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5-10-14 08:57:3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规章制度

幼儿园规章制度1

  一、每期安排四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二、学习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四、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五、园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教育笔记。

  六、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班级全面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

  幼儿园教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三:

  一、成立教研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每位教师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必须向园长请假。

  三、学习研讨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四、每学年组织全园性观摩活动、教师基本功观摩展示活动一次,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对每位教师的基本技能、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评议,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五、各班段教研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平时的备课、研究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计划、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动或某生活环节的情况,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

  六、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七、教研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班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八、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九、每年设法组织教师轮流到先进幼儿园参观、观摩教学活动,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主动向领导汇报,并负责传达学习内容,写好专题体会一篇。

  十、教师要重实践、勤反思、善总结,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或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按幼儿园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十一、每位教师每月完成一份比较高水平的'教学案例(包括设计意图、执教班级、执教者、活动预期目标、材料准备、活动重难点以及反思)。

  十二、教研活动领导组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或总结全园的教研活动。

  十三、教研活动领导组要做好每学期教研活动的总结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2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

  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

  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

  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

  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

  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

  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

  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

  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

  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

  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

  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

  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

  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

  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

  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

  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

  守。

幼儿园规章制度3

  一、月统计安全无事故班级,享受当月安全奖。

  二、月统计无事假和病假的人员,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各级部月统计教职工加班加时,登记造表上报,加班计酬进入奖励工资。

  四、每学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考核评估,按成绩划分等级进行奖励。

  五、对通过进修获得本科、大专和保育员资格认定的人员,在工资结构上按档次提高。

  六、对承担省、市、区优质课展示的'教师和课题小组,或以其它形式给幼儿园带来荣誉的个人或班组,视其影响给予一定奖励。惩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工资或奖金,对影响恶劣的事件视程度加重处罚。同时在场坐视不管不予制止者,给于严厉批评并适当扣罚当月奖金。

  二、病假、事假、迟到按请假制度扣罚相应工资。早退按迟到处罚规定处理。

  三、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包括将幼儿拒之门外、长时间罚站、大声呵斥、恫吓)扣罚当月奖金,事态严重引起家长不满加重处罚。

  四、吃拿儿童食品扣罚当月奖金。将幼儿物品据为己有照价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禁止接受家长任何形式的现金、礼品,一经发现,除退回已收物品之外,全园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予以300-1000元的处罚。

  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缝针、骨折、骨裂、咬伤、烫伤、走失、将幼儿遗忘在室内落锁、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取消事故发生班级人员当月安全奖和期末安全奖(如发生在替班人员带班期间,由替班人员承担责任)。

  六、发生事故未造成损伤,但造成不良影响适度扣罚当月奖金。

  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按原物实物赔偿,图书资料类按原物数倍价格赔偿。

  八、同事之间闹别扭或因个人情绪不良而影响到班级工作,在幼儿或家长中间造成不良影响的降低工资标准50-100元,新学期重新评定后恢复原工资。

幼儿园规章制度4

  一、会观察与评估

  1、面向全体,关心照顾每个幼儿,为幼儿提供表现自己的机会和条件,对特殊的幼儿给予特别的照顾。

  2、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能从幼儿的角度考虑处理问题,并善于发现幼儿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

  3、能根据幼儿的不同特点做好保育、教育工作,做到保教结合。

  4、具有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水平的能力,并能作出相应的教育对策。

  5、能根据教育目标抓住典型做好个案记录,至少10名幼儿。

  6、关心护理每一位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

  7、重视幼儿心理健康,发现幼儿生理或情绪上的异常状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8、掌握运用评估标准和方法,准确的评估幼儿的发展。

  二、会创设与利用环境

  1、能围绕教育目标与幼儿发展需要创设优美宽松、富有童趣、动态活泼的环境。

  2、善于利用空间创设环境。

  3、能有目的的吸引幼儿积极参加共同创设环境。

  4、重视并善于利用大自然和社会环境。

  三、能主动与幼儿交往

  1、善于站在儿童的位置上,在与儿童共同活动中与其平等交往。

  2、善于与幼儿面对面的个别进行个别交谈,进行情感交流。

  3、采用积极、温和、悦耳、亲切的言语,说话简明易懂,能用坚定的语气向幼儿提出要求。

  四、能组织各种活动

  1、能根据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班级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各类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2、组织幼儿进行集体、分组、区域性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

