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时间:2025-08-25 16:15:55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8篇【精选】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8篇【精选】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一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3

  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设备能力,从设备管理上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达到安全、高效、低耗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维检修程序

  1、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因故障而需维修时,由操作人员先填写好《设备请修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机电安全科处理,本公司无法处理的可联系外单位进行修复,修好后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由使用部门主管在《设备请修单》上批注合格后方可转交使用单位使用。

  2、对设备检修,机电安全科可根据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对有关重要设备实施计划检修,并负责制定出相应的检修内容,材料和配件计划,经生产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时间予以实施;对于一般设备的'一般故障处理,机电安全科可根据每天巡回检查和操作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安排检修,检修程序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 ,并及时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

  3、对动力设备、管线、电器的维护和保养,每天由操作和维修人员具体负责,维护和保养执行程序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

  二、维检修前安全注意事项

  1、设备维检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填写好《危害分析表》。

  2、相关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相

  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确认设备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维检修人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参加维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和注意事项。

  4、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要求,组织维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维检修项目、任务、维检修方案,并落实维检修安全措施。

  5、应对维检修作业中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维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牌。

  7、对维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要合理放置并确保完好可靠。

  8、对维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9、对有腐蚀性介质的维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0、对维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应将维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2、维检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三、维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维修中,检修项目负责人对维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凡具有二人以上的维检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参加维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维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4、电气设备维检修作业应遵守《电业安全规程》。

  5、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及进行焊、割作业。

  四、维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检查维检修项目、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有遗漏。

  2、因维检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在维检修后恢复正常。

  3、维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对维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车,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4

  1、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4、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6、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维护台账,按月进行存档。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5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及考核。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

  1、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厂〕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提升设备的修理质量和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检修包涵机电设备年度检修、小修、中修、大修、事故抢修和技术改造;检修管理是指对检修项目的计划编制、上报、审批、实施、验收、考核等方面进行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厂〕所辖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第四条公司〔厂〕各部门、各生产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设备的检修管理规定。

  第二章检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使命

  第五条机动能源部是公司〔厂〕机电设备检修荼的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审批检修项目,检查检修计划执行状况,考核检修工作的安全、进度和质量,并组织对重大检修项目的验收。

  第六条生产调度部门依据本规定负责组织并审批各生产单位上报的设备检修计划。制定检修计划的总体方案以及检修期间的停供电安排。监督设备检修计划执行状况,按本规定统计各单位检修工作完成状况,配合生产技术部制定检修项目安排和对设备检修状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部门负责编制、上报、实施本单位的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制订重大检修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公司〔厂〕各项检修规章、制度、要求、实施并监督、检查、验收检修计划执行状况。

  第三章检修计划安排的原则

  第八条设备检修计划应依据公司〔厂〕生产计划安排状况及设备技术要求,结合设备检修项目进行编制,原则上由公司〔厂〕统一协调安排。

  第九条检修计划的编制应全面合计生产、基建、调度等方面的状况,经筹安排,确保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条设备检修的工期可参照省电业公司有关机电设备检修工期规定执行。

  第四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计划分为:

  〔一〕年度检修计划:公司〔厂〕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检修计划下达机电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二〕季度、月度检修计划:各生产单位依据公司〔厂〕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制定相应的季度和月度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安排各生产单位实施。

  〔三〕非计划检修:各单位依据实际状况,发现必须要处理的设备紧急缺陷或及时事故处理等,必须要对运行设备进行即时检修。

  第十二条公司〔厂〕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年度、季度和月度检修计划。上报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每年10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所属部控、矿控设备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

  〔二〕每季度的第3个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所属部控、故控设备下一季度检修计划。

  〔三〕每个月倒数第5个工作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所属部控、矿控设备下一个月的检修计划。生产技术部依据上报的月检修计划和季度检修计划结合公司〔厂〕生产具体状况在月调度计划中下达执行。

  〔四〕检修时期必须停、用电,必须书面报告总调度室,由总调度室统一协调安排。

  第十三条检修的性质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凡列入公司〔厂〕年度、季度和月度检修计划满足检修周期和质量标准,且在计划时间内执行检修工作,均视为计划检修;凡是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均视为计划检修。

  第十四条非计划检修至少应在设备停运前12小时向调度室提出面检修申请,调度室依据具体状况下达批复看法。

  第十五条事故抢修的设备运行单位应及时办理或补办检修申请书。

  第五章检修的实施

  第十六条强化检修基础管理工作,应制定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使设备检修工作其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第十七条设备检修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现场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试验的有关规程、规定。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质量控制和监督

  〔一〕检修项目完成后,申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检修项目和内容已全部完成。

  2、检修质量达到检修标准。

  3、检修记录、试验报告完备,签章手续齐全。

  〔二〕矿控及部控设备年度检修和维护工作的质量验收执行2级收制,大修、技改工作质量执行3级验收制。检修单位自检为1级验收、运行管理单位验收为2级验收、公司〔厂〕组织的验收为3级验收,验收完毕。

