,经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组织镇工作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3小时内派出镇防指技术组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院、市监所、农业农村中心: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二)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三)中学、小学。负责汛期中小学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富力强的教师参与防汛应急抢险。

  (四)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盗窃防汛物资、盗割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信用社:严密防汛,严格执勤,保证金库安全,保障群众资金提取畅通。

  各位领导干部都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观察,及时排查,动作迅速,防患于未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查清灾害点及隐患点,夯实工作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四、善后处理

  洪涝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发生地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避让搬迁。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乡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防范和处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全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云南省防汛抗旱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保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瓦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变单一抗旱为全面抗旱,防汛抗旱并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3.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瓦马乡范围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2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灾害或重大险情。

  1.5组织实施

  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乡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瓦马乡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乡防指下设办公室在瓦马水利工作站,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乡防指由乡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乡长任常务副指挥长,乡武装部部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瓦马乡水利工作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综治办、卫生院、安监站、电信所、移动机站、瓦马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乡防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制定乡内江河流域防御洪水方案。负责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水库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1.3乡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瓦马乡水利工作站: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2.瓦马派出所、乡综治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3.瓦马乡民政办:组织、协调洪旱灾后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4.瓦马乡财政所: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等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

  5.瓦马自然资源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集镇的防洪排涝工作。

  6.瓦马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柴油、农药等物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7.瓦马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察检查。组织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负责清除公路、水运碍洪建筑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运力运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

  8.瓦马林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9.瓦马卫生院、汶上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瓦马电信所、移动机站:指导全乡电信运营企业进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的平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保障防洪抗旱抢险救灾通讯畅通,完成上级交予应急抢险任务,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按照《云南省战备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指挥调度通信设施。

  11.瓦马供电所:负责所辖供电设施的安全度汛,协调统调水电厂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下达的防汛调度命令,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汛抢险,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12.瓦马乡武装部: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命令,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协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帮助指导地方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若遇重大灾情,武装部负责协调所辖民兵参加当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

  13.瓦马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全乡防汛抗旱工作,承办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全乡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乡重要江河实施统一监控和调度;组织对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参与其它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

  2.2组织体系

  各村委会应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两委班子成员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短期、短历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水情预报信息。乡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及水文部门发布的气象水文信息,为灾害预警提供依据。

  3.1.2工情信息

  1.工情信息包括:出险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可能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2.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须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当水库出现险情可能导致次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置险情,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须加强工程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而可能决口时,堤防管理单位须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工情信息。

  3.1.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

  3.1.5各村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应与本预案对应的相应级别和时限要求,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相关信息。

  3.2预防预警机制

  3.2.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乡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全乡应急供水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种类。

  6.通信准备。保证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2洪水预警

  根据江河水文预报、水库适时工情及洪水调度,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向社会发布。

  3.2.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落实值班巡逻制度。每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进行洪水防御方案修订和完善,主动应对洪涝灾害。

  2.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本辖区洪水调度方案,视各种预报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3.3抗旱预案

  1.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村的各类抗旱预案由乡人民政府批准、并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发生水旱灾害后,要按照相关信息要求内容迅速进行核实,特别重大级、重大级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较大、一般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1.3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沙地水库、瓦马集镇、汶上集镇、拉攀河流域、梨藻河流域、孙足河流域及重要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调度,督促指导各村、各相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各村委会负责。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与本级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以及协调配合做好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及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山洪灾害

  1.当发生山洪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4.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4.2.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出现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预案,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立即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水库溃坝和水闸垮塌时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塌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2.3干旱灾害

  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乡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1)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确保乡村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4)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2.严重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组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2)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3)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适当限制供水。

  (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轻度干旱

  (1)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2)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3)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4指挥和调度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现场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5抢险救灾

  4.5.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乡党委、政府上级指挥决策。

  4.5.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救援。

  4.5.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6.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4.6.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4.6.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本级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6.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6.5出现水旱灾害后,乡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区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7.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和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并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武警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军队、武警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军队、武警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4)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2.抗旱队伍