  3、让幼儿自由的开展活动,教师参与知道,发挥幼儿的主动性,使幼儿既活泼愉快又井然有序。

  4、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熟悉各类游戏的知道方法,参与、指导幼儿游戏。

  5、能根据教育目标和幼儿的'实际选择或改编教材,抓住重点、难点,发挥教材内在教育因素。

  6、具备教育上的应变能力和随机教育的能力。

  五、注重建立与培养幼儿常规

  1、以促进幼儿健康、培养自理、自立能力与良好习惯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建立与培养常规。

  2、以幼儿喜闻乐见的方法,反复练习、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3、坚持正面教育,注重个体差异。

  4、培养幼儿常规和良好习惯,做到家园配合一致。

  六、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工作

  1、有针对性的做好家长工作,积极主动的争取家长配合。

  2、要了解幼儿家庭基本情况。

  3、善于与家庭建立密切联系。

  4、与家长建立平等、融洽、相互信任的关系。

  5、根据不同类型家长的需要,指导家庭教育,富有成效。

  七、注重自我素质提高

  1、主动关心国内外学前教育信息和专业理论,能做摘记。

  2、积极投入教研活动,勇于承担公开课,与教师们及时交流,善于发现并解决问题。

  3、虚心好学,联系实际,改进工作。

  4、积极投入教改实践,开展专题研究,有一定质量的专题研究总结,每学期撰写有价值的论文1——2篇。

  5、能积累个人业务资料,做好个人成长档案。

  6、工作主动、积极、有责任心。

  7、严以律己,能以自己的言行教育幼儿。

  8、态度宽容,待人诚恳,人际关系和谐。

幼儿园规章制度5

  为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认真贯彻《规程》精神,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保证幼儿出勤率,特规定:

  一、幼儿园各班,对每位入园幼儿进行认真的考勤,新入学幼儿非整月出勤并当月出勤15天以上,可纳入班级出勤,每月进行一次统计。

  二、为保证幼儿出勤人数,特规定各班出勤率为大班85%、中班82%、小班80%、启蒙班78%。

  三、各班达到出勤率不奖,超出出勤率按照标准奖励,出勤率不达标的`班级按照相应的标准扣除奖金。

  四、如因班级管理不善,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幼儿园声誉或未及时与家长沟通,造成家长对班级工作不满,导致幼儿缺勤的,扣发奖金。

  五、因教师偏爱、责罚或对幼儿家长态度不好,造成幼儿缺勤的,扣发奖金。

  六、因对幼儿生活照顾不周,致幼儿生病造成缺勤的,扣发奖金。

幼儿园规章制度6

  教职工礼仪守则

  1.加强自身修养,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时时树立良好形象。

  2.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仪态端庄,举止得体。男教职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教职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饰过度。

  3.使用礼貌用语,不讲教育忌语,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严禁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坚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

  4.校园内正面遇到本校教职工,应微笑点头示意或互致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答礼;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时,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遇到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校教职工应有的仪态。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随意干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随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6.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随便进出。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参加学校任何礼仪活动,应从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修养,不粗俗失礼。

  7.接听电话,要注意使用规范化的`礼貌用语。“您好,南沙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自然流利。语气要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

  8.尊重他人、尊重学生,诚恳待人,礼貌待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讽刺谩骂挖苦学生;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9.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言语粗暴的人,也应冷静处理,有礼貌地对待。

  10.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办理手续。

  11.不得以散漫的仪容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校客人。对衣冠不整、不讲礼仪风度者,有义务相互提出,自觉维护学校公众形象。

幼儿园规章制度7

  为了准确评价教师的工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幼儿园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能够科学、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

  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讲课和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成员:xxx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 、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童乐双语幼儿园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己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者、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童乐双语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带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是的一票否决。