  〔三〕所有项目验收均应执行〔现场〕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四〕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并按相应程序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管理

  〔一〕检修开工前应做好危险点分析和危险点预控。

  〔二〕检修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三〕严格搪行工作票制和其它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如动火、取用临时电源等规定〕。

  〔四〕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改正违章。

  第二十一条设备检修总结和评价

  〔一〕设备检修后应及时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工时、材料和备品配件、技术监督、费用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二〕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完工报告、技术总结、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三〕按照检修和技改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整理检修档案,交运行管理单位档案统一存档,检修档案储存周期为一个检修周期。

  〔四〕由于检修质量和验收不严造成事故者,应分别追究检修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检修分析,建立健全检修定期分析制度,特别应视对设备异常状况及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以不断提升检修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设备的可靠性。

  〔六〕设备年度检修任务完成后,各单位应对年度检修计划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并报公司〔厂〕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室、企业管理部,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六章统计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统计指标以公司〔厂〕批准下达的检修计划为原始考核依据,以年度统计为考核周期。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统计指标总分1分,分4个部分:计划变更指标30分,计划检修率指标30分,检修按时完工率指标30分,检修申报规范率指标10分。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机动能源部。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7

  (一)大型设备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适用范围

  1、从事竖井井筒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

  2、从事大型设备机械维修

  3、从事大型设备电气维修

  4、从事采区电气设备维修

  (二)维修工上岗条件

  1、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方能进行相应维修作业。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电气维修、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3、熟知所维修的设施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变化情况。

  4、熟知维修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5、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大型设备维修工安全规定

  1、班前、班中严禁喝酒,入井时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电工、电焊工和管理人员要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穿化纤衣物,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电气焊作业施工负责人除外),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井下平巷行走时,要注意迎面是否有无轨胶轮车驶来,注意行走的上下道。保持精力集中,注意携带超长超宽物品的人员,防止伤及自身和他人。上下山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规定,严禁进入长度小于6米的巷道进行作业。乘坐人行车时,严禁携带超长超宽物品,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探出人行车。

  3、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要遵守相关制度。

  4、所有手拉葫芦、绳头、起吊生根点及安全带等起吊和安全用具,必须在检修前指定专人检查检修,符合要求,方可使用。起吊重物捆绑可靠,重心不得倾斜,试起吊200毫米,严禁用手触摸起吊索具,或手脚伸入重物下方,以防挤手砸脚,发现问题将物件平稳放至地面,调整并确保可靠后方可再次起吊,起吊过程中,严禁重物下方有人停留。

  5、所有的起吊鼻子在检修前必须专人检查,确保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6、井上下运输前,必须将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安装好,检查好小绞车,包括供电开关、钢丝绳、基础、控制按钮、制动手闸等部分,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且封车要牢靠,重心不得倾斜。

  7、小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要精心操作。

  7、小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要精心操作。

  8、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制度,小绞车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有三叉门的地方要安设专人(信号把勾工)看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行车道。

  9、电工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完毕,拆除短路接地,清点工具,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联系试送电,严禁一次性送电。

  10、整个日检过程中,要统一信号,专人指挥,并设专职安全负责人。

  11、烧焊项目还要严格执行《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

  (四)日常检修准备

  1、检修前队组召开班前会,由日检负责人向参加日检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及治理要求,布置落实队组分配工作任务的各项内容。安排的日常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记录。特殊情况下的措施必须签字、考试。

  2、各班组安排10~20分钟的讨论时间,日检负责人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知晓检修内容,掌握检修标准,讨论研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要求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检修负责人负责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是否牢靠;日检负责人负责本次日检的安全质量工作。

  3、每班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及质量工作,又是检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必须与井上、下信号工、把钩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确定提升速度、作业内容、时间和信号等。

  4、日检中使用的设备、材料、配件务于检修开始前,运抵施工现场。

  5、每一检修项目,现场应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安全工作。

  6、每一日检项目竣工后,应向矿调度室汇报。

  7、凡在日检时间内完不成的工作,要提前写书面申请,交矿调度批准并汇报科值班室。

  8、大型设备每天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少于2小时日检。

  (五)日常检修内容:

  1、电气部分

  (1)检查各指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到位开关、行程开关、传感器等是否到位,动作是否正常;检查继电器、接触器、电子板、插件等是否正常,接线有无松动,开关或开关柜有无积尘,隔爆开关有无失爆现象。

  (2)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保护值是否正确。(4)检查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滑环、轴承、编码器等是否正常。

  2、机械部分

  (1)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可靠,有无空转、磨损、震动、断裂等现象。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平稳,有无异响,润滑是否正常,有无异常超温、震动等现象。

