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代加工的合同

时间:2022-12-14 12:25:1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范本(通用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洗煤代加工的合同范本(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范本(通用8篇)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因甲方工程需要,经双方协商,选定乙方为甲方供应成品块煤(6000大卡以上),根据乙方所承担成品供应的特点,为更好地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供应范围

  供应范围:项目部的全管区。

  块煤规格及数量:①块煤体积10cm以上;②块煤规格6000大质量要求:乙方所供应的块煤必须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标准,否则对乙方进行单价降低15%予以罚款。

  第二条 供应单价

  本协议实行以过磅签认的供应数量作为协议数量。

  材料供应单价(含乙方装车费用):

  1、本协议内块煤单价为1150元/吨(需提供运输、材料等完税发票);

  2、此单价不受市场条件变化的影响,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三天把需用块煤的用料计划通知到乙方,以便乙方组织备料供应;

  2、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及签认数量;

  3、甲方负责乙方运输到甲方项目后的卸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合格,满足本协议的要求,否则卡以上;③本协议总量不小于

  视为违约;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料计划及时组织供应,对于因组织不力或数量满足不了甲方的需求而使甲方在时间与经济上遭受损失,则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完税发票;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机械损坏、运输、安全、路政等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料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协议按供应进度实行月度结算,中期进度付款不超过总量的80%,供应结束后进行末次结算付款;

  2、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为组织块煤供应而所需的一切资金由乙方自己负责筹划,在此期间甲方不予以办理拨款;

  3、乙方的所有款项在完成甲方材料供应后三个月内予以付清。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款项结清之日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枣庄道源煤业有限公司1/3焦煤与枣庄高硫肥煤。为确保甲方资金安全,采购的煤炭质量稳定及所采购的煤炭计量符合标准,特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枣庄道源煤业有限公司1/3焦煤质量标准:(1)灰份≤9.5%;(2)硫≤0.6%;(3)全水份8%;(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7%;(5)粘结指数G值≥85%;(6)胶质层y≥18

  二、枣庄肥煤质量标准:(1)灰份≤9%;(2)硫≤1.8%;(3)全水份10%;(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7%;(5)粘结指数G值≥95%;(6)胶质层y≥25

  三、代购数量1/3焦煤每月150车皮,约9600吨;肥煤每月100车皮,约6400吨。

  四、代购价格:1/3焦煤出厂含税现汇价1430元/吨,承兑汇票价格根据付款时银行利率按实计算,从洗煤厂至火车站汽车短运费、火车站站台费、服务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甲方需为乙方取得所发生费用及煤炭增值税发票等全部票据,肥煤操作模式与1/3焦煤相同,价格业务发生时另行确定。

  五、供货时间:1/3焦煤为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肥煤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收货人与到站:收货人为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到站为衢州站(巨化专用线)。

  七、付款方式:甲方把所有款项先付给乙方(含承兑汇票),然后由乙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分别支付煤款,汽车运费、站台费、火车运费、服务费等。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代购的煤炭达不到质量标准,则由乙方根据甲方与洗煤厂签订的合同代为办理赔偿事务,计量如有问题则由乙方想办法解决。

  九、价格遇市场行情变化,双方提前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3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为供、需双方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有个共同遵循的准则,现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品种: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桥煤矿单洗1/3焦煤煤。

  二、供应数量与价格:每月供应150车皮,约9600吨。单价为现汇含税价1430元/吨,如付承兑汇票根据当时贴现率按实计算。供应数量、价格如有变动,双方提前协商。

  三、供应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______

  四、价格折扣条例:

  (1)灰份以9.5%为基准;灰份>9.5%时,每增加0.1%,价格减2元/吨;灰份≥10.5%时,每增加0.1%,价格减4元/吨;灰份≥11.5%,每增加0.1%,价格减6元/吨。

  (2)挥发份以干燥无灰基37%为基准,超出合同标准,每超出1%扣4元/吨。

  (3)全硫份≤0.6%为基准,每增加0.01%,价格减2元/吨;硫份≥0.8%时,每增加0.01%,价格减4元/吨;超出1%时,每增加0.01%,价格减6元/吨。

  (4)水份≤8%为基准,超出部分扣吨位。

  (5)粘结指数G值85为基准,G值<85,每降低1,扣6元/吨;G值<80,每降低1,扣20元/吨;G值<75,每降低1,扣40元/吨。

  (6)胶质层Y值≥18为基准,Y值<18每降低1,扣6元/吨;Y值<16每降低1扣,10元/吨。

  五、付款方式:由需方代理人刘杰代为付款。

  六、采样方法:由供方派人与需方代理人共同在装好车的火车皮上取样并封存。

  七、违约责任:如需方用户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质量有异议,则用双方共同取的封存样在枣庄或济宁质检局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执行价格折扣条例。

  八、供方提供的票据必须真实,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供方:(签字)________ 需方: (签字)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等公司煤矿采购煤炭,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运输方式,发运电煤到__________________电厂,赚取差价。

  二、合作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合作期满后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另行签订协议合作。