  2 、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会客或开手机、办私事、擅离职守、全院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和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之间散步别人的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老师和保育员不准带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更鞋。

  (2)不准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请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则有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你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幼儿园规章制度8

  1、幼儿园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园所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

  3、幼儿园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规章制度9

  一、 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 幼儿园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园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三、 幼儿园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

  四、 幼儿园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五、 幼儿园应当建立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幼儿园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幼儿园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六、 幼儿园应当在园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七、 幼儿园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八、 幼儿园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九、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十、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十一、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十二、幼儿园用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十三、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十四、幼儿园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十五、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十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一、根据《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和幼儿园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薄,对幼儿园的一切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幼儿园有关制度,负责对幼儿园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三、向董事会及园长及时通报幼儿园的经营情况、财务开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五、加强财务核算,对幼儿园的资金运转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幼儿园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六、督促工作人员及时结帐、报帐,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所有账目日清月结,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

  七、及时核算并做好幼儿伙食收费工作,定期公布幼儿伙食收支情况。

  八、按时按要求组织好幼儿园收费、退费、发放工资等工作。

  九、妥善保管好幼儿园的会计凭证、账薄、账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十、负责建好幼儿园固定资产账,严防资产损坏或流失。

  十一、定期对幼儿园的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

  十二、树立好幼儿园的窗口形象。

  十三、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和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 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 “ 国际 ” 、 “ 中国 ” 、 “ 中华 ” 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 “ 双语 ” 、 “ 艺术 ” 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 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 ,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 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一,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就需要幼儿园做到制定科学的食谱,并要合理严格的执行食谱。并且,可以通过定期体检的方式来查看是否为幼儿提供了足够的营养与能量。

  二,幼儿园的膳食管理,一定要注重个体差异与季节差异。为不同年龄的幼儿提供不同的膳食安排。另外有必要时而应为肥胖症和微量元素缺乏比较严重的幼儿制定不同的膳食计划。出了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外,还要关注幼儿是否营养过剩的现象。不同的季节,由于气温等的不同,幼儿需要补充的营养物质也不相同,如冬春季节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所以要供应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提高抗病能力,夏季天气炎热,幼儿容易食欲不佳,容易引起缺铁性贫血,应制定科学的膳食为幼儿补充营养,增进幼儿食欲,并注意防暑。夏季天气比较干燥,应注意为幼儿补水。

  三,要保证幼儿食品的卫生安全。严格食品的操作制度,从原料到成品都应该做到责任在人,措施到位。如,专人按需购买食品,不买变质食物,专人验收,烹制后,有专人检测质量。并组织家长委员会,积极监督幼儿园的食品卫生。保证孩子的健康与营养。

  四,要注重培养幼儿科学的进餐习惯。教给孩子正确的进餐姿势,进餐行为。如进餐时不大声说活,拿筷子的方式,进餐的坐姿等。并且,要告诉家长为孩子做好模范作用,培养孩子不挑食,饭前洗手,饭后漱口等习惯。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一、幼儿保教中心安全制度

  一)、各班教师做好晨、午检并填写记录。

  二)、保教人员要经常检查幼儿口袋里是否装有豆子、小刀、碎玻璃等杂物,教育并随时注意幼儿不往口、鼻、耳孔中塞东西。

  三)、各班要经常检查本班的设施、物品、玩教具,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排除。电源开关、刀、剪、开水壶、暖瓶、消毒液等,要放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容易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准放在幼儿活动场所。型玩具使用前,带班教师要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四)、带班人员严守岗位,确有急事,需有园内人员替岗后方能离去,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视其轻重追究责任。

  五)、厕所、盥洗室及各室地面保持干燥,避免幼儿滑倒摔伤。

  六)、幼儿饮食、水果、饮用水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制度,严禁烂食品不洁饮用水给幼儿食用。

  七)、各带班人员上下班前做好幼儿交接工作。幼儿入园时带班教师将《接送卡》交给家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领走幼儿。班家长如不接送幼儿,须签定书面协议,入园前、离园后的时间里,幼儿的安全由家长自行负责。