  (3)检查各部连接螺丝有无松动,各部旋转部位润滑是否良好,运动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各执行机构动作是否灵活,间隙是否正常,有无变形、移位等现象。

  (5)系统检查,包括油压、电压、电流、行程等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六)电气日检按以下措施执行:

  1、设备或线路需要停电检修时,必须经矿调度同意后,方可停电,并有专人负责看守。严禁无计划或约时停送电。

  2、停送电时,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按停送电计划执行,办理停送电手续,专人停送电,并有人监护。

  3、严禁带电作业,检修所有的带电体和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包括反馈电源),然后进行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并悬挂警示牌及设置临时遮栏,方可进行工作。

  4、停送电人员进行千伏级操作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

  5、变电所检修时要防止反馈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双回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将两路供电上级电源全部切断后才能进行检修。

  6、日检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解除接地装置,摘下警示牌,联系送电。

  7、变电所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电工停送电规程执行,停送电前必须与上、下级变电所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8、日检时必须安排好停送电时间,停送电严格执行电工停送电操作规程,谁停谁送,挂停电牌,设专人看守,对于不同项目申请同一电源停电的,必须挂相应数量的停电牌,只有全部项目竣工并申请送电后,方可按规程操作。

  9、车房内及泵房各变电所开关有可能出现反馈电的,必须贴上明显标志。

  10、日检完毕后,日检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接地装置,摘下警示牌,联系送电。对新投入运行或事故处理后的线路,在送电前必须摇测绝缘电阻,新投入线路应有耐压试验报告,双回路必须找相、定相、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11、送电后,应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低压线路送电时要试送,一般试送2—3次,不得一次送电成功。

  12、日检时,各变电所一定要将各分段联络开关拉开,防止其它变电所检修时出现反馈电。

  (七)机械日常检修必须按以下措施执行:

  1、所有起吊设备,索具使用前,应有专人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起吊时应统一信号、专人指挥,设备、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

  2、检修设备、管路时,一定要关闭有关阀门,如需放水时,检修负责人应提前和司机联系好,并通知调度。

  3、有电气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电气焊报告执行。

  4、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按钮以上电源。

  5、高空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靴,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安全带应由检修负责人检查试验)

  6、需在立井或斜井作业时,上、下井口及井筒中严禁交叉及平行作业,井筒中作业时,要安排好上、下井口的守护人员,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井口10M以内的范围。在倾斜巷道作业时,人员严禁站在矿车上、下方作业。作业前必须将矿车放到上、下把钩位置后才能施工。

  7、需在原煤仓下方施工时,施工前将原煤仓放空,以防落煤伤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看仓,以防坠物伤人。

  8、凡解体检修的设备,必须经检修负责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9、日常检修项目时,发现新的事故隐患大于日常检修任务时,应立即向机电运输科和矿调度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10、较大检修项目必须单独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传达给每位参加施工人员并签字。

  11、绞车、空气压缩机、抽风机及水泵等设备,机电修在进行检修时,应在操作箱处悬挂停电牌或有专人在操作台看守,防止检修中动车伤人。

  12、立井检修或调闸时,必须用机械锁车装置锁住车。斜井绞车检修时,必须将车提到上、下车场后才能进行。

  (八)各种设备检修后,应做到以下几点:

  1、检修人员必须清理好现场卫生。

  2、各种检修项目检修完毕,必须经检修负责人和司机或配

  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3、认真填写检修记录,确保检修技术数据准确可靠。

  4、检修后应及时回收更换下来的设备、管路、阀门等。

  5、除以上措施外,每次检修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日常检修特殊说明

  1、高空作业时,要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靴,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系在与站立处无相对运动的安全可靠的地方。(安全带应由检修负责人检查试验)

  2、高空作业包括立井作业、在煤仓上、下口和煤仓内施工,及离开地面2米以上的施工项目。

  3、更换主排水管路、闸阀时,必须将有关闸阀关闭,确保安全。需要打开管路卡兰时,严禁站在卡兰前方。

  4、绞车系统严禁私自打点走钩。

  5、主井箕斗严禁非井筒检查工上下和乘坐。

  6、未经机电总工同意,严禁甩掉任何保护不用。

  7、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8、进入采掘巷道施工时,要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撤出工作地点。

  9、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机房硐室接地系统、抽风机温度报警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项目检查、摇测、试验,并填入检修记录中。停产检修或其它特殊情况下的检修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8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本企业内严禁烟火。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2、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 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4、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 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 火花的用火作业。

  5、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 向安全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 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6、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

  7、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 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 及时掌握 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8、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 撤离。 用火安全情。

  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化 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xx)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 理。

  3、本企业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 应风险控制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4、 由生产部制定企业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 并将安 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

  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 工业务。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 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 ㈠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㈢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㈣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检修现场应根据 gb 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设置警告标志。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8、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9、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 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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