  三、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本合作项目所需的煤炭经营资质,为该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资源、订单及所需要的采购配套资金(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开始,合作期内每月采购并销售给电厂电煤_________吨以上。甲方确保采购并销售给电厂上述数量的煤炭,并取得销售上述煤炭所需铁路运力。甲方承诺合作期内每季度平均每月采购并销售电煤_________吨以上;如未能达到上述销售数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同意按未能实现的销售数量从利润分成中相应扣除。

  3、甲方负责安排与__________________电厂签订每月供煤_________吨以上的供货合同。(计划已报_________)贸易流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与煤矿签订每份采购合同均需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相关手续需由双方指定专职人员办理。

  5、双方共同监控采购合同中所列煤炭的货权,每批货物均需双方核实铁路计划、航运计划,确定收货人为收货电厂,铁路大票、下水单由专职人员管理。

  乙方责任:

  1、为合作项目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前期流动资金,并摊入成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2、监督合作项目正常运行,监管财务账户资金及货物流向。

  四、合作方式

  1、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决策、运营,双方以__________________经营班底为基础,乙方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人员聘用。

  2、甲方与电厂签订购销合同,办理铁路运输手续。

  3、乙方负责监控整个过程中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所合作项目按一个月为一核算周期,实行收益独立核算,利润计算方式:一个分配周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含资金利息)-税费=净利润。收入和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约定:

  总收入: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

  总支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管理费、项目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总支出应双方共同认可,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毛利的_________%)。

  税费:合作项目经营应承担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税费;

  2、对项目利润及客户预付款滚动带来的利润,甲、乙双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3、其他利润分配时间:自乙方资金汇入煤矿之日起,每_________个季度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为每季度末月的_________日为利润分配日。分配方式为甲方从专用账户划拨利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4、项目运行开始赢利时,首先从利润中提取_________%作为风险保证金,当项目发生亏损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承担亏损。当风险保证金达到乙方投入资金总金额的_________%时,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六、退出条件

  1、合作期满,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内,如项目操作连续_________个月内,每个月平均每吨煤利润未达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退出而不负违约责任,但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利润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终止。

  3、合作期内,如遇煤炭政策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继续经营对合作各方不利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作。

  4、其他经合作各方一致认为终止合作对双方均有利时,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采购并销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润属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提供资金属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八、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1、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的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运甲方电煤汽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新疆后峡煤矿的电煤交给乙方承运。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二、甲乙双方所协商运输事宜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承运数量为______吨,每吨运价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

  三、货物起运地为后峡煤矿生产地,货物到达地为四川成都金堂电厂。

  四、乙方保证每天提供给甲方5—10个车为甲方运输电煤。

  五、乙方保证甲方的货物运输安全及质量要求。

  六、甲方运输费用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汽运司机。到达目的地后现金支付。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货物做好防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因运力不足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乙方运力充足的情况下,因货物短缺、停产、严重排队的情况。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_年09月 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到买受人煤场。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方法:

  数量以买受人计量为准(买受人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质量以买受人验收为准(买受人按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质价协议:入场标煤单价(含税)=热值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水分结算价。

  1、 煤量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达到0.5万吨及以上,结算标煤单价(含税)为280元 /吨;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未达到0.5万吨,每降低1千吨(不足1千吨不扣),结算标煤单价(含税)降低1元/吨。

  说明:供煤量=全部进煤量—扣吨量—拒付量 2、 煤质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1),满足合同需求热值结算价:实际结算原煤入厂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2)当月加权平均热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间(含4500千卡/千克),进行热值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实际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实际热值÷合同约定热值+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3)单批次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运费。

  3、单批次灰熔点ST≤1130°C,拒付,同时按照该批次的量100元/吨进行罚款,如果引起锅炉结焦停炉事故,将追究赔偿责任。

  4、单批次进厂煤挥发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价索赔3元/吨,不足1%不扣。 5、单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单批次硫分>2.0%,拒付。 6、单批次进厂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执行,不足1%不扣。 7、合同执行期限: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五、结算方式:

  1、 一票制结算:煤款由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代开,不得虚开,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 实际结算原煤入厂价格和开发票价格按照实际结算入厂煤标煤价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应与电厂热值公布1天后将单批次货款的80%付给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费、资金链利息后全额付清给乙方,如甲方不及时将煤款付给乙方,甲方需承担乙方资金损失,具体损失按照实际煤款的1.5%/天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 买卖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 严格执行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对从空车道行驶、强行插队、影响出入、不听从指挥卸车、阻碍通行等其它不听劝阻的车辆,对该车辆运输的煤炭扣减2吨,并不许该车辆以后进厂。

  3、 如经稽查核实,发现有掺杂使假现象:

  (1) 运煤车辆的车厢边、角、底、拉筋处采样盲区装有不同煤质; (2) 卸煤出现明显煤质分层、局部分层; (3) 热电厂严禁进入的煤(准东煤),明显掺假;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视情况从重处罚。

  4、 运煤重车进厂后不准私自出厂,违者扣押车辆没收所运煤炭。

  5、 笨合同量、质、价标准是根据当前的煤炭市场实际情况而确定,一旦市场形式发生变化,买受人将随时对合同的量、质、价、标准做进一步的调整,日进煤计划服从燃料管理部调运安排。

  八、争议解决:

  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1、 甲方负责开具煤炭、运费增值税发票,票点为11.5,税款由乙方支付。 2、 甲方收取乙方每吨3元管理费和资金链利息1.5%,甲方全权负责协调电厂相关一切事宜及与资金链新疆兵团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结算业务。

  3、 由于甲方因推迟付款造成乙方总供煤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乙方收款账号: 李浩田。此账号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体签字人到场当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随意更改账号,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剩余未尽部分由双方口头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 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4元/兆卡)元/吨。

  5.3.2. 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2元/兆卡)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 20.00%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1%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 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红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乌海。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洗煤代加工的合同8

  买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卖方: 签定时间: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 煤炭品种:

  2. 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数 量:每船 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 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 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 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

  4.2 到达港: 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

  5.1 收货人:买方。

  5.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 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 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 果为验收数量。

  6.2 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 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 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 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 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 按“GB”标准在“第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 价格:人民币计价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 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吨(含税)。

  7.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 Kcal/kg时:

  低位发热量(Qnet,ar)<57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_基本价格率x2

  奖:低位发热量(Qnet,ar)>59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_基本价格率x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 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 硫超于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过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7.6 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 费用承担:

  8.1 到港后的商检费及海关有关税费等进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货权与风险转移:

  9.1 船舶抵达指定码头,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同时货权全部转移给买方。

  10.运输、风险及投保:

  10.1 卖方负责租船运输,船舶载重时应符合靠泊收货码头的技术要求,否则造成的损 失由买方承担。

  10.2 卸港条件:剩潮水深10.5米。

  10.3 煤船到交货地点前,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按每船煤碳离岸基价投保,办理 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

  10.4卖方必须存煤船于装港受载前5个工作日以及在到达卸港前5/3/2/1个工作日以书商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卸

  10.5卸货条款:

  10.5.1卸船备要通知书(NOR)

  船舶到达卸货范围内后无论进港与否,无论靠泊与否、无论清关与否、无论检验与否, 任何时间可以递交NOR,包括节假目。如果没有通过国联检而提交,则提交无效,船 方必须存完全具各卸货条件后再重新提交。

  10.5.2卸船时问:卸货率为每PWWD(良好天气工作日)/SSHIN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买方保证卸率为10000吨,因其它任何原凶引起的时间损失都应作为卸货时间,但以下损失除外。

  10.5.2.1不可抗力损失的间。

  10.5.2.2从锚地移往泊位时间。

  10.5.3 船舶滞期后的所有损失时间应作为滞期时间连续计算.

  10.5.4卸船时问从递交NOR后12个小时开始计算,除非提前使用则实际使用时间算作卸船时间。

  10.5.5由于船方原因和责任而使卸货作业中断,此时间不作卸货时间计入。

  10.5.6滞期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间内未能将货卸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按允许卸船时间终止后全部损失时间计算。

  10.5.7速谴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问内提前将货卸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速谴费,速谴费按允许卸船时问终止前全部节省时问计算。

  10.5.8 滞期/速谴费率:滞期/速谴费率按照相应的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滞期/速谴费率执行,在结算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进行费率确定。

  11. 履约权利与义务:

  11.1 卖方负责煤船靠岸的海关、商检于续,收货人提供协助。

  1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卖方在船舶到达卸港前要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产地证明,货物提单以及装港质量报告。

  12. 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180天内付款的延期信用证样本,信用证有效期限为180天,金额为 万元。经卖方银行认可后,卖方现汇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买方的银行换取信用证正本。货物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到港期限内到港,即视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

  12.2 卸港煤炭的验收完毕后,卖方按质检机构(CIQ)水尺计量单,质量检验结果化验单 向买方结算。

  12.3卖方将提单正本提供给买方后,卖方需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2.4银行的议付单据如下:

  1)由卸货港CIQ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

  2)由卸货港CIQ出具的数量检验证书。

  3)对应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由收货人出具的收货凭证。

  5)双方结算清单凭证。

  13.不可抗力:

  13.1 发生小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笑证明。

  13.2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违约责任及索赔:

  14.1 因买方原因不能接收“第2.1条”规定的数量,买方应按少接货部分煤炭造成卖方损 失,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14.2因卖方原因不能供应“2.1条和3条”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按少供货部分煤炭造成买方的损失,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14.3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按本合同有关扣价条款执行。

  14.4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长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 支付违约金。

  14.5如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那么所开给买方现汇( 万元)作为违约金罚款。 15 争议解决:

  15.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 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台则按照逾期付款处理。

  15.2 买卖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签定合同地点的法院管辖解决。

  15.3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4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司项下的义务。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本合同传真件、电了扫描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本合同有效期为约定之供货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章) 卖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纳 税 号: 行 号:

  纳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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