  八)、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活动室、寝室、库房严禁烟火,炊事人员注意液化汽、炉灶、水电的使用保管,避免火灾、水灾发生。

  九)、下班前,所有人员要检查、关闭好自己教室、办公室、操作间的门窗、电灯、水源。

  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擅自离岗。保护园内设施、财产不损坏、不丢失、不被盗。

  十一)、伙房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危险物品要有专人管理,专人投放,如:老鼠药要与幼儿食品,幼儿活动易接触到的场所绝对隔离,严防投毒、幼儿中毒等事故发生。

  十二)、负责幼儿午休的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私活,随时注意幼儿睡眠,以防上铺幼儿坠地,保证幼儿溺便。

  十三)、以上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必须各负其责,尽职尽责,如发生任何事故,首先由其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值班制度

  一)、安全值班

  1、坚守岗位,严守职责,负责全园财产的安全。值班时间园内所有物品不得丢失,损坏或擅自私拿,外借丢失,损坏物品负责一定赔偿。若因失职造成重损失,要追究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2、消防器材在保卫处注册并接受定期检查。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逐个检查各班门窗、水、电等安全设施,做好防水、放火、防电、防盗工作。值班时间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园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

  3、负责下班后待离园幼儿的安全交接工作。

  4、外人、闲杂人等不得在园逗留和擅自留宿。

  二)、环境卫生和绿化

  1、负责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草坪、花池及活动场地保持清洁,做到围栏边树丛中无垃圾杂物,院内玩具摆放整齐。

  2、按季节在院内种植草坪、花卉、树木,并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绿化,美化幼儿园环境。

  6、幼儿园教师规章制度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孩子,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重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微笑面对家长和孩子。

  5、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十分钟,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教师若请假提前一天告诉园长,扣除当天工资。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要上的课准备好,保证每节课都要有礁,有条理。每周五将备课本交到办公室。上课必须用普通话上课。

  11、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12、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13、让孩子养成问好的习惯,有礼貌,会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14、孩子出错教师及时纠正,讲道理。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计划。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一、防火

  1、每学期开学前夕请有关人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职工使用灭火器。

  2、开学前请电工检查园内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纵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录音机、电视机等各种电器,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幼儿午睡时当班教师不得离开或睡觉,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

  二、防水、防滑

  5、畅通下水道,发现堵塞及时排除。

  6、盥洗室内有水及时用拖把拖干净。

  三、防走失

  7、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守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

  8、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

  9、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10、班内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11、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四、防烫伤

  12、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火,防止点火时冲火烫伤员工。

  13、幼儿不得进厨房。

  14、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

  15、各班教师要加强幼儿饮水管理,并教会幼儿用杯子正确接水的方法,班内不得放热水瓶。

  16、保教人员为幼儿乘汤、盛面条等其他点心时应等到稍凉后再进行。

  五、防跌伤、擦伤

  17、午睡室床铺设防护栏,采取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

  18、定期检查班内设施,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幼儿厕所要加扶手,玩具下面加草坪、纸垫等。

  19、大型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发现螺丝松动、玩具脱落、破损及时维修。

  20、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21、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量失控而跌伤。

  22、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头、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在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形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23、不准幼儿上食堂拿或放物品。

  六、防戳伤

  24、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都是圆头。

  25、每周清洁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6、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外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七、防食物中毒

  27、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购买的熟菜荤菜须加工,幼儿不吃隔夜食品

  28、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内不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八、防药物事故

  29、药品放置高处,并有保健老师专人负责,并由保健老师分发幼儿的药品,分发幼儿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一切财会制度,熟悉和掌握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地对园内的收支进行监督,认真审核各种凭证。

  2、合理安排全园经费,编制安排全年经费预算,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各项费用来源渠道分得清,专款专用,经常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3、每月编制各项会计报表,要求做到科目准确,帐表相符,数字正确,帐目清晰,完整无缺,日清月结,报表及时,按月公布有关帐目。

  4、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本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6、正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及代办费,向家长公布每月幼儿伙食帐目,期末向家长公布代办费清单。

  7、协助出纳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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