  (1)在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减灾工作。

  (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帮助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

  5.2.6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充储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2)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区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助,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3)乡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各村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定额,根据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村因地制宜确定。

  (4)抗旱物资、水源储备。干旱频繁发生村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

  2.物资管理调拨。乡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村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进行调拨。

  5.2.8资金保障

  乡财政或上级部门安排防汛抗旱、水毁修复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重大级以上水旱灾害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复。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抗旱的责任。

  2.防汛抗旱期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会关注。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搞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尽快建立乡内主要江河干流及重要河段、防洪集镇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2.建立全区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宣传、培训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防汛抢险相关知识。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后,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水利部门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乡村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防防汛抗旱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乡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乡政府批准执行。

  各类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城市应急供水方案,经管理单位编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防指备案后,作为上一级预案的支撑预案。

  7.2奖励与处罚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将联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9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车间保供应急预案 10

  一、编制目的

  随着我市燃气需求量逐年增加,燃气供应问题日益突出。为应对上游限供或气源不足等情况,采取对下游合同用户进行减、限、停等供气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下游合同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大冶市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冶市内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保供范围内各类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省、市管网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天然气减供或断供,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情况。

  三、基本原则

  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达峰、百姓生活”四个维度,切实强化“压非保民”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按照“先安全后供气,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的指导方针,先重点压减有点供设备的企业用气,以及高耗能、高排放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D类、C类企业用气,其次压减B类、A类企业用气,确保居民用气、民生用气需求,最大限度的保障供气相对平稳。

  四、组织体系

  成立大冶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细军任组长,市发改局局长柯敏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冶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市发改局局长柯敏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组成实行席位制,如遇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专班。

  应急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天然气计划协调和应急日常工作。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供气单位的计划调整和日常监管工作;在紧急状况下提出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并报请市应急工作小组,经过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紧急状态供气原则

  (一)按用气性质限停顺序

  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商业用户和公共福利用户,下同)→居民用户。

  (二)按下游用户限停气先后顺序

  有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无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重点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居民用户。

  六、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分级

  当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以去年同期天然气日用量高峰值为基数,按上级要求分为六级压减清单,按每级至少压减5%日用量,逐级累计:

  六级(上游连续缺口在5%区间,约4.25万方):至少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

  五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0%区间,约8.5万方):在六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与绩效评价C类和D类企业交替执行;

  四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5%区间,12.75万方):在五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

  三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0%区间,17万方):在四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高耗能、较高排放的企业;

  二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5%以上,21.25万方以上):在三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低耗能、较低排放的企业;

  一级(上游连续缺口在30%以上,25.5万方以上):在二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所有工业用气户。

  (二)预案执行

  1、华润燃气公司接到上游压减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组长的指令,召开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下达启动相应级别的指令。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指挥部。同时,不断优化“压非保民”应急措施,在供需缺口缩小时,及时有序释放用气需求,尽量满足用户合理需求,减少限气损失。

  3、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由市发改、经信会同属地政府,以及华润燃气公司,第一时间开展现场督察,确保压减到位。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预案终止

  供需失衡状况恢复后,华润燃气公司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供气秩序,并报告指挥部。

  七、工作要求

  (一)在压减期间,所有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控制室内最高温度不超过18℃,以节约用气量。

  (二)在启动预案后,正式停(限)气前,华润燃气公司至少应提前半天告知用户,企业提前做好生产计划。

  (三)各用气企业在压减过程中,要绝对保证安全,对停止或压减供气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在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时,如同时启动有序用电,因将有序用气和有序用电工作相结合,做到气电协调联动。

  (五)华润燃气公司应加强应急储备设施运行监测和设备维护,千方百计补充应急气源,确保储备气量不低于5天的民生用气量,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六)部门及平台属地之间加强